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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当今的中国科技体制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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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当今的中国科技体制改革 □杨振寅等   原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   一、中国科研环境的现状   1.总量和分布   2001年末国有企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87万人。从事研究与发展活动人员93万人年,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70万人年。从事研究与发展活动人员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较低,几乎只是个零头,也就是说合格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太少,低级的科技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太庞大。   2001年全国研究与发展(R &D )经费支出960亿元,其中基础研究经费47亿元。全年国家组织了647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1329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完成了80项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及鉴定验收。新安排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220多项。[1]按照另外的口径计算,2001年国内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 &D )经费总支出为1042.5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比例达到1.1%。按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 &D )经费支出为10.9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   其实,“九五”期间我国R &D 经费占GDP 的比重一直徘徊在0.5%左右,2000年的R&D 的经费第一次超过GDP 的1%。我国的人均R &D 活动经费约为1万美元,在12个大国中,列倒数第2位,仅高于俄罗斯联邦,发展中国家巴西远远高于我国,印度也大约是我国的2倍,这说明中国的科技经费是很少的。而我国从事R &D 活动的科学家与工程师千人发表的论文数仅11篇,在12个大国中排最后一位,居倒数第2位的俄罗斯联邦大约是我国的3倍,巴西约是我国的9倍,印度约是我国的5倍。   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和加强基础性研究是科技的核心任务,国家形成了“3+2”的科技计划体系,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计划(973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科研条件建设、科技基础性工作及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软科学、科普)、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包括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研院所研究开发专项等)。2001年研究与开发机构R &D 经费支出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分别为24.3亿元、37.9亿元和30.4亿元。与上年相比,基础研究经费增长45.5%,应用研究经费增长20.3%,试验发展经费减少7.0%。应该说试验发展经费的比重还是比较薄弱。   2.科技竞争力的差距   根据自1986年起每年发表一期的《洛桑报告》,即《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进行评比排序,中国科技竞争力的排名在1998年以前一直在十几位,从1999年开始大幅度下滑,2002年科技竞争力的国际排名为第25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乐观的估计,中国科技落后于美国、英国等世界先进水平15~20年左右。而相当于一个地区的中国台湾,科技竞争力在同一报告中,从1992年的世界第19名上升为2000年的第10名,已大幅领先于其主要竞争对手韩国(22名)。   如果做比较,应该把台湾与处于同一区划水平的北京相比。1990年北京比台湾发表SCI论文数量仅少466篇,还是可以相比的;1999年北京比台湾发表SCI 论文数量少了5958篇;2000年由于北京发表SCI 论文数量增长幅度很大,并且台湾增长幅度落缓,这个差距缩减为3569篇。总之,从科技论文发表的数量和质量上看,整个九十年代,北京与台湾的差距在扩大。   与发表论文数量增长较大的趋势相比,更为严重的是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很低,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数据统计,2001年授予中国内地专利权的专利共266项,在美国授予专利的106个国家(地区)中,仅排在第22位。