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T∕CSTM 00325-202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pdf

上传人:li****ok 文档编号:78207 上传时间:2022-06-03 格式:PDF 页数:20 大小:1.1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T∕CSTM 00325-202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T∕CSTM 00325-202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T∕CSTM 00325-202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T∕CSTM 00325-202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T∕CSTM 00325-202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ICS 91.140.30 CCS Q 76 团 体 标 准 T/CSTM 00325-202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 Residential passive house Ventilation system 2021-01-29 发布 2021-04-29 实施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 发布 T/CSTM 00325-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符号 .1 3.1 术语 .1 3.2 符号 .3 4 基本规定 .3 5 设计 .4 6 设备 .5 6.1 一般规定 .5 6.2 试验 .7 6.3 检验规则 .8 7

2、施工 .9 7.1 一般规定 .9 7.2 新风机组 .10 7.3 风管及部件 .11 7.4 风阀 .12 7.5 风口 .12 7.6 支吊架 .12 8 调试与验收 .14 8.1 一般规定 .14 8.2 调试与试运行 .15 8.3 验收 .15 9 运行维护 .16 附录 A(资料性)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17 T/CSTM 00325-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参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

3、会建筑材料领域委员会(CSTM/FC03)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建筑材料领域委员会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及配套产品技术委员会(CSTM/FC03/TC25)归口。 T/CSTM 00325-2021 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新风系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新风系统(以下简称新风系统)的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设计、设备、施工、调试与验收及运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的新风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4、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7725 房间空气调节器 GB/T 14294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21087 热回收新风机组 GB/T 51212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GB/T 34012-2017 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

5、规范 3 术语和符号 下列术语和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3.1 术语 3.1.1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 passive low energy consumption residential building 指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采用高效的围护结构保温系统、高性能的外门窗系统、良好的建筑气密性系统、无热桥的建筑节点构造、高效热回收的通风系统,以及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太阳辐射利用与遮蔽等被动式节能技术,大幅度降低建筑本体的能源需求,进而通过优化能源供应方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同时满足室内环境热舒适性和建筑能效性要求的居住建筑,其总一次能源需求(包括采暖、制冷、通风、照明、生活热水、设备)应不大于

6、 120 kWh/(m2a)。 3.1.2 新风 outdoor air 从新风口进入的室外空气。 来源:GB/T 21087-2020,3.6 T/CSTM 00325-2021 2 3.1.3 送风 supply air 从送风出口送出的空气。 来源:GB/T 21087-2020,3.7 3.1.4 排风 exhaust air 从排风口排出的空气。 来源:GB/T 21087-2020,3.9 3.1.5 回风 return air 从回风口进入的室内空气。 来源:GB/T 21087-2020,3.8 3.1.6 内循环风 recycling air 从循环风口或回风口进入机组再循环

7、回到室内的空气。 3.1.7 新风系统 ventilation system 由净化、换热等处理设备、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组成,将新风送入室内,并将室内空气排至室外的通风系统。 3.1.8 集中式新风系统 centralized ventilation system 集中设置风机及净化、 换热等处理设备, 新风经集中处理后由送风管道送入多个住户室内的新风系统。 3.1.9 户式新风系统 household ventilation system 每个住户独立设置的新风系统。 3.1.10 新风机组 ventilation unit 在新风系统中完成将新风送入室内并把室内空气排至室外,换热、净化等模

8、块组成的新风设备。 3.1.11 组合式新风机组 combined ventilation unit 由通风机、换热、净化或控制等功能段组装而成的新风机组。 3.1.12 整体式新风机组 integrated ventilation unit 把通风机、换热、净化或控制等功能集成在一个整体设备中的新风机组。 T/CSTM 00325-2021 3 3.1.13 户式新风热泵一体式机组 household ventilation and heat pump unit 每户单独设置利用热泵技术对新风进行温湿度调控的整体式新风机组, 即带冷热源的整体式新风机组。 3.1.14 总输入功率 total

9、 power input 新风机组的新风机、排风机和辅助用电设备(不含电辅热)的输入功率之和,单位 W 或 kW。 3.1.15 通风电力需求 ventilated power demand 是指送入室内每立方米空气的耗电量,为总输入功率与新风量的比值,单位 Wh/m3。 3.1.16 建筑信息模型(BIM)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来源:GB/T 51212-2016,2.1.1 3.2 符号 t温度交换效率,%; h全热交换效率,%; e有效换气率,%;

