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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处置制度.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785224 上传时间:2024-03-18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1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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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为加强对船舶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保证公司所属船舶在出现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海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公司船岸双方都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船舶损失、减轻人员伤害和水域环境的污染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船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目的是为公司船岸人员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事故时提供应急救援操作指南。二、要求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持速改进。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水域环境优先。三、定义和缩写 1、紧急情况: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必须

2、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系指船舶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保证船岸应急救援行动得以实施的指导书。 3、事故:系指船舶因碰撞、触礁或搁浅、火灾或爆炸、风灾、沉没等造成人员伤亡、人员失踪、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4、险情:系指船舶因操作或管理及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危险局面,如进一步发展会造成事故的情况。四、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交通部令199130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

3、席令第四号)五、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联络表。 2、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业务信息科为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为827212457,夜间值班电话18352315500。 3、职责 总经理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是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总指挥。 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工作)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公司船舶紧急情况或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实施监控和管理。 业务信息科负责船舶海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情况和处理方案的提出和实施,负责各海事机构、应急救援机构、打

4、捞单位的联络和提供联络电话。 机务技术部负责机、电故障或事故和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提出和实施并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零配件、工属具及船舶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稳性计算书等)。 水运科负责紧急情况下货物处置、救援船舶的调配和遇险船舶通讯联系。 水运科负责应急救援的人员调配,负责提供船长、轮机长姓名及船员名单,提供船员家属联系电话及方法。 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证。 其它人员随时听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遣。 具体分工见淮安市洪泽县航运有限公司岸基地应急救援部署表。 4、责任联络人 船舶向公司报告本船紧急情况或事故,岸基地的第一责任联络人员是值班调度员,联络电话87212457,传真电话

5、号码87212457。 第二责任联络人是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如与调度员联系不上,立即与其联系,联络电话13915152618。 紧急情况下,船长可采用最便捷的通讯手段直接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报告,联系电话13915158651。 (4)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的同时,向海事救援中心求援,必要时应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六、船上职责分工 船长是船舶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时的最高指挥者,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抢险,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证人命安全,减少损失,保护水域环境,可以作出背离公司有关规定的决定,作出最好的选择,并对选择的结果负责。 (2)

6、 船舶各岗位人员在应变救援情况下职责详见船舶应急救援部署表。七、应急救援反应 1、船舶紧急情况汇报要求当船舶发生下列情况时船长或队长必须报告 当船舶操作不当或设备损坏引起的重大事故隐患(险情),为保证船舶或人身安全而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 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的碰撞、搁浅触底、触礁等事故。 当船舶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船舶因主机损坏,电器设备损坏,舵机系统损坏而造成船舶失控。 船舶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结构损坏或进水。 船舶遭遇大风大浪。 船舶发现人落水或船员严重伤病情况。 船舶遇江(河)盗(包括暴力行为)。 必不可少或重要的助航设备损坏。 船舶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弃船时。 当船舶是否对报告产

7、生怀疑时,应考虑以下问题:货物的泄漏是否产生水资源污染。 船体、机器、设备的损坏程度。 船舶所处的位置,是否影响它船航行安全。 气象、水流速度、潮汐等。 航道状况。 2、船舶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 船名/船籍港。 报告人姓名、职务。 船舶位置。 出事时间。 事故详情。 货物装载情况及船舶吃水、稳性等。 需要何种援助。 已通知何人。 已查明的损失/损坏的船舶总情况。 已经存在/潜在的危险威胁。 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或即将实施的措施。 如涉及他船时,对方船名、船籍、船型、货载情况。 是否有污染,污染程度,已通知何人。 船舶无论是在航行、停泊、厂修中,凡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都必须用最快捷方式向公司应

8、急救援办公室或生产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报告,向公司报告时,还需提出岸基地支持的具体要求。 岸基地第一个收到信息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船舶紧急情况的处理 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船长应视具体情况发布命令,组织船员抢险,同时按要求报告。 公司接到报告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或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立即召集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作出分析判断,根据情况,进行分工部署。有关部门立即准备所需图纸,船舶资料和船舶应急救援物资。 公司根据分析判断做出应急救援处置决定,给船长应有的指令,有可能的话,代表船长与第三方联系,使船长和船员能集中精力和争取时间对紧急情

