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五框 国家司法机关
【目标定位】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
价值观目标
1.认同国民身份,增强国家观念。
2.提高法律意识,捍卫法治精神。
能力目标
提高分析、判断能力,认识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职能。
知识目标
1.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及组成,认识并理解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及要求。
2.了解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组成,认识并理解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及要求。
3.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重点难点
1.认识司法机关的职权。
2.正确理解司法独立。
【课堂设计】
情景导入
教师多媒体展示,要求:说一说,下列徽标代表的是什么?
教师点拨:上述徽标分别代表的是中国、公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教学建议
1.人民法院
活动一:超级新闻场
教师多媒体展示:
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大学生李某将运营铁路局告上法庭。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日前对这起“普列无烟诉讼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的行为违反合同义务,应予纠正,判令其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
学生思考:李某的权利受到侵害,为什么可以到法院起诉?教师点拨: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活动二:案情分析
教师展示案例: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某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案,历经近两年的法院审理后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了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请“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对于某个人来说,部分媒体报道时所称的“终审胜诉”尚言不符实。但对于国家司法来说,正当程序这一基石性法治原则毫无疑问获得了胜利。
学生思考: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坚持了什么原则?
(2)从这一案件中,你对法院行使审判权有何新的认识?
教师点拨:
(1)正当程序原则。
(2)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检察院
活动三:案情分析
多媒体展示案例:
材料一 2018年5月13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忠岳故意杀人、盗窃,陈锡华窝藏一案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判决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定性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认定被告人方忠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认定被告人陈锡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材料二 2018年6月6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李纯涛受贿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纯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思考:(1)上述材料说明人民检察院具有何种职权?
(2)结合上述案例的审理,谈谈人民检察院的作用。
教师点拨:
(1)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2)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活动四:课堂辩论
教师多媒体展示辩论背景: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因媒体曝光被绳之以法。有人认为,司法活动应当受到舆论监督,倾听人民的声音并回应民意。但是,也有人认为,有些报道过于渲染犯罪情节,有的随意发表有倾向性的定罪意见,干扰公正审判。
话题:你怎样看待这种现象?司法活动是否应该受到舆论影响?
拓展思考:面对上述影响,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应怎样面对?
教师点拨: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组成和职权。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想一想你有哪些收获,还存在哪些疑惑?
这节课我学会了:
这节课我未解决的疑惑: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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