在产业技术领域,我国的发明专利只有日本和美国的1/30,只有韩国的1/4,特别是高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为跨国公司所有。据有关资料提供的专利占有方面的数据,在生物工程领域美国拥有的专利占该领域世界专利总量的59%,欧洲占19%,日本占17%,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只拥有5%;在药物领域,美国拥有51%的世界专利,欧洲为33%,日本为12%,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仅仅占有4%。在我国,外国企业特别是大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正以大量的发明专利申请作为抢占中国市场的前导。专利申请数量低也表明我国企业的R &D 投入太低。   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没有退路,改革的原因不在于旧制度没有效率,因为最初的世界排名还比现在好些,而是由于旧制度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不具备持续地支撑创新的能力。   二、中国科研体制改革   1.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   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在于建立一个科技创新体制来增强中国的国际竞争能力,形成和保持强大的国家知识创新能力,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战略性研究、重点研究,解决我国现代化建没中的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问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力争在若干世界科技前沿占有一席之地,并在信息、材料、能源、资源、农业、医药、空间和国家安全等方面形成强大的科技战略储备。另一方面,国家的目标要靠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员来实现。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可以分解成两个层面:一是学科战略发展方向的调整、基地建设,这是发展的问题,发达国家也要定期地调整本国的科技发展战略;二是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即基础性科研组织结构改革和科技管理流程改革,其中包括机构调整、人员流动、分配制度、考评制度、福利货币化、后勤社会化、高技术企业转制。第二层面的问题似乎更为迫切,也更具紧张关系。它无疑凸现了中国与发达国家和成功追赶型国家的差距,凸现了两者不同的制度士壤。   组织创新的工作其实是由相关的利益主体共同完成,政务官的主观意志再好,他也不能掌握全部有效信息、作出准确无误的判断。据国外最新的研究显示,即使使用了数据化科学决策手段,行政决策的失误率仍有50%。知识创新工程、国家创新系统、科研院所体制改革这样宏伟的工程如果沿用主观化独断化的传统行政决策模式,真不知道会出现怎样南辕北辙的结果。传统行政决策模式容易被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所左右,因为后者的势力最大,可动用的资源最多,呼声也最高,政务官比较容易听到他们的声音,而忽略其他人群的声音。既得利益者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通过稀释作用扭曲了国家目标。传统行政决策模式的暗箱操作、半暗箱操作,如果失去了自身伦理的约束一定是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的。下面我们从国家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即中科院系统、其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看看各自的改革情况。其他科研机构的改革分成两大部分,一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二是建立公益型科研单位。我们把前者放在企业里,后者列为一类。   2.中科院的知识创新工程   1998年6月中国科学院的“知识创新工程”启动。1999年底,中国科学院科研、管理、开发和科研辅助四个系列的正式职工总计为6.17万人。这6.17万人正式职工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18.1%,大学学历的占29%;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占24.3%,中级职称占26%。依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动态更新”的原则,《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队伍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到2010年,全院聘用制人员控制在3万人左右,同时将流动人员的规模扩大至3万人,使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比例达到l :1.2010年,希望科技人员占80%-85%,即24000-25500人,其中博士30%,硕士40%,学士20%;技术支撑人员占10%,即3000人,学历未作要求;管理人员占5%-7%,即1500-2100人,以大学本科为主。   