9、况或事故做出适当的应对。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指派专人将船长或队长报告的内容和时间、地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出重要决定的内容和时间作详细记录,确保所有信息得以记录和保留。 根据船舶需要提供应急救援指示、建议、技术指导、人力资源等支持。 在处置紧急情况过程中,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安排应急救援小组成员24小时在应急办公室值班,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需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事故时,应及时安排妥当。 当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时,安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尽一切办法通知当事人亲属,并扼要和真实地回复伤亡人员和亲属的任何查询。 提醒船长或队长和所有船员不宜对新闻媒体或其它单位的询问做出不切实际的应对。

10、 船上发生紧急情况后,驾驶室与机舱间的联系可采用车钟或电铃或人员传达,与甲板人员或事故现场人员联系可用对讲机、高音喇叭或口头传达。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或紧急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船上都应在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紧急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为日后海事处理提供重要法定依据。八、应急救援行动 1、船舶碰撞事故的应急行动 立即检查本船有无人员伤亡。 核查了解碰撞部位损坏情况,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需要援助。 检查碰撞部位是否进水,进水程度。 如两船相撞,一船艏已嵌入另一船体内,特别是在水线以下时,要了解嵌入面积,损坏情况,进水程度等。 如有人伤亡应先行组织抢救。 如对

11、方船被撞后处于危险状态,而本船并无严重危险,应使用本船救生设备尽快抢救对方船上人员。 船艏嵌入另一船体时,如立即倒车可能导致另一船沉没,不倒车对本船无严重威胁时,则暂不倒车。待对方做好堵漏准备工作且同意倒车时,方可退出。 在上述情况下,为减少冲力,不使碰撞部位扩大,可适当使用倒车。当仅有很小冲力时,撞入船应停车改用微速前进,利用船艏塞住破洞,减少进水量,为撞入船争取时间防进水堵漏。为防止船艏滑出,可以系带缆绳。如附近有浅滩,在被撞船的同意下,可将其推向浅滩座浅。如决定脱离,条件许可时,还应协助被撞入船将破洞置于下风,减少进水,以利抢救。如不倒车可能导致二船共同沉船时,则撞入船适时倒车。 被撞后

12、,如进水严重,应立即选择安全合适的沙质浅滩,进行抢滩。如附近无沙滩时,亦可抢座硬质浅滩。 当船舶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时,经抢救确属无效,为保证人员生命安全,报公司批准后,船长才能下达弃船命令。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公司时,船长应与船舶有关人员认真协商决定,但必须将情况和理由电告公司。 2、搁浅(触礁)事故的应急行动 船舶一旦发生搁浅(触礁)事故,船长必须将危险进行初步评价,包括测定船舶周围的水深和搁浅(触礁)各水尺处吃水变化量,判断搁浅(触礁)程度,了解河床底质,检查船体有无破损,评价船舶稳性、结构强度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潮汐对船舶的影响。 采取紧急抛锚,固定船位,以

13、利高潮时起浮。 如动车脱浅,应注意记录使用主机情况、车叶尾轴、推力轴承等异常情况及损坏程度。 吊拖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不能行动时则应立即解队,将未搁浅的驳船拖往附近安全地带锚泊,再迅速对搁浅(触礁)的船舶施救。 顶推船队发生搁浅(触礁)事故后,如系其中部分驳船搁浅(触礁)时,严禁立即松开缆绳以避免使未搁浅(触礁)的驳船因无动力继而发生搁浅(触礁)。必须待搁浅(触礁)的确切部位、四周水深、风力、风向等情况弄情后,再决定脱浅方案。用车无法脱浅时,上水船队可将未搁浅(触礁)的驳船首缆松开,利用内侧水流压力协助轮船用车舵力量脱浅,必要时可将未搁浅(触礁)船送到安全地带抛锚,再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