10、Lx新风量,m3/h; N试验工况下输入功率,W; ev通风电力需求,Wh/m3; Lmin最小设计新风量,m3/h; F室内面积,m2; h房间净高,m; n最小换气次数,次/h; FP人均居住面积,m2; LL低压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的允许漏风量,m3/hm2; P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 EERc名义制冷量下的制冷能效比; COPh名义制热量下的制热性能系数; b风管边长,mm; D风管直径,mm。 4 基本规定 4.1 新风系统应满足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室内环境的要求。 4.2 新风系统宜采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模式, 新风系统设计应遵循多专业协同的工作模式,

11、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协调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与室内装修专业共同参与,以便优化设计,合理安排进度和资源配置。 T/CSTM 00325-2021 4 4.3 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应设置全热交换新风系统。 4.4 采用机械送风、机械排风时,排风量应为新风量的 90%100%,不得出现新风量小于排风量的运行状态。 4.5 新风系统产生的噪声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卧室、起居室等需要安静环境的房间,允许噪声级不大于 30dB(A); b)在放置有新风机组设备的生活或工作用房,允许噪声级不大于 40dB(A)。 4.6 新风系统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

12、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5 设计 5.1 新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 GB 50736 的有关规定。 5.2 新风系统设计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 5.3 新风系统设计时, 应协调结构工程设计、 设备工程设计和装修设计, 做好新风系统的孔洞预留工作。 5.4 新风系统宜单独分户设计。当住户对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差异不大,且有统一管理需求时,可采用集中式新风系统。 5.5 新风系统的设计新风量应按照人均 30m3/h 和按照最小换气次数法计算的新风量最大值取值,并应满足卫生间排风需求。 5.6 居住建筑新风系统按照最小换气次数法计算的最小设计新风量应按式(1)计算: Lmin=F h n

13、(1) 式中:Lmin最小设计新风量,m3/h; F地板面积,m2; h房间净高,m; n最小换气次数,次/h,按表 1 选取。 表 1 最小换气次数 人均居住面积 FP(m2) 换气次数(次/h) FP10 0.7 10FP20 0.6 20FP50 0.5 FP50 0.45 注:人均居住面积为地板面积除以设计人数或实际使用人数。 5.7 冬季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15的地区不宜采用户式新风空调一体机组;冬季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20的地区不宜采用户式新风系统;冬季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10时,新风系统宜采取新风预热措施。 5.8 对严寒、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新风系统设计,应对冬季防结霜

14、或防结露进行校核计算,并宜采取新风预热等防霜冻措施和冷凝水、化霜水排放措施。 5.9 冬季室内送风口出风温度不宜低于 16。 T/CSTM 00325-2021 5 5.10 应根据房间功能要求和室内布局进行室内气流组织设计,合理选择送、排风形式。 5.11 采用分室送风集中排风系统时,房间应设置过流口,并应与集中排风区域相连;对于不能设置过流口的房间,应采取措施保证通风效果。 5.12 新风系统新风口、排风口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新风口和排风口宜选用防雨风口; b)新风口和排风口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2m; c)新风口应远离房间污染物排放口和室外热排放设备,水平间距不宜小于 1.5m,垂

15、直距离不宜小于 1.0m,当垂直布置时,新风口应位于污染物排放口及热排放设备的下方; d)新风口和排风口应分开布置,当在同一高度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1.0m,当在不同高度布置时,新风口宜在排风口下方,距离不宜小于 1.0m。 5.13 室内气流组织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室内送风方式宜根据房屋结构、房间功能、家具布置与家装需要合理选择送风方式; b)采用分室送风集中排风方式, 宜在起居室、卧室、 儿童房和工作室等房间设置送风口, 在浴室、卫生间及过道中设置回风口;在厨房排风时,应考虑与补风系统联动; c)采用分室送风分室排风方式,在起居室、卧室、儿童房和工作室等房间宜选择同时设置送风

16、口和回风口; d)内循环风口宜设置在过道; e)在房间内同时设置送风口和回风口时,送风口和回风口间距不宜少于 1.5m,应避免出现气流短路,同时回风口不应设置在送风射流区内和人员长期停留的区域; f)送风口和回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3m/s; g)应考虑气流的均布性,避免射流短路和产生死区等现象。采用侧送风时,宜使气流贴附以增加射程,改善室内气流分布。采用向下送风或地板送风时,送风口不应布置在人员长久停留区域。 5.14 风管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室内主风管风速宜为 3m/s4m/s,支风管风速宜为 2m/s3m/s; b)与室外连接的进风管和排风管应进行保温设计,并在穿外墙位置进行气