中国科学院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快速增长,2001年为23.5亿元,比上年增加7.5亿元,增长了46.9%。中科院在国家研究与开发机构基础研究经费中的份额已占到96.7%。中科院基础研究经费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知识创新工程的实施。   3.公益型科研单位   2001年11月,经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联合批复,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所属科研机构的第一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工作由科技部主持启动。涉及的98个科研机构中,20个转为科技企业;27个划归地方;15个转为业务类事业单位;重点保留29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重新核编为4084人,占原编制总数的17.8%;其他69个机构,通过企业化转制、转为中介机构、并入高校或其他事业单位等多种方式发展。整体进入企业和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于2002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产核资、资产划拨和相应的工商注册等工作。其他部门,譬如农业部等九个部门属106个科研机构改革也开始实施。   4.研究型高等院校   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赋予了“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它指出:“高等学校和中国科学院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担负着重要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应当同人才培养密切结合”。高等学校的科技基本方针从那时起就作了相应调整。其实,高等学校是国家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柱。1979-1998年,高等学校共获国家自然科学奖289项,国家发明奖939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827项,分别占全国获奖总数的50.4%、32.5%、23.2%。在基础研究方面,高等学校也取得了一批重大的科研成果。   高等院校也存在着许多阻碍科技水平发展的因素。许多高校的科研管理经费的提取比例高于国家的明文规定,这是因为高等院校有庞大的行政后勤管理人员,他们的存在客观上侵蚀了应该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   5.企业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原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作为第一批转制院所已于2000年全部完成工商注册。第二批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134个科研机构,到2001年底绝大部分完成工商注册。至此,国务院部门属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的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与此同时,地方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也大部分完成。据统计,全国省市属技术开发类院所981个,目前已有659个院所完成工商注册工作,占67%。北京、上海、宁夏、天津、陕西等13个省市开发类院所转制已基本完成。   什么类型的科研院所变成企业或并入企业﹖同一类型的科研院所变成了企业是不是一定有好的效益﹖目前中国企业经营有方的并不多,多数企业也是凑合着过日子。企业对企业家有特殊的要求,而科研院所的领导有企业家才能的人恐怕不多。与其按着计划经济的方法把同一类型的科研院所全部变成企业或并入企业,不如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允许科研院所自己选择出路。科研院所、企业都只是一种织织形式,选择的依据是看哪个更有效率。如果都没有效率,不如解散,还能解放出有能力的人。   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如何呢?从企业科技投入的国内外历史比较或许可以有所发现。美国企业界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强度1960年为2%,1970年为2.2%,1975年为1.8%,1985年为2.8%,1992年为3.0%,1994年为3.5%,1996年为3.6%,1996年的实际经费为1135亿美元,1999年为1693亿美元,2000年为1776亿美元,2004年估计投入经费2500亿美元。中国企业界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强度1992年为0.5%,1996年为0.48%,1999年为0.6%。一位日本企业家曾经指出R &D 投资占销售额的1%,企业就难以生存,占2%可能勉强维持,占5%才有竞争力。1998年,我国整个制造业的R &D 投入仅170亿元,占销售额的0.6%。而IBM 公司一家的研究开发经费就达到69亿美元,占销售额的8.8%。我国企业R &D 投入强度低,但是其整体创新能力低下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企业的机制、管理和企业的成长环境有缺陷。   6.