14、在对搁浅(触礁)船舶施救时,缆绳以软缆为宜,用丙稀或尼龙太平缆拖带,长短适宜,松、收缆时应防止绞缠车叶,松缆时要清理拖缆,缆绳系好后,所有人员必须离开缆绳附近,用车切忌猛增车速,防止崩断拖缆,脱浅时注意浅船冲势,避免碰撞。 如搁浅(触礁)程度较严重,本船不能自脱浅时,应迅速报告公司请求它船协助采用减载起浮,如出事地点距岸较远,一时无法得到卸货过载,且形势危急,可以考虑由船员自行抛弃货物。如出事地点距离港口不远,可请求公司联系当地其它公司或公司派船协助脱浅或就近卸载。如采用上述办法无效,可联系救助脱浅。 当船舶发生搁浅(触礁)的紧急情况时,轮机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证机电设备运转,以利

15、船舶施救。 3、船舶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行动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立足于预防,立足于自救,所有船员都应非常熟悉船舶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爆炸)时的行动。 船舶如发现异味、烟雾或局部失常高温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迅速查明原因,采取防患措施。 船舶一旦发现火警,应沉着镇定地根据火种性质和火情选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并大声呼喊,驾驶室应迅速发出警报,同时向当地海事或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听到火灾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救火应急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负责水灭火系统的人员应安妥水龙带和喷头

16、。机舱值班人员应尽快开启阀门,启动水泵向甲板供水。未经总指挥(船长)或轮机长下令,不准关停发动机或拉闸停电。 驾驶到达火警现场后,应率领船员迅速弄清火灾部位、火种性质、火情及发展趋势以及火警部位周围有关联的各种物品,确定施救方案,并根据火情发展指挥船员投入扑救。 火灾(险情)扑灭后,应派人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司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各种手提式灭火机(泡沫、1211、二氧化碳和干粉)等分别有各种化学反应性能,各有灭火的针对性和禁忌性,必须正确地根据不同火种性质选择使用。操作

17、人员应在上风方向,以防损害人体。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机时,不能接触喷头而应持喇叭口,并注意不要喷及人体,以防冻伤。4、恶劣天气的应急行动 除非救生或船舶已处于危险中,船长不必因船期或其它理由而操纵船舶经过恶劣航区,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剧烈颠簸,如有可能应定时用望远镜、探照灯或通讯等助航工具观察和联系所顶/拖驳船情况。 大风大浪船舶大角度横摇时,应改变航向航速使船逆风航行,以减少摇摆角度或避免横摇。 顶推航行的大铁驳队必要时改顶推队型为吊拖队型航行,驳船增加软缆,谨防散队。 机舱保证主、辅机、舵机等机械设备正常。 关闭一切水密门窗、甲板开口,防止货舱、机舱及舱室进水。 如稳性欠佳,横摇周期长,

18、迎风后,有条件应立即压进足够的压舱水以改善稳性,但要注意尽可能减少自由液面的影响。 驳船检查舱内货物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船长。 向公司汇报,并与附近船舶和港口保持联系,有条件时,应驶向附近锚地或港口抛锚避风,对货物进行调整。 风浪中主机或舵机故障需锚泊时应松出适当长度的锚链,以使船首迎风,保持相对稳定。机舱人员要全力抢修主机或舵机,了解稳性情况和水舱载量。加固封舱设施,防止货物潮湿和移动。 因大风大浪造成碰撞或搁浅(触礁)事故,按“船舶碰撞事故应急行动”和“搁浅(触礁)事故应急行动”操作。 采取措施无效,船舶将沉没、倾覆而被迫弃船时,按“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弃船的要求办理。 在