17、密性设计; c) 在与室外连接的进风管和排风管上应设置密闭保温风阀, 风阀位置应设置在墙壁内侧近墙壁处;密闭风阀宜选用自动控制风阀, 当通风系统处于关闭状态时, 应能确保进风和排风管路密闭风阀处于关闭状态; d)室内送风管末端管段上宜装设风量调节阀和消声装置; e)应对新风系统的各个管路的压力损失进行水力平衡计算; f)对集中式新风系统的风管系统应设置测定孔、检查孔和清洗孔。 5.15 新风系统设计应考虑公共区域电梯井通风以及热压的影响。 5.16 新风系统中冷凝水管、化霜管的设计需要予以考虑。 5.17 新风系统的配电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 设备 6.1 一般规定 6.1.1 新风机

18、组外表面所粘贴的各种标识、铭牌位置应明显、粘贴应牢固。 T/CSTM 00325-2021 6 6.1.2 新风机组铭牌内容应包括:装置名称、标记、热交换类型、新风量范围、内循环回风量、出口静压、全热交换效率(制热工况、制冷工况)、有效换气率、噪声、PM2.5 净化效率、输入功率、通风电力需求、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制冷能效比、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制热性能系数、电压、频率、重量、运行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6.1.3 新风机组标记应符合以下规定: 产品标记由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使用型代号、机组类型、新风量范围、热交换类型或额定制热量/额定制冷量、安装方式和本文件号组成。 a)不带冷热源的

19、整体式机组标记方法如下: b)户式新风热泵一体式机组标记方法如下: c)标记内容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分类及代码 分类 符号代码 热交换类型 全热交换型 QR 显热交换型 XR 安装方式 吊装式 DZ 壁挂式 BG 落地式 LD 其他 QT d)标记示例 PH-ZT-150/300-QR-DZ-T/CSTM 00325,表示为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使用的不带冷热源的整体式新风机组,新风量范围 150 m3/h-300 m3/h,全热交换型,吊装,执行本文件。 6.1.4 整体式新风机组优先采用静音型,整体式新风机组允许噪声 A 声级应不大于 45dB;整体式新风机组噪声(A 声级)应符

20、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整体式新风机组噪声(A 声级) 序号 最大新风量(m3/h) 噪声dB(A) 普通型 静音型 1 0-200 45 39 2 200-600 45 41 T/CSTM 00325-2021 7 3 600-1000 45 43 6.1.5 新风机组交换效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冬季热回收的显热交换效率应不小于 75%,全热交换效率应不小于 70%; b)夏季冷回收的显热交换效率应不小于 65%,全热交换效率应不小于 55%; c)新风机组交换效率的测试方法见表 4。 6.1.6 新风机组有效换气率应不小于 97%,测试方法见表 4。 6.1.7 新风机组在新风量范围

21、下送风出口静压宜符合以下要求: a)标记最小新风量下送风出口静压应不小于 50Pa; b)标记最大新风量下送风出口静压应不小于 100Pa。 c)新风机组新风量范围的测试方法见表 4。 6.1.8 新风机组通风电力需求应不大于 0.45Wh/m3,测试方法见表 4。 6.1.9 新风机组应具备新风净化功能,对 PM2.5 净化效率达到 95%以上。 6.1.10 户式新风热泵一体式机组的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额定制冷量下,制冷能效比应不小于 2.8; b)在额定制热量下,制热性能系数应不小于 3.0。 6.1.11 新风机组应具备变风量调节功能,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调节新

22、风量和排风量。 6.1.12 新风机组宜采用智能控制,宜具备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PM2.5 浓度等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自动显示功能、自动调节控制功能。 6.1.13 新风机组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对新风产生二次污染。 6.1.14 新风机组应具有防霜、防冻功能,具备冷凝水收集排放功能。 6.1.15 新风机组用电安全应符合 GB 4706.1 的相关规定。 6.2 试验 6.2.1 按照设备铭牌上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试验。 6.2.2 新风机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按表 4 规定。 表 4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序号 项目 试验方法 1 外观 在自然光下目测 2 标志包装 用目测对照要求检查 3

23、启动和运转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4 新风量范围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5 输入功率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6 出口静压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7 交换效率(制热工况) 在厂家标识产品新风量范围的最小风量和最大风量的平均值下测试,测试方法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T/CSTM 00325-2021 8 8 交换效率(制冷工况) 在厂家标识产品新风量范围的最小风量和最大风量的平均值下测试,测试方法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9 有效换气率 在厂家标识产品新风量范围的最小风量和最大风量的平均值下测试,测试方法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10 噪