以数目字为导向的改革   进入九十年代,科研人员的社会地位一度急剧下降,职业声望调查表明了这一点。根据2000年的一项调查,有61.11%的被调查科研人员的年个人收入低于3万元;年个人收入超过5万元的只有13.14%。科学家、工程师等知识生产者没有成为年轻一代的崇拜对象和追求榜样,出国留学、进入外资合资企业成为年轻一代的最佳选择。2000年,微软中国研究院斥资8000万美元,招纳100名顶尖华人计算机专家。英特尔、朗讯等大型跨国公司也纷纷效仿。中国青年选择国外和外资合资企业,除了待遇方面的考虑,主要也是考虑那里的组织环境有利于个人事业成长。   我国科研单位经费来源紧张,它要向企业、所属部委或其他单位要科研经费、要项目。跨世纪的一届政府实行了扩张性财政政策,这对于缓和国内社会经济问题是有效果的。然而因此带来的问题是,各部委掌握着大量经费,每年最着急的事情是立冠冕堂皇的新项目,把钱花出去。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对计划经济国家的投资饥渴症有过令人难忘的描述。近年来,中国经济更是靠形形色色的项目工程来支撑,这些项目工程的所需资金总额逐年上升,而项目工程的可行性论证越来越草率,越来越流于形式。我们不是说这样的项目完成质量都是豆腐渣工程的水平,而是说中国人至今为止没有严格实行不靠关系、公正公平公开的科技项目投放标制度。   这一轮科技组织分类改革由国家主导,通过财政支持来开展,真正实行改革的是科技组织的现任领导,不可回避的是国家对于科技组织现任领导监督能力的强弱关系到科技组织的最终改革力度。国家考虑到这种监督实施的困难,所以规定了硬性的数字指标,但这些数字指标远远不能涵盖科研活动的全部。在许多情况下,数字达标了,而科研机构结构和整个科研体制环境并没有革新。   三、旧制度的问题和制度变迁引出的问题   1.官僚化的科研环境   中国科技这一专业领域的管理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官僚系统的程式化、低效率、等级壁垒、自我膨胀(臃肿化)的特征。许多科研单位处于中国官僚系统社会生态链条的最末端。   非竞争性、按权力和身份分配并获取科技资源的现象还存在,但表现得更为隐蔽。行政力量在课题划分、分配,课题报奖中的权重较大,虽然包裹上鲜亮的花衣。既搞行政又搞科研的人比一心搞科研的人更容易拿到课题,因为在中国“官本位”的宗法社会中,办事靠关系,而官更有可信度,官的关系更多。课题从可行性研究、立项、考核、验收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各种关系的交织缠绕。甚至课题的进行过程中,官僚化的情形也很严重,以至于有人指出:“项目虽然难,却如同赵括用兵,堂堂正正,都能按计划,分阶段,大中小号课题如期完成。好比证明费马大定理,料定五年定能成功,一天也不早,一天也不晚,真乃神兵﹖”许多人认为科研人员当行政领导就是内行管理内行了,从人力资源理论的角度看,这实在是一大误解。现代科技制度中的研究所的所长是行政管理人才,不是科学家,他们的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效率不同。   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官僚化表现在成果鉴定验收方面。据一项研究显示,鉴定验收的委员中,带行政职务而无任何科学职称和既具有科学职称又兼有行政职务类型的两种人员占全部鉴定人员的比例已经超过50%。从鉴定验收委员的工作单位考虑,不少具有科学职称的专家是来自技术质量检测部门,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等,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行政人员色彩。影响鉴定验收的人员还有来自成果鉴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与成果鉴定单位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关系户,他们的列席或发表的讲话常对成果的鉴定产生影响。这些不知从何时起变成了科技界公开的秘密。成果鉴定验收单位事先“自评”的做法已经成为常规,许多学者认为它违反了同行评议中的科学道德原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表现。   国家创新体系建立过程依然是由上到下的计划、动员的形式,尽管最高一级的政务官的责任心可以不受怀疑,但各级的政务官是不是也一样的恪尽职守,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呢?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把他们看作是同一利益主体呢?虽然,高一级的政务官对下有经济杠杆,但旧的行为方式、游戏规则使实际情景中的下一级政务官应对自如。   变化多端的科技改革政策成本很高,每一次科技改革政策的执行成本耗散在各个环节,对基层科研组织带来巨大破坏。因此,科技改革的政策要有延续性和可期待性,不能朝令昔改,否则会造成政策出台部门权威性下降。政策多变也透露出我国政策出台的部门利益驱动性质和主管领导不负责任的本质。作为我国学习目标的美国,并没有几年搞一次科技体制改革的习惯。   精英圈层、科学共同体圈层、公众圈层的舆论结构强度对科技政策的制定有着不同的作用,三者的交互作用有助于防止长官主观意志的偏差。目前,我国科技界的科技政策制定、行政决策相当封闭,错误的决策往往没有人承担责任,还要到处做正面宣传,长此以往,混淆了科学家和工程师甚至社会公众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负面影响巨大。   2.知识创新工程中的一个例子   下面的文字摘自A 所的改革汇报材料,它描述了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   “A 所的战略定位和结构调整,取得显著进展。10月23日,该所召开了‘A 所战略定位及结构性调整’全所动员大会,所领导就当前面临的形势、所的现状、战略定位、结构性调整做了动员讲话。