19、恶劣天气情况下如造成船舶结构损坏,船长应组织人员抢修,如无法修理应报告公司,由公司安排修理。5、船舶进水事故的应变行动 当值班人员发现船体进水应立即报告当班驾驶员或船长,当班驾驶员或船长根据报告情况迅速发出堵漏信号。 听到警报信号后,除固定值班人员外,所有船员应携带船舶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器材迅速赶到现场待命,待现场指挥查明险情确定施救方案后,水手应立即测量各舱的水位,向总指挥(船长)和现场指挥报告。抢救过程中,还应定时测量,以供领导估计渗漏部位和进水量。 堵漏抢险的关键是尽快找出准确部位和漏情。寻找部位除派人到可以直观的地方检查外,还可以用倾听各空气舱内的水声、观察船傍水面有无气泡,并记下冒泡的

20、肋骨号,来判断和寻找。以听声和观察进一步查清渗漏部位并尽可能查清漏洞的大小和形状。 通知机舱迅速排水,根据漏洞大小和测量的数据变化,结合船舶倾斜度和吃水差的变化,准确地判断出进水量和进、排水量之差。正确判断险情的发展,采取正确有力的堵救抢修措施。 抢救中应根据水流方向和漏洞部位,正确使用车、舵操纵,使船舶尽可能保持与水流的相对静止状态,以减少水压和进水量。 堵漏应变部署一般分成堵漏、排水两队,堵漏队由船长任队长,船队队长任副队长,驾驶负责现场指挥,直接担负堵漏和抢修任务;排水队由轮机长领导机舱间和轮驳人员进行排水。 如进水压力较小且进水面积不大,可采用一般密堵顶压或用水泥封堵法堵漏;如进水部位

21、在单独舱室且无法封堵时,可采用单独封闭舱室法堵漏。 如进水部位发生在机舱,则按“机舱事故应变行动”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处置。 如船体破损面积较大且堵不胜堵,又危及到船舶及人员安全时,船舶无法自救,船长应报公司,将船驶到安全水域抢滩。无法抢滩应作弃船准备。弃船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中有关内容执行。 应详细记录船体进水部位、破损的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及为此而产生的附加损失,以便为海事部门提供准确的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6、船舶结构损坏的应急行动 当船舶发生因碰撞、触礁、搁浅、恶劣天气损害、爆炸等事故所造成的船体结构损坏时,船长应按规定的要求向公司报告,同时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紧急抢救。 船上的抢

22、救措施应按“船舶进水等应急行动”等应急行动中有关要求组织抢救。 公司接到船舶的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作出相应的反应。安全管理部向船舶提供有关航务方面的指导;机务技术部应向船舶提供有关机务技术方面的技术指导。 根据损坏情况,机务技术部应与就近的船厂联系,做好安排船舶进厂修理的准备。 如损坏部位不严重,船上可采取临时措施,将船开到指定船厂修理。如船舶已失去动力,公司可安排拖轮协助。 如损坏严重,船长可请求第三方救助。 如损坏十分严重,船舶将倾覆或沉没,已危及人员生命安全,船长一方面向公司报告,同时可下达弃船命令,按“人落水搜救,弃船应变行动”的要求处理。 如船舶倾覆或沉没无法避免,船长

23、和队长应优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7、进入密闭场所的应急行动 当人员需要进入密闭场所作业之前,尤其是高温情况下,应对密闭场所充分进行通风,对不能在作业前开舱或多层封舱的舱室,应在作业过程中分次通风,待通风达到规定的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如情况紧急,急需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则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绳,救生绳应有专人负责。 作业人员进入密闭场所后,外面必须留有观察人员,观察人员应与作业人员约定好有效的联络方式,联络时间间隔每次应不超过3分钟。 如发生人员窒息事故,应采取紧急救助措施。救助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抢救人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禁止盲目进入密闭场所救人。 救助人员应将被窒息的作业人员迅速移出

24、密闭场所。从作业人被窒息到获救,不得超过5分钟。 对被窒息的人员一边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一边就近与120救护中心联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将窒息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发现人员窒息时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船舶所在地点、时间、职工姓名等,船长有权请求公司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公司得到信息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给予船长相应的支持。8、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行动 当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轮机长应组织全体船员控制和清除污染,将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如污染事故较大,船上还应制定清污计划,采取一切措施组织全体船员按计划实施清污。如需当地清污机构协助,则应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联系。 当

