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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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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城镇化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城镇化的社会内容之一,首先体现在人口居住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其次表现在人口素质要以先进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为特征的现代城镇文明代替落后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为特征的传统农村文明,实现“农村人”到“城镇人”的转变。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何做好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使之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是计生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现将城镇化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全县基本情况。全县总人口14.8万,共21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2个。其中1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个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17个普通二类服务站。 2.2005年—2012年人口计生目标执行情况。按计生统计口径(2004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8年来,全县共出生人口10913人,平均每年出生136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平均为86.08%。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为3.64‰。出生率平均为9.29‰。死亡率平均为5.65‰。8年来的出生性别比平均为103.9。 二、主要问题1.违法生育增多,计生率逐年下降。随着城镇化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滋生了违法生育念头,加上流动人口的增加,使管理难度增大,现居地和户籍地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违法生育有互相推诿的现象。从2005年—2012年人口计生数据可以看出,8年来,我县人口出生总数趋于稳定,但计划生育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2.推进城镇化与计生相关政策不能对接,矛盾增多。一是户籍改革与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不能对接。农民转移到城市的意愿和目的是在经济上获得比农村更高的经济收入,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象为农村计划生育户,农民转入城镇后不能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二是户籍改革与计生免费技术服务政策不能对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是农村育龄妇女和农村待孕夫妇,城镇育龄妇女不能享受免费服务;三是推进城镇化与生育政策不能对接。我县多数乡镇的村(组)属于边远山区,(全县三类区共262个小组,四类区共218个小组)按政策规定能照顾再生育二孩,但城镇不能照顾再生育二孩。这三点导致矛盾增多,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 3.计生公共服务和设施落后,阻碍了城镇化进展。具体体现在一是计生免费技术服务网点少,规模小,不能达到市民需求;二是没有一所正规的早教、特殊教育学校,即使有了学校,但由于我县财力匮乏,工资福利低,也不可能引进和留住这一类专业人材;三是免费服务经费偏低,执行的是2002年标准,随着物价的上涨,群众享受技术服务,自已要贴不少钱;四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对夫妇要花费558元,而国家仅补贴240元,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4.推进城镇化中导致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增大。一是因为城镇化发展,离开户籍地居住的增多,社会抚养费征收调查取证难。二是因为乡镇征收不均衡,本县内户籍地不在同一乡镇的夫妇,多数都在离城较近的地区居住,但社会抚养费均愿交到征收较低的山区乡镇。三是因为“七不准”“四缓收”的实行,城镇化导致外出人口增多,而外出人口回乡都是在节假日或家中有事时,“七不准”“四缓收”又要求这个时期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 5.对流动人口管理达不到公共服务均等化。城镇化的发展,使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实行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难以形成,流动人口双向信息反馈质量不高。 三、采取的措施人口问题在实施城市化战略中占居十分重要的地位,人口数量的总量控制、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和人口结构的逐步改善,是实施城市化战略的重要前提。下一步,我们要采取的措施有: 1.创新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并落实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及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平安保险等制度,争取政策加大对计生家庭户进行政策帮扶、资金帮扶、提高拓展奖励扶助金和奖励对象,转变群众生育观念。高度重视和开展好国家免费服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待孕夫妇都能参检,达到出生缺陷明显下降,人口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2.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方面逐步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投入,实现城乡居民享受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会均等和公平,大幅度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另一方面,利用现有的人口文化教育基地扩大教育规模,在开展“五期教育”的同时,开展“早期教育”,进而提高人口素质。 3.开展“两非”治理。“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加大“两非”整治力度,对“两非”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处理和曝光,确保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值范围内。 4.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切实抓好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按照当地户籍人口同等标准。建立科学的流动人口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估机制,综合管理流动人口。 5.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发展相结合,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线开展信息化建设。创新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按照主动采集、办事采集和协同采集三种方式,探索建立稳定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健全、高效、便捷的实有人口信息动态采集体系。 四、几点建议1.建议实行城乡一体的生育政策或实行过渡期生育政策。适当放宽城镇生育政策或让农村转入城镇居住的,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原有的照顾生育政策。这样有利于打消农村转入城镇居住的顾虑,提高城镇化水平,同时,城镇人口出生增加,农村人口减少,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2.建议统一城镇、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我县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是以全县上一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算的。农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大,城镇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超过农村人口2倍以上,这也导致农村人不愿迁居到城镇,影响了城镇化的进程。 3.建议提高奖扶、特扶及手术并发症补贴标准,将失独家庭纳入社保,并调整项目经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现行项目财政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6%,省财政10%,市财政8%,县财政52%,乡财政24%,分担比例不合理,奖扶、特扶标准目前为奖扶人员每月80元,特扶人员每月135元和每月110元,手术并发症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在物价上涨的今天,离最低生活保障还差很多。这样的补贴不能满足人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需求,只有提高标准,并将失独家庭纳入社保,让计生家庭户优先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 4.建议提高免费服务经费。只有免费服务经费提高了,群众享受更多更优质的服务,才能满足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身体健康的需求,才能促进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5.建议将计生服务体系和卫生合并,一方面整合资源,避免浪费,另一方面是完善和提高计生服务水平的需要。 6.建议在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应有人口文化广场,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给市民带来的幸福生活,宣传人口集中居住便于治理和管理生态环境,有利于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有利于解决人口就业。 7.建议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计算人口城镇化水平应将隐性城镇人口纳入计算,将隐形城镇人口子女教育等问题纳入当地社会管理范畴,实现人口有序迁移与城镇化、计生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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