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关环保局清洁土壤行动年度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清洁土壤行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部署精神,以全面实施清洁土壤行动为落脚点,以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为主线,以理顺和完善机制为保障,以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能力和水平,为如期完成清洁土壤行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13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4处疑似污染场地排查,配合上级部门基本建成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主要农产品产地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机制、协调机制和重点工程跟踪机制基本健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启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继续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深化重点防控区和重点企业治理,完成重金属排放年度削减任务。实施危险废物“双达标”提速行动,完成32家重点企业达标创建,稳步提升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保持100%。试点推进污泥转运刷卡行动,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行动,基本解决行业性和区域性废塑料加工污染问题。完成全市生产化学品企业调查,为识别和预防化学品对土壤污染风险打好基础。
(二)加快完善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监控。针对主要农产品产地,以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企业聚集区、重点废弃物焚烧企业和固废填埋设施周边,试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长期定点监测。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试点协助上级部门建立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
(三)积极推进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工程。健全疑似污染场地信息数据库,掌握疑似污染场地数量和分布,建立分级、动态的清单式管理机制。年内启动至少1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机制。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第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同时,围绕贯彻国家和省里场地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会同国土、建设和工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和职能部门的分工方案,全面推行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制度。要结合污染场地排查结果,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储备,建立重点工程跟踪制度,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建设。
(五)加强清洁土壤行动的督查考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督查工作,加大清洁土壤行动进展的指导检查,加强重点工作的定期盘点回顾。上级环保部门将对各地的清洁土壤行动进行抽查、督查,将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将清洁土壤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满足桐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xx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桐生态办发〔2012〕8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表水水质交接断面考核合格以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明显下降,饮用水源水质稳中有升。
(二)污染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与重金属污染减排完成xx市下达指标。
(三)污染治理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稳定达标。完善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工作。测土配方施肥完成xx市下达指标。
(四)环保基础设施
加强生活污染源管理,污水管网覆盖到市域所有集中居住小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8%以上。
(五)生态修复
清水河道建设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绿化造林、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完成年度任务。
(六)监管能力
实施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与乌镇断面、乌镇北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启动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机构国家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关停与搬迁工作。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一步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工艺、设备。落实重点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2.实施重点行业整治。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XX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印发XX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实施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完成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完成我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及重点防控企业的年度综合整治任务。
3.加强重点企业整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加快氨氮、总磷排放重点企业的整治,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实施钢铁、水泥、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皮革及其制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处置
1.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80%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40公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脱氮除磷设施配套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鼓励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
2.加强进水监管。严禁酸洗、电镀等特殊行业特征污染物通过污水处理厂稀释排放。对超标排放污水的入网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行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并在限期治理验收前停止审批、核准该单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3.强化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日常维护,确保在线监测装置正常使用。强化处理厂台账规范化管理,健全内部运营机制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水平。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建立与现代高效农业相适应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积极发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特征的高效生态农业和高效生态林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和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创建xx市级生态村9个,xx市级生态村20个。
2.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实行区域和总量双重控制,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养殖模式。
3.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河塘水产养殖监管。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
4.加强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大力推进节约型农业技术和清洁化生产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
5.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聚居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率达到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面60%以上。加强对村庄河道、池塘、沟渠和道路两旁垃圾的清理,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1.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清水河道”建设,成片连村集中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清除河道内源污染,对全市县级河道和各镇(街道)及以下级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并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取缔营运挂浆机运输船舶,所有进入我市内河运输的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并正常工作。内河货运码头、旅游码头、油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日收日清。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防治水土流失。大力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增强林木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开展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2.加强湿地保护。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严禁随意填埋河沟池塘或改变其用途。严格西片饮用水源湿地保护,启动白荡漾湿地工程建设。
3.实施水生态修复。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规划。积极采取生物调控措施,修复河网水域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