25、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船长应通过最快渠道向当地海事和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方报告后,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机务技术部接到通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施救方案并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迅速到位,组成防污染应急救援专业小组,按方案给予船上确切的答复,并提供有效的支持。 如污染事故较大,还应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即作出指示。 防污染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按计划对船舶实施清污工作进行指导,还应派有关人员上船进行指导,直到事故处理完毕。 清污工作完毕后,立即报当地主管部门检查,如当地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还应再实施清污。合格后

26、,船舶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公司。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责任,处理当事人。9、舵机失灵的应急行动 当值班人员发现舱机失灵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同时通知机舱值班人员,机舱值班人员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轮机长。 机舱值班人员应根据驾驶台的指令,正确地操纵主机。轮机长应通知机舱所有人员迅速到位。 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后,应迅速判明故障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如故障无法排除,应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通知机务技术部。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的报告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

27、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故障排除后,船舶有关人员应加强检查和观察,确保舵机的稳定运转。10、机舱紧急事件的应急行动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轮机部全体人员应迅速进入现场,由轮机长进行现场指挥,机舱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详细向轮机长报告,轮机长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制定出补救措施,并予以实施,同时报告船长,由船长统一部署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如因海损引发机损则由船长一并报告。 属机械电气故障(包括驳船),由轮机长带领轮机部人员进行抢修,驾驶部和驳船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 在非航行时,驾驶应带领驾驶部全体人员保证船舶及人员安全。 在进出港或航

28、行中,当班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船长或队长,及时选择靠船地点,通知驳船水手下锚,并做好相应记录,当班水手应及时升挂号灯、号型和(或)号旗。 当机舱发生紧急事件时,船长应保证船上通讯畅通。 船长根据船舶自救能力,视情况决定是否与有关单位联系请求援助支持。 机舱若发生进水事件,轮机长除应组织人员奋力堵漏排水外,还应设法保证电力系统正常供电,保证安全航行,必要时可靠船检修,同时做好出事现场电气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 轮机员应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动用所有泵一齐向外排水。 迅速查明漏水部位,如属管路,可关闭有关阀门,利用船上现有设备和材料包扎漏水部位。如属船体漏水,水压不大可采取一般密堵或顶压

29、或用水泥封漏。如进水部位系单独舱室又确系无法封堵,可将此舱封闭。 在机舱抢险的同时,船长、队长应根据机舱情况给予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的配合。 当进水量无法控制且危及机械运转安全甚至人身安全时,应请示船员长,船长并视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当公司或船长作出命令离开机舱或现场时,应关闭所有运转的设备,关闭海底阀,保证人员安全撤离,在撤离时应携带轮机日志并做好其它弃船前工作,撤离机舱。 详细记载机舱进水时间、部位、破洞大小、产生原因、抢救措施以及为此产生的附加损失。 机舱若发生火警事件,值班人员应沉着镇静,根据火种性质及火情立即用附近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大声呼喊。 听到报警后全体船员(除固

30、定值班人员外),按“消防应变部署表”的规定携带消防器材到达指定位置,听候命令。轮机长应迅速接近现场进行指挥,驾驶协助轮机长做好现场指挥工作。 轮机长应迅速判明着火部位,火势蔓延方向,燃烧物种类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向船长报告。 如船在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应将拖轮火场置于下风,离开驳船,以保证驳船及货物的安全。如火场靠近生活区和储油柜,在此处必须派人守候并对此采取降温措施,以防船体受热造成火势蔓延。 火情扑灭后,应派人详细检查火场并严密注视,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经公安消防人员查明原因,方可撤离和清理现场。 因海损事故引发的机舱紧急情况如进水、设备故障或损坏等,应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31、机务技术部在接到船上机舱出现紧急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对船上的抢险实施进行指导。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如机舱发生火灾,安全管理部应协助机务技术部做好对船舶的支持。如机舱紧急事件较为严重,应视情况报告公司最高层领导。 (21) 机务技术部应掌握各港口修理厂的技术条件和力量,熟悉配件供应厂商的供应能力;备有支持应急救援反应能力的有关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备有处理船舶机舱紧急事件的应变部署措施。 (22)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视情况向公司机务技术部等部门报告,轮机部应在轮机日志上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实施措施、修复时间等,同时还应附相应的说明。驾驶

