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利铁新煤矿
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下发的《关于煤矿企业应建立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京安监发[2011]40号)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京昊华经发[2011]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矿危险源辨识、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矿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和管理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将危险源划分为一般危险源和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
一般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人身伤害和一般涉险状况的源点或位置。
较大事故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伤亡或多人涉险行为的源点或位置。
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与确定
1、一般危险源辨识采取科段组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场辨识和确定,形成本单位辨识清单、制定控制方案。矿井危险源主控部门收集、分析、汇总各单位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控制方案,形成矿井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控制方案材料,矿长负责组织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辨识、分析,确定矿井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管理方案;同时,分析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确定专人负责制定监测方案和管理方案。
各单位危险源主控部门将危险源辨识清单报矿危险源主控部门。
2、较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确定。矿危险源主控部门收集各单位上报的危险源控制清单,组织分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清单。矿长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专家等,进行辨识、分析和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清单,并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危险源分级管理方式。一般危险源采用“职业健康认证管理”的控制方案进行监控和管理;较大事故危险源采用逐项建立监测、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第五条 危险源的辨识、分析确定的周期。
1、矿每年辨识、分析和确定一次一般危险源,形成年度的危险源辨识清单和管理方案。矿长每年一次组织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控部门进行管理评审,查找管理缺陷,制定改进措施。
2、矿长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辨识、分析和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并进行管理评审。将形成的材料报公司危险源主控部门。
第六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管理原则
重大风险点控制的原则(优先顺序)是:
1、消除原则。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施设备、管理及技术措施等避免或消除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
2、控制或降低的原则。通过工程技术措施、组织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制定规程或措施降低风险的影响程度。
3、工作面(岗点)发现存在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没有管理方案的,要立即停止该工作面(岗点)生产,进行治理工作。
第七条矿是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和控制的主体。矿长对本单位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督办全面负责。
第八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监控、管理
1、各专业部门和专业岗位人员进行监控,包括:制定管理方案、监测方案、检查记录等;安监站进行主控,包括:组织辨识、检查和建档管理等。
2、矿成立控制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控督办专业组
(1)控制顶板、窒息重大风险点督办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安监站长
成员:技术科长和安监站副站长、采掘区队区长
(2)控制水害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科科长、地测科科长
(3)控制机电运输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机电科科长、各区队机电副区长
(4)控制外因火灾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科科长、机电区区长、各区队机电副区长
(5)控制交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后勤副矿长、矿长助理
成员:保卫科科长、汽车队队长,行政办公室主任
(6)督察组
组长:安监站站长
成员:安监站、考核办、党群办
3、矿长负责组织针对辨识后确定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方案、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监督检查部门。
第九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控专业组职责
1、依据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制定分管范围风险点的控制标准。
2、依据安全生产状况、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控制措施。
3、分析分管专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及产生原因。
4、对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的效果评价,并作出评价报告。
5、负责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辨识分析。
6、检查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时,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及原因进行分析和辨识。并把辨识清单于28日前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十一条 现场发现或辨识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立即停止生产。专业组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控制效果评价。措施中必须包括:治理措施、治理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措施、治理责任人和完成治理的时间期限等情况。纸版经主管矿长签字后留存备查,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研发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十二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其他规定
1、矿对照附件《昊华能源公司关于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报告》,结合本矿实际,分析确定本矿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制定管控方案,明确职责、工作程序监测方式和记录。
2、对辨识出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组织制定控制措施。并对控制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督察组定期对确定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分析确定情况、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专项记录,安监站负责专项记录。
4、矿对排查出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由于技术原因或专业受限,不能制定控制措施时,上报公司聘请专家组,共同确定控制方案。
5、各单位对照《大安山煤矿关于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报告》内容,建立控制、监测管理方案和监测评价体系,明确责任人。
第十三条 矿针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方案,制定应急预案,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专业对预案进行会审。每年演练一次。技术部门结合分级培训,每季度组织可能与危险源有关系的基层单位员工进行桌面演练。演练结果形成报告留存调度室备查。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1年6月起执行。
附件:《保利铁新煤矿关于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的报告》
《保利铁新煤矿关于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的报告》
按照《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矿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对目前我矿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一、安全生产事故历史分析
对我矿历史上发生的加大事故统计分析,事故的类型是顶板(应力集中释放)、井下外因火灾、突水、斜坡提升、地面交通、井下运输、机械伤害和窒息。近年来,尽管随着科技进步,采煤方法、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操作水平有了本质的提高,但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依然存在,同时也出现了新的特点。
二、目前安全生产系统中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分析
1、采深增加。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地压增大,采场压力会明显显现。同时,由于原生应力、构造应力、煤柱叠加、条带孤岛开采等造成应力集中显现。
2、采空区面积增大。目前使用的主要采煤方法是壁式采煤法,采空区的悬顶面积较老法采煤有所增大。
3、由于机械化采掘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型设备设施的数量增加,矿井运输系统,特别是采区运输系统的重型设备设施的运输安全压力尤为突出。
4、经过近几年的大规模技术改造,我矿全部建成了机械通风系统。但是,如果矿井一旦发生区域火灾事故,影响或波及的范围会明显增大。
5、我矿不同程度有断层裂隙水、采空区积水、老巷积水、小煤窑积水的存在,同时部分煤层遇水泥化,易造成煤泥水患或突水。
6、由于矿井主运输系统和采区运输系统皮带的使用,使皮带防火工作重要性突出。
7、急倾斜煤层产量占矿井产量的比例有近40%,部分设施和环境仍然不符合规范规定,危险因素依然存在。(去掉)
8、矿井的地理位置位于山区,崎岖公路运输的危险点依然存在。
三、重大风险点辨识方法
根据历史上发生的较大事故类型,结合目前的生产工艺、采煤方法、技术装备、安全设施、操作水平等条件进行定性分析,确定重大风险点。
重大风险点辨识结果
可 能 造 成 较 大 事 故 的 危 险 源 辨 识 表
类别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类别
形成的原因
顶 板
应力集中释放
开采应力集中区域煤层;没有解危措施或解危措施没有落实。
工作面冒顶
支护强度不够,顶板来压时造成摧垮工作面支护;
地质构造
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没有落实。
水 害
突 水
未探明采空区、旧巷积水。没有措施或措施没有落实。
火 灾
电气设备及电缆着火
电气设备缺少保护或保护不起保护作用;使用非阻燃电缆;
皮带着火
使用非阻燃皮带;缺少保护或保护不起保护作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维修;
井下施焊着火
没有执行井下施焊措施。
运 输
立井提升坠罐
设备保护失效;系统不完好。
架空人车及斜井提升
设备保护失效,系统不完好。
采区运输
选型不合理,没有运行管理措施或没有执行措施。
窒 息
巷道透空、巷道塌冒
预透老空没有措施或没有执行措施。过塌冐区没有措施。
地面交通
车辆制动系统失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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