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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作风转变问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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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镇##小学 “作风转变年”活动问责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作风转变年”活动问责制度。 一、问责对象 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全体教师。 二、问责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 (1) 教育、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5)无正当理由,对家长和学生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 (6)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问责方式 (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责令公开道歉; 五、问责办法 1、安全责任问责。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班或校园安全情况。若有违反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瞒报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2、工作作风、行为问责。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积极、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若工作平庸,无所作为,引起家长不满的,对责人进行问责: 3、违规收费问责。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若违规收费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4、完成任务问责。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交办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第一次由分管的校级领导诫勉谈话;第二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班主任和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和学校联系,由学校协助处理,没有和学校协助处理并出现重大失误由班主任和教师承担责任。 6、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好本班的校产,每学期由总务处清理交给教务处,学期结束由总务处清点,人为损坏数则由各班承担负责维修费。 7、各班应认真负责本班所属的卫生管理,不认真清理的由学校值班教师通知班主任,连续一周出现差的情况,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8、 教学质量问责。学校应制定相应提高教学质量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教学目标。对未完成教学质量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1)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2) 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打击、报复、陷害有关人员的; 六、问责程序 1、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情况存在,向学校提出书面建议,由学校决定启动问责程序。重大问题的由学校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被调查的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学校暂停其工作。 2、调查终结后,由学校作问责决定,并上报中心校。对不服学校问责的人员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2012年1月19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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