32、台应在航行日志上记录故障或事件发生的时间、船位,船长还应将事故经过、处置措施等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3) 机务技术部应详细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和所采取的措施等。11、船舶失去动力的应急行动 机舱值班人员发现主机失控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轮机长应立即向船长报告。船长应根据情况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轮机长还应通知机舱有关人员迅速到位。 机舱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故障原因,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若是冷却水或燃油系统故障,应立即启动另一备用系统,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修。 若是机驾合一故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并尽快更换钢丝绳或将受卡的葫芦盘活,恢复工作。 若是调速故

33、障,应立即采取机旁操纵,直到船队航至最近安全停泊点,再设法检修调速器。 若润滑油压降到0.05Mpa以下,应采取紧急停车,同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台,若断水,开动备用水泵,如无效,可通知驾驶部降速运行,找最近的安全停泊点,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可用存水已汽化,必须停车,应做好停车后的紧急应变措施。 若离合器故障,应尽快判明原因,予以消除。 若发生飞车,应采取紧急停车,并及时将停车情况通知驾驶部。 当船舶在特殊状态下如狭窄水道、进水港、通过桥、闸、恶劣天气等情况,要求主机必须工作时,应采取可能的强制措施,开动主机,优先保证船舶安全。 如故障严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况向公司应急

34、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 机务技术部应根据船舶报告情况立即作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船岸有关人员应认真记录主机失控时间、地点、抢修过程、恢复时间等。 12、船舶电力中断的应急行动 航行中,船舶因配电板主开关跳闸造成全船停电事故,如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可能引导发各类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遇到跳闸后,机舱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驾驶室值班驾驶员,通知轮机长到现场采取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恢复供电。 若过

35、载或保护动作引起跳闸,观察配电板上电压表及频率表,如指示正常,可关掉一些次要负载,仔细观察各指示表的变化,一切正常可继续送电使用。 若电压表、频率表无指示,则说明发电机调压系统有问题,应立即切换应急蓄电池组,待应急供电成功后,再检查故障机组。 若应急蓄电池组使用后合不上闸,说明负载有短路现象,应关掉所有负载,再逐一送电,把短路负载选出来再进行修理。恢复供电后应立即检查重要设备供电是否正常。 如发电机故障,轮机员和值班司机等人应立即进行抢修。如故障严重短时间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当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关于船舶电力中断的报告后,应迅速通知机务技术部。机务技术部

36、应根据船舶报告的情况立即做出反应,如船上需要外部支持,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对船舶抢险进行支持,并视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机务技术部应密切关注船舶的抢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直至故障排除,船舶恢复正常航行。13、船员伤病的应急行动 当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长或队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伤病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和护理。同时迅速将其姓名、职务、伤病情况、发生时间、地点、施救措施等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如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危重伤病时,应立即通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要求在附近港口紧急停靠,迅速将其接送到岸上医院救治。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船上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

37、部和公司卫生院,有关人员应立即进入应急反应状态。 应急救援小组指挥船舶进行必要的医疗卫生救助;协助船舶与驻外代表联系;请求必要的帮助;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请求指示;对伤病人员的救助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反应;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伤病人员的亲属联系;对伤病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如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应报请所在地公安部门检验并出具死亡证明书,船长或队长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主管部门、最高层领导报告。 公司工会、人办资源部、安全管理部应做好员工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船舶发生人员伤病时,船舶有关人员应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地点、施救措施、伤病