在此动员大会之前,所领导班子经过了认真的学习和充分的讨论,就定位与改革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认识,即按一个主攻方向和两个分支的学科布局,控制人员总量编制,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决定以‘精简机构、转岗分流、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率先进行二线改革,机关人员从原来的56人减少到28人,占全所职工编制的8%。行政机构由原来的六室两处一中心改为两室两处一中心。11月3日上午,召开了由高级职称以上科研骨干、现任科级以上干部、所职代会全体代表参加的民主选举推荐处级干部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全所范围内进行推荐,并在此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了二线管理部门负责人。11月6日,所领导宣布了聘任处级干部的决定。现在,各部门岗位分解到位,全面招聘正在进行。同时,一线改革也同时进行,已将原来的6个研究室缩编为3个。A 所此次结构调整,从所领导到职工,思想认识表现为空前的统一,这表明结构调整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值得一提的是老同志,积极主动让位于青年人,并表示协助新上任的青年人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充分体现了我院科技人员及干部的高尚品德。”   从文字看,A 所没有触及科技体制的结构性矛盾,而沿用了官僚化、拖延难点、回避矛盾和敷衍搪塞的策略。“人心所向”、“思想认识空前统一”,难道被优化下来的、被迫调到其他单位、在家里赋闲去留不定的同志一点儿不同意见都没有?!极左年代常见的修辞语汇竟然出现在改革汇报材料中,还得说A 所领导工作做得细致入微啊!改革者没有利用当前稳定平和的大环境做各种组织创新尝试的勇气。道德化甚至政治化的表达试图掩盖的是改革中必然的冲突,同时失去了科学家职业伦理重建的机遇。改革为了创新,而改革的方式恰恰是传统的、没有充分民主的、官僚化的、当权者利益第一的。由此引发的科研组织结构性错乱、人员行为失范、利益主体驱动、道德弱化、官僚强制,并不能带来美国式的科研组织,相反它承担较大的改革风险,所以会发生不断改革的现象。   四、出路在哪里   1.旧有科研体制的两面性   旧有科研体制以个人人身依附于共同体、共同体的一般成员依附于共同体的人格化权威或领导为特征。旧体制可以看作以权威、领导为圆心的圈层结构,离圆心近的成员占有的权力、获取的资源多,越往外占有的权力、获取的资源少,受到的束缚越多。旧体制既无效率,也很不平等,身份等级壁垒、权力等级壁垒造成“非竞争性结果不平等”。旧体制在对共同体成员束缚,内部有不平等权力关系(等级壁垒)的同时,也对其成员保护(同等级的平均化,对等级急剧分化的抑止)。改革的过程是个人独立人格与权利的获得,契约关系取代依附关系的过程。个人在这一过程中将摆脱共同体的束缚同时失去共同体的保护,成为现代社会学意义上的个人。然而,由于转型进程中的某些不公正的因素,一些人在现实中失去了保护,同时没有摆脱束缚;一些人摆脱了束缚,同时仍享有保护。旧体制的宗法因素仍然存在,但旧制度那种温情脉脉的面纱已经不复存在了。新制度没有建立。效率的提升受到两种不公正的困扰,就不会达到市场经济许诺的水平。在旧制度危机时期,官僚系统中的政务官、事务官腐败都趋于严重在制度转轨时期,政务官腐败明显减少,事务官腐败依旧,甚至更加严重,因为初级民主制度会有效制约看得见的政务官的行为,无法有效监督看不见的事务官的行为。   改革很强调“开放、流动、竞争、择优”,但现在的科技单位的进出成本都很高,流动的成本也高。“博士情结”是一种新的身份壁垒。近年来,许多单位都积极引进人才,特别喜欢引进博士,博士的配偶的户口、工作可由进人单位一起解决,通常的办法就是把其配偶安排在该单位的行政、人事等部门工作。引进一个人才,搭配一个非人才,而后者留在单位里,形成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巩固了原来的单位制度。   2.变革单位制度   西方社会中,一些专门化的领域,都有较为不同的制度安排,如科技、法律、医疗、教育等,其目的就是避免过度官僚化的弊端。这一轮知识创新工程的官方文献中不仅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反而局部加强了所谓的“管理”。官僚化科技管理的一个成果是加强了科学研究、合作研究的成本。在计划命令经济的年代,后勤为单位提供了保障,并成为单位等级的象征。那时,社会市场商品稀少,单位的物资部门因单位级别的差异可以得到特殊商品,映衬着不平等的权力格局。中国十年经济改革最大的成果就是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产生出巨大的消费需求。单位的行政后勤部门社会化因此成为可能。二十年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就是行政后勤的剥离。的确,在十年前这样的做法也许是不恰当的,因为那时的第三产业还没有今天这么发达。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完全找社会的成本对工薪阶层还不能承受,今天随着市场的完善与扩展,我们应该有信心。另一方面,拥有单位残留权力或影响力的行政后勤部门中的某些既得利益者反对抵制情绪也不会那么激烈。如果这一轮改革中,科技体制仍然不愿或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它就仍然不能走出发展的瓶颈。   今天科研单位中的行政后勤人员幸福极了,终日无所事事,十分清闲,聊天喝茶看报是每天上班时间必修的功课;获得的报酬与科研人员不相上下,而眼睛一个儿劲地盯着科研人员的钱袋子。中科院的行政后勤人员更是因为顶着中科院的金字招牌,感到荣耀。