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资料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名称: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服务技术合作机构采购合同双方甲方(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乙方(采购代理):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日期:2017年7月可修改编辑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甲方(采购人):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黄迪伟 乙方(采购代理):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 凌云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服务技术合作机构采购(采购计划编号:财采字20170903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
2、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 财采字20170903 。2.项目名称: 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服务技术合作机构采购 。3.预算金额: 人民币¥25,500,000.00元 。4.项目受理编号: 惠阳资易采201728号 。5.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人代表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服务技术合作机构采购需求书。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项目投
3、标保证金的代收、查询与代退;6.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7.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8.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9.组织评审工作; 10.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12.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3.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并盖章确认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甲方授权 黎雪芸 甲方采购人代表(即甲方被授权人),以
4、甲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其中采购委托协议书、采购人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程序必须由采购人盖章确认。为减少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人确认采购需求书、预备采购征集供应商意见、若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笔误需修改,以及其它不会实质性影响采购文件、不会改变采购结果的确认行为,由甲方采购人代表亲笔签字校对确认即可。甲方授权人信息和采购人代表(即甲方被授权人)信息以下为甲方授权人信息:姓名(必填):黄迪伟,职务(选填):以下为甲方采购人代表(即甲方被授权人)信息:姓名(必填):黎雪芸,职务(选填):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采购需求书(一式两份),包括详细的技
5、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采购人代表与政府采购部项目负责人就采购需求进行沟通,在采购需求书上每页亲笔签字以确认采购需求,然后提交给项目负责人编制招标文件。3.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4、甲方应当配合支持乙方就采购需求书的实际情况组织该项目的预备采购。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22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的意见,以及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的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操作规程关于“组织招标”的规定,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将根据需要组织该项目的预备采购,就采购文件
6、是否含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视征集意见的情况,交易中心必要时将组建招标文件论证小组论证采购文件,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公正、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5.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一式两份)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采购人需要核对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的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采购人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在采购文件盖本单位公章确认,并送回政府采购部。6.甲方视情况进行采购项目的答疑及澄清。根据财政部18号令的第25条、27条、28条规定,采购公告期间,若采购文件受到质疑,采购人需要积极配合我中心开展该项目的采购答疑会,采购人应当
7、依法接受项目答疑会议的合理意见,盖本单位公章确认澄清变更需求,澄清变更需求及时送回政府采购部以发布澄清修改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若采购文件有规定现场勘察活动,采购人应当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勘察。7.甲方依据有关规定须指派一名采购人监察代表在开标前1日到达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抽取专家组建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752-3911987。本项目开标当日,采购人监察代表监督该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工作,甲方还须指派一名采购人评审专家参加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采购
8、人监察代表和采购人评审专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甲方采购人代表可以担任采购人监察代表,也可以担任采购人评委专家,但是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角色。8.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项目定标期间,采购人代表自收到中标(成交)资格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盖本单位公章并送回政府采购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后,采购人代表到政府采购部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后,应当把合同送回政府采购部备案。 9.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10.甲
9、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委
10、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有关费用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此次招标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第八条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和惠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 壹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甲方(公章):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乙方(公章):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