38、人员姓名、报告时间等。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载。14、人员落水搜救、弃船应急行动 船舶值班人员或非值班船员发现有人落水时,应立即就近投下救生圈并大声呼喊,以最快方法通知轮船值班驾驶,说明落水部位。值班驾驶应迅速通知船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并发出有人落水警报信号和派人到高处了望。 听到有人落水警报后,所有船员都应穿救生衣按“船舶应变部署表”中指定任务赶到现场。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经积极抢救无效,事态恶化,确无法保全船舶,将危及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时,船长应优先考虑人身安全,经周密和填重的考虑后可发出弃船警报信号,如条件允许,应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 听到弃船警报信号后,全体

39、船员应立即穿救生衣,到甲板做好准备,转移到救援船或其它船上。 机舱固定值班人员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仍应坚守岗位按指令操作,在得到停车通知后,在轮机长领导下,抓紧做好熄火放汽、关机、停电等弃船安全防护工作,并携带规定物品撤离机舱。 弃船时,驾驶负责降下国旗并随身携带;轮机员负责关(停)发电机和机舱内正在运转的其它一切设备,并携带轮机日志离船;二副负责携带航行日志、通讯记录、船舶证书、船员名册、望远镜、对讲机离船;船队队长负责携带现金和帐册及货运单据离船。 弃船后,船长对全体船员仍保持原有职权,不论在紧急应急或演习操作,所有船员必须服从船长指挥。 九、附件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联络表 2、岸基地

40、应变部署表 3、中国长江部分海事局通讯录 4、江苏部分地方海事局通讯录 5、船舶救火应急部署表6、船舶应急救援部署表岸基地应变部署表部门/人员职 责应变时位置总 经 理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措施的审批和指挥实施,负责有关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应急救援办公室副总经理应急救援小组副组长、副总指挥,负责对整个应急救援行动的全过程监控。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行动的有关记录安全管理部负责船舶海事、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定与实施,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务技术部负责船舶应急所需技术资料和船舶机、电、设备事故和油污染事故应急措施及处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事后的调查处理。生产经营部负责紧急情况

41、下货物处置,救援船舶调配,负责安排24小时值班和整个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人力资源部负责应急救援的人员调配和提供船长、轮机长姓名及船员名单,提供船员家属联络电话。财 务 部负责和保证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船业公司负责应急船舶的抢修和技术上的支持。物资公司负责船舶应急救援物资、配件的供应。职工卫生院负责对伤、病、亡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办 公 室负责应急救援车辆的调配。其它部门随时听从应急救援小组的调遣。中国长江部分海事局通讯录单 位 名 称地 址联 络 方 式长江海事局武汉市解放大道979号邮编:430016总机:0278283116102782422234值班:02782412

42、784监督处:内线6628航保处:内线6634南京长江海事局南京下关区江边路3号邮编:210011交管中心:02558802856传真:02558804172镇江长江海事局镇江市长江路81号交管中心05115286914江阴长江海事局江阴市黄田港通江路底邮编:214400值班室:05106884179张家港长江海事局张家港市港区镇邮编:215633交管中心:05208330432传真:05208330432南通长江海事局南通市人民西路104号邮编:226005交管中心:051335293483529347传真:3529348高港长江海事局泰兴市高港邮编:225421值班室:025-568841

43、79江苏部分地方海事局通讯录单 位 名 称地 址联 络 方 式南京地方海事局热河南路154号12395(救助)025 58810904(值班)镇 江桃花坞4区10号12395(救助)0511 8801800(值班)常 州采菱路花园底111号12395(救助)0519 8811152(值班)无 锡运河西路蠡浦1 号12395(救助)0510 5807124(值班)苏 州盘门路270号12395(救助)0512 8208983南 通人民西路43号12395(救助)0513 3556781(值班)泰 州鼓楼南路301号12395(救助)0523 6226099(值班)扬 州菏花池路88号12395(救助)0514 7875662(值班)盐 城黄海东路37号12395(救助)0515 8203102(值班)连云港新浦区沿河南路21号12395(救助)0518 5414370(值班)淮 安河北西路66号12395(救助)0517 3947788(值班)徐 州中枢街36号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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