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资料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员身心健康,促进学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培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学员权利 第二条 学员在学校接受培训期间依法享有一下权利: (一)参加培训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培训资源; (二)对培训科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分管副校长提出申诉;对培训科职员工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法规提起诉讼;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学员守则 第三条 学员在学校接受培训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
2、守公共秩序;(二)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禁骚扰本校学历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恶意挑衅异性;(三)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勤学苦练基本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四)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爱护实习设备、工具,节约实习材料,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五)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住宿学员应严格遵守“学员住宿管理规定”;(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员应严格遵守“学员考勤规定”;(七)学员须凭学员卡进出学校;(八)尊敬领导,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对人有礼貌,互助、互谅、互让。 第四章 学员住宿管理规定 第四条 学员在学校住宿应当遵守如下管理规定:(一)学员住宿由学校学生科统一安排,任何人
3、不得随意变更寝室或调换床铺;(二)宿舍公共财物按规定位置摆放,个人物品摆放应简洁,严禁将公共财物带走,违者应以盗窃或破坏公共财物进行处理;(三)学员要讲卫生,要执行学校值日卫生规定,时刻保持室内环境的干净,整洁,不乱贴、乱写、乱画、和乱丢、乱投垃圾,不向楼下乱扔危险物品,致人伤亡的,应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四)严格遵守作息规定,作息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以及其它妨碍他人作息的行为;(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用电器、烧酒精炉、点蜡烛照明等,对上述情况,管理 人员有权进行强制处理,酿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六)严禁学员打架斗殴、行衅滋事、赌博,严禁
4、私带、私藏国家明文禁止的各种管制凶器及一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经发现,当即没收,并按“学员违纪行政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七)学员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管好自己的钱物,对一切行迹可疑人员,均有权请出宿舍,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给值班人员;(八)学员有权对宿舍管理进行批评、建议、监督并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对违犯学员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章 学员考勤规定 第五条 学员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按照本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一)学员因病需要休息,须经班主任同意报培训科教务员登记后。方为生效; (二)学员请事假均先由班主任审批。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
5、内须经培训科副科长批准;三天以上由科长批准。并由学员家长向科长电话说明事由,否则不易批准;未按照规定请假离开者。按旷课处理; (三)上课时间超过10分钟进入教室为迟到,下课时间提前10分钟离开教室为早退; (四)凡迟到、早退、旷课者除将相关信息记入学员学籍档案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推迟考核、不发资格证书直至勒令退学处理。 第六章 学员违纪处罚 第六条 为了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对学员有如下情节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纪律处分级别:警告;推迟考核;不发资格证书;勒令退学; (二)学员违规,影响社会稳定以及本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1、有一般错
6、误言论,但主要属于认识范畴的,以教育和帮助为主,责令其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 2、公开发表错误言论,影响恶劣,但经教育能认识并愿意改正错误的。给予警告处分;拒不改正错误的给予推迟考核直至勒令退学; 3、出现下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执法部门处理; (1)起草、制作、散发反动宣传品,书写、张贴大小字报、反动标语或从事其它非法宣传活动的; (2)成立、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社团,从事违法活动的; (3)组织、参加非法集会、静坐、游行示威,煽动、组织滋事起哄、聚众闹事、罢课罢考等严重过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危害安定团结的。 (4)编造、散布、传播政治谎言和社会谣言,混淆视听,制造混乱的
7、; 4、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学校正常秩序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以下处分: (1)虽未动手打人,但是用语言或行为挑逗、侮辱、威胁他人,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引起事端责任者,给予警告或推迟考核处分; (2)动手打人者,给予推迟考核处分; (3)动手打人致他人轻微伤着,取消其考核资格; (4)殴打致他人轻伤或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结伙斗殴的参与者,给予警告处分,为首者或动手殴打的主要责任者,取消其考核资格,造成他人伤害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6)怂恿、策划他人打架斗殴主谋,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7)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
8、斗殴事态扩大,并产生后果者,给予推迟考试处分; (8)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9)持械打人或结伙斗殴者,邀约校外人员来学校寻衅滋事、打人、斗殴者,对被打人,证人进行威胁、要挟、敲诈勒索、报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终止其终身在本学校学习考核资格;(10)知情人故意为他人作伪证或给予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推迟考核处分。(11)打人致伤者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均需赔偿受害者的医药费、营养费及其它损失;(12)本条款所称“轻微伤”、“轻伤”、“重伤”均依法依鉴定部门作出结论为依据,法医鉴定费用由肇事方承担。 5、以下不正当手段或途经侵占公有或他人财物者,除应追回赃款、赃物或令其
9、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下列处分: (1)偷窃,非法占有公有或他人财务的,不论作案金额多少,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诈骗、敲诈勒索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数额巨大者。追究其法律责任;(3)抢劫他人财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触犯刑法的,并追究刑事责任;(4)明知赃物而购买成为其提供销赃条件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触犯刑法的,并追究刑事责任;(5)偷窃印章、重要公文、档案等物品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6、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务者,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勒令退学,触犯刑法的,并追究刑事责任。7、赌博、酗酒滋事者,视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以现金、物品等进行赌博活动的,除没收赌资和赌具外,对初犯者,给予警告并推迟考核处分;重犯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2)酗酒滋事,伤及他人或影响公共秩序者,给予警告并推迟考试处分; (3)因酗酒打架或损坏公物者,分别按以上第3条或第5条相关条款处分; (4)因酗酒滋事造成其它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