单位体制养成了他们的惰性,他们占据着国家拨给科研单位的事业费和科研经费(科研经费中名义上当然不包含行政后勤人员的奖金,但是行政后勤人员奖金的一个主要来源是院所收取的科研经费的管理费。所不同的是管理费的收取比例有高有底,一般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水平),从而加大科研单位的成本,降低科研单位的功效。离开科研单位中的行政后勤人员只要辛勤劳动,仍然可以在竞争性第三产业中找到位置。科研单位今后的行政后勤人员应以“开放、流动、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后勤人员在科研单位中的永远是辅助人员,不是“老爷”,他们永远是临时性的,即一旦有背离科研单位意志的行为,就要解聘。   传统中国的单位制度中,关系是颠倒的。发达国家或成功赶超型国家的科研单位中早已确立的人事关系我国至今确立不下来。有的研究所研究员下岗一大堆,却仍在创新基地中保留了行政人员的名额,不知道这是跟哪个国际接的轨。   还有,改革的次序显然颠倒了,研究员的公开招聘、研究员下岗先行了一步,行政后勤人员还稳如泰山。该改的不改。如果我们在这一轮的改革中再不正视现实,不面对体制的症结所在,而一味的好大喜功,势必再一次贻误时机,甚至会把已经元气大伤的中国科研体制搞得更加不堪。   3.科学共同体和学术自治域   我国第一个十年的科技体制改革强调对科研人员松绑,国家为了提升竞争能力,逐步减少了行政手段对科研单位的直接管理,调动科研单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之有相当的自由度,有课题的科研人员经济收入还过得去,这些成果的取得恰恰是产权、激励机制的作用。问题是如许多文献指出的那样,在这个过程中“夫妻店”、“师徒店”、小作坊式劳作,低水平重复,个人利益第一位等现象出现了,并且制约了科研的组织化程度和知识的共享与交流。这不是产权制度、激励机制可以解决的。科研单位的部门体系化、自我封闭,人事、户籍制度使科研人员流入、流出的成本太高,使得竞争性降低。有些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发挥不出来;有些单位和研究人员很难遇到竞争者。科学家职业伦理的匮乏,科学共同体的边界线向行政社会规范倾斜是主要原因。   按逻辑来讲,中国科学院院士的评选程序应该保证院士没有学术劣迹,这对于一个普通科研人员也是最起码的要求。要想维持中国科学院院士的起码尊严,看来要反思十几年来院士增选规模、评选程序和监督机制。我们不能简单地说,美国科学院有多少院士,中国科学院也要有多少院士,唯数量论在这里很荒谬。试想,美国科学技术世界第一,对人类作出了多大贡献,中国又排第几,有多少原创性贡献呢。中国科学院院士1991年增选了209人,1993年增选了59人,1995年增选了59人,1997年增选了58人,1999年增选了55人,2001年增选了56人。十年增选院士486人,而1980年也就增选了283人,注意那是自1955年和1957年后第一次增选。也就是说,整个九十年代选出的院士差不多是20年间(1958-1980)选出院士的两倍。   学者是生活在派定坐标内的人,他是普通人有各种名利的需求,但他以学术为职业,就有了与常人不同的生活轨迹。他处于一个仔细界定的权力与声望体系当中,在这个框架中,他的行为没有太多变化的空间。具体来说,学者和科学家在社会上得到人们的尊重,这种尊重是以人们对学者、科学家比常人更高的伦理要求换取的。大规模的社会变迁,如中国转型社会的启动影响到某些局部社会共同体。学术抄袭现象首先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发生的,旧的行为规范力量发生了松动,新的行为规范力量没有建立起来。   科学家群体的职业伦理要高于社会多数行业的职业伦理标准。科学家是社会中的个体,也是科学家共同体的成员,这决定了他多少要超越一般的日常生活秩序。近二十年来,科学家群体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持续下降,使之日益向日常生活秩序靠拢,社会大众对科学家没有尊重之情,科学家的表现也与常人无差别。传统中国科学家的行为靠思想教育,纪律监督记考勤,行政命令来约束,这么做没有认识到科学家作为人力资源的特殊性,没有认识到科学家自治的必要性。一个由科学家,而不是管理官员、事务官僚组成的科技界,应该让社会了解科学不是日常生活,科学家也不是普通人。科技界中不仅包含科研院所,还有科技部、科协、学术期刊、科技基金、大学的科技机构、科技评奖体系等直接与科技活动关联的其它社会组织,由于科研活动的特殊性质,科技界应该有相对独立的空间,不应该受社会价值的过多的左右。科研院所改革不仅仅是科技界和社会约束不变下的内部改革,而是三方联动关系中的一元。科学家伦理是一种建设性的力量,否则我们无法想象失去了官僚化科技管理,宗法社会的形态的科技界,科研机构如何运转。   科技项目的评审、发放,科技论文的审稿制度,专业职称的评审制度,科研院所的管理等替代官僚、行政性力量的地方都需要科学家的职业伦理作为支撑。因此,科学共同体的程序建设要优先于“按需设岗”、“签约合同,明确责权”、“从严考核、双向选择”、“突出岗位,绩效为主”等措施。   五、结语   发达国家或成功赶超型国家的经验是在它们制度土壤中产生出来的,如果想不进行制度土壤层面的变革,与它们接轨,多少有些浪漫情怀。科学家和工程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是“会飞”的资产。人力资源的产权特性是他她永远属于他她个人,当他她受到损害时就会贬值,甚至作为价值荡然无存。发达国家或成功赶超型国家的科技进步依赖于保护人力资源发挥作用的制度性环境。这样环境的形成不是自然过程,甚至不是人为努力的结果,而是各种良性制度安排的结果。中国的科技体制改革真的已经没有了退路。   (作者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中国林科院、北京大学)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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