(六)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1.加强水源建设与保护。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污染源,杜绝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等活动。
2.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成果。
3.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强已建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地自动站运行正常。积极推进乌镇北断面、乌镇断面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水质指标特别是三致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4.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饮用水源集雨区内所有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池,配备应急物资。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核备案,需通过饮用水源附近路段的,还要有专用车辆护送。饮用水源附近的公路、主要道路要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
环保局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第十三次党的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全力实施宜居水乡行动计划,坚持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的原则,突出抓减排削总量,重整治促转型,严执法保安全,建机制增活力,强效能树形象。坚持以治促调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结合,坚持从严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坚持强化环境管理与强化环保队伍自身建设相结合,努力将生态环保工作推向新阶段,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完成印染、制革、化工和造纸、榨菜(蔬菜)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年度整治目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金属削减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全市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交界断面水质考核达到良好以上;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69%以上;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和群访性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高度
1.深化生态“三偿”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三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排污有偿机制,在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污权交易品种、规模,丰富交易手段、方式,启动排污权拍卖,尝试排污权租赁;建立污染赔偿机制,设立污染赔偿基金、环保公益诉讼和环境评价信用制度,依法实施生态赔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重点区域补偿机制,实施区域间双向补偿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生态修复。
2.深化空间管护考核改革。坚守生态红线为重点,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建立环境空间管护制度。强化分区管理,实行不同的环境准入要求、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并加大对生态红线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推进镇级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与排污权基本账户管理,实施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容量“双考核”,倒逼镇街道承担空间管护责任,促进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落实治水、减排、污染整治等各项生态环保工作任务。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建立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环评审批体系,坚持环评审批和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按照“简政要减得干净、放权要下得彻底”的原则,实施环保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探索以备案监督制代替审批制。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监管,推行行政审批“模拟制”和“联审制”,提高环保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抓住重点,全力推进,挖潜污染总量减排深度
1.抓源头控增量。以实施生态功能区规划、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依托,通过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专家评价和公众评议“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项目准入,确保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深入实施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绩效等挂钩的制度,继续实行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削减替代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量。
2.抓项目削存量。正确研判形势,科学制定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重点完成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和崇福污水处理厂二期、申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改造工程,加快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XX县区污水管网建设,督促工业、生活污水纳管进网进程。继续推进制革、印染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深度治理任务,强化中水回用和预处理。深化热电企业、水泥行业脱硫脱硝设施以及配套dcs中控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农业减排项目。
3.抓调整腾容量。充分运用污染减排、环境整治、环境执法、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环保倒逼手段,通过扶优汰劣、有保有压等措施,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重点推进市区、镇区污染企业逐步搬迁;对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浪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腾出环境容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三)克难攻坚,务求质效,加快污染综合整治进度
1.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围绕“五水共治”工作大局,深入贯彻“河长治水”工作机制,深化完善“三长治河”制度,深入实施“十大治水工程”,着力推进“五水共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完善全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水平;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水质安全隐患排查,继续强化运河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风险点整治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全面推动中小河流治理。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重点推进新村集聚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等生态循环养殖与生物治理模式,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2.持续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巩固提升蓄电池、电镀、小印花行业整治成果。继续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重金属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目标。突出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深化印染、制革、化工、造纸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严格落实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年度计划,基本完成省级制革行业整治示范区建设,印染、造纸、化工行业全面完成就地整治提升企业的整治验收,印染、造纸行业基本完成搬迁入园工作,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启动实施全市榨菜(蔬菜)、机制丝绵行业污染整治,加快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后督察手段,持续巩固和深化重点监管区、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成果。逐步构建行业性环境数据统计体系,形成统一的工业企业管理台账,切实提高污染管理水平。
3.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控整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控与整治,认真制定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年度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措施,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实事工程。强化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源头控制,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燃煤锅炉整治,控制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有机废气污染控制,实施脱硫脱硝工程,绿色交通物流工程,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站,规范发放环保绿色标志,完成黄标车辆淘汰任务。
4.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落实“两新”工程环保措施,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新村集聚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对未纳入新村集聚的散户,实施分散式微动力处置。加强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继续推进违章猪舍专项清理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养殖与生物治理模式,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开展畜禽养殖业环评、“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强化总量控制和区域控制,促进畜禽养殖产业向规模化、园区化和生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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