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序号: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年度“重庆十大摄影家” 申 报 材 料申报者姓名: 电 话: 年 月 日说 明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2、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此申报书可复制。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附于申报书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4、其他相关事宜请向协会办公室咨询。5、报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拓展大厦26楼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邮编:400020联系电话:67725531申报者基本情况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 身份证号码常住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个人创作简历A1 国内影展影赛获奖情况 请参考“重庆
2、十大摄影家评选细则”自行打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影赛/影展全称主办单位奖项时间分数分数总计(可另附页)A1表总分: (评审委员会填写)A2 国际影展影赛获奖情况 请参考“重庆十大摄影家评选计分标准”自行打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影赛/影展全称主办单位奖项时间分数分数总计(可另附页)A2表总分: (评审委员会填写)A3 国展加分表格1、参评对象:积极向市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或自行向市摄协投稿参加23届国展的市摄协会员。2、加分资格:以各团体会员单位集体上送市摄协登记造册的名单为准。找不到“组织”(没有参加其他团体会员)的市摄协会员可直接按国展送评要求将作品交送市摄协,以登记名单为准。3、加分办法(在十大摄影
3、家评选规则基础上):凡登记作品,获得优秀作品,每幅(组)加5分;获得评委推荐作品,每幅(组)加20分;获得铜质收藏作品,每幅(组)加20分;获得金质、银质收藏作品,为当然的十大摄影家。姓名展览名称作品名称奖项加分23届国展23届国展23届国展23届国展23届国展合计分数A3表总分: (个人填写) A3表总分: (评审委员会复核)A4 其他1、在市摄协报名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的学生,总分加2分。2、重庆题材在“国展”、“市展”、“届别国际展”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总分另加分为:10分、5分、2分。3、个人出版专业理论著作或画册,总分加2分/篇、册。请注明出版社、刊号、著作名称,并附版权页复印件。加分事项:A4表总分: (个人填写) A4表总分: (评审委员会复核)审查意见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审定意见负责人(签名)_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