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4年哈尔滨市高中新课程通识培训研修日志
日期
2014.4.8
课程名称
《依法执教—“为了你好!”》
主讲人
唐翠萍
1.本专题最引起我关注的问题
如何正确处理学生隐私权与教师教育权的关系?
2. 本专题最能吸引我的观点
一定要依法执教,尊重学生人权,不要让“好心”毁了自己的“师”与“范”,不要让自己下不来台。
3. 学习本专题后我的反思
不要“一片好心”做错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文规定了教师的教育教学权,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学生的隐私权,二者都有合法的权利来源。所以,正确处理学生隐私权与学校教育权的关系,是诚待解决的问题。
现在的学生知识面广、个性极强,拿粗暴的管理方式教育学生势必造成学生的反感。如果哪位老师侵犯了学生了尊严、隐私,用一句“都是为了你好”做借口遮掩侵权的事实,而这位法制观念极强的学生拿起法律的武器给自己维权,给“好心”的老师寄来律师信!到那个时候,我们的老师站在法庭上,一句“都是为了你好”能开脱自己的错误行为吗?还会辩解得那么理直气壮吗?
新师德规范里要求老师要依法执教,这是有道理的。社会上已经发生了太多的事,已经用血的代价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与我们的意愿大相径庭。也就是说,我们有时候一片好心,却在做错事,更有甚者,打着“都是为了你好”的口号侵犯学生的权利,做着违法的事。
教师该如何行使教育教学权,才能既提高教育效果,又不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呢?
我认为作为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是要先育人,教学生学会做人,那么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先会尊重人。注重对学生个体生命的理解、尊重和关爱,这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也是新时期师德的要求。因此,在学生成长历程中担任重要角色的教师,一定要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当然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教师不能以“为了你好”这样的借口就侵犯学生的隐私,这样可是违法的事情啊。抛开违法这一点,我们做教育的人尊重学生的隐私也是一种教育啊。更何况不尊重学生的隐私,会引起学生的反感,要做好教育是不可能的。
通过学习之后,我认识到教师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包括有缺陷和缺点的学生,不得根据自己的好恶评价、歧视学生,教师也不得因学生家庭或者个人条件给予特殊的偏爱和照顾。作为教师,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执教,从法律的角度尊重保护学生,从而使学生健康成长。
评价
1. 我对今天的培训活动感到(用■标示):■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我认为今天的培训活动有待改进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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