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人员职责1、做好学校保卫工作,非本校人员进校必须登记或询问,无关人员不得允许其进校。2、晚上和节假日对教学楼,实验楼,操场进行巡逻检查。 3、负责收发信件和送、取文件通知等,对收到的挂号信、包裹单、汇款单等要登记。送交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名。电报要及时交给收报人。4、做好门卫工作,校门要按规定时间开、关(开门:早上七时,下午二时。锁门:中午十二时,下午六时。)5、对外来人员要主动询问,热情接待,注意礼貌。如有不法分子进入学校捣乱、破坏,要及时报告公安局浮、派出所。6、负责打扫值班室、校门口卫生,保持环境优美。7、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后,全面巡视检查学校课室、办公室等门窗、电灯、风扇、水阀有无关好,如果发现未关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8、对爬围墙入校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要给予教育,尽职尽责地及时制止校内发生的斗殴事件。9、做好教师车的停放管理工作。10、协助学校领导加强校内安全管理。在校住宿的教师或家属,必须爱校如家,遵守学校管理制度,要节约水、电,搞好清洁卫生,不得偷电或出入学校不随即锁门等,对类似情况,门卫员有权过问,并登记好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将作出给予批评教育或扣发当月奖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