24、声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11 PM2.5净化效率 按GB/T 34012规定进行 12 通风电力需求 在厂家标识产品新风量范围的最大风量下测试,测试方法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13 制冷量、制冷能效比 按GB/T 7725规定进行 14 制热量、制热性能系数 按GB/T 7725规定进行 15 电气强度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16 绝缘电阻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17 泄漏电流 按GB 4706.1规定进行 18 接地电阻 按GB/T 21087规定进行 6.2.3 进行通风电力需求试验时,按 GB/T 21087 规定完成新风量试验和输入功率实验,通风

25、电力需求按公式(2)计算: ev=N/LX (2) 式中:ev通风电力需求,Wh/m3; N试验工况下输入功率,W; LX新风量,m3/h。 6.3 检验规则 6.3.1 设备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三类。 6.3.2 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见表 5。 表 5 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出厂检验 抽样检验 型式检验 备注 1 外观 - 次项 2 标志包装 - 次项 3 启动和运转 - 主项 4 风量范围 主项 5 输入功率 - 主项 6 出口静压 - 主项 7 交换效率(制热工况) - 主项 8 交换效率(制冷工况) - 主项 9 有效换气率 - 主项

26、 10 噪声 - 主项 11 PM2.5净化效率 次项 12 通风电力需求 - 主项 13 制冷量、制冷性能效比 - 主项 14 制热量、制热性能系数 - 主项 15 电气强度 主项 16 绝缘电阻 主项 T/CSTM 00325-2021 9 17 泄漏电流 主项 18 接地电阻 主项 注:表中符号“”为需检测的项目;符号“-”为不需检测项目。 6.3.3 出厂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a)每台设备需要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b)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 5 规定进行。 6.3.4 抽样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a)机组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按表 5 的规定; b)抽样方

27、法、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等由采购方和生产厂自行决定。 6.3.5 型式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新产品定型鉴定时应作型式检验; b)定型产品的结构、制造工艺、材料等更改对产品性能有影响时应作型式检验;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d)转厂生产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抽查提出要求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f)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 5 规定项进行; g)型式检验数量为从每种标记的设备中随机抽取一台装置进行型式检验。 6.3.6 检验判定原则应符合以下规定: a)以铭牌和随机技术文件中技术参数作为合格判定值; b)按表 5 规定的检验项目,主项 1 项或次项 1 项不合

28、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7 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新风系统的施工应符合 GB 50738 和 GB 50243 的有关规定。 7.1.2 新风系统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应经过监理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7.1.3 新风系统施工前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施工现场应已具备施工基本条件,具备施工场地环境条件、用电条件、设备材料储放条件、消防安全条件等; b)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c)应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应急预案; d)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 e)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并满足安装要求。 7.1.4 新风

29、系统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 新风系统的施工不应破坏建筑的承重梁、柱。 7.1.5 新风系统施工要规范,应符合以下规定: a)设备材料应存放有序、码放整齐,应有雨布或篷布等外部遮盖防护措施; T/CSTM 00325-2021 10 b)新风机组在开箱验收后至风管连接前,应及时做好防护,及时封堵各个风口,避免施工现场粉尘进入机组; c)风管及部件在开箱验收后至安装连接前,应及时做好防护,及时封堵风管管口,避免雨水、粉尘、异物等进入风管,风管在安装前应进行内外部清扫或清洗,保证管道洁净。 7.1.6 新风系统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现场焊接施工, 应保证施焊现场符合消

30、防要求, 应设置防止焊花飞溅的技术保护措施,从事焊接的焊工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 7.1.7 新风系统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及认可签证。 7.1.8 暖通工程师应与结构工程师协调, 做好风管穿墙、 穿梁时孔洞预留工作, 并应符合结构强度要求。 7.1.9 与新风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7.1.10 新风系统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测测试。 7.2 新风机组 7.2.1 新风机组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

31、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和中文说明书。 7.2.2 新风机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 防止因搬运和吊装造成设备损伤。 7.2.3 新风机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型号、规格、方向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b)新风机组的送风、回风方向应正确; c)新风机组安装时应校核运行重量对吊顶、地面或屋面、墙面荷载的影响; d)新风机组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应有防松动、减振隔噪措施; e)风管与机组进出风口的连接应装设柔性接头,长度宜为 150mm300mm,柔性接头与新风机组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f)新风机组安装在室外时,应具

32、备室外安装防护条件或采取防雨雪和保温措施; g)新风机组安装时,应考虑维护检修的方便,为维护检修预留空间。 7.2.4 组合式新风机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组合式新风机组的各功能段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顺序和要求,各个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密,整体应平直; b)机组内空气过滤器和空气热交换器应清洁、完好; c)机组应清扫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垃圾和积尘; d)机组与外接冷热负荷连接管路的连接应正确,且严密不漏; e)机组下部应设置冷凝水引流管或槽,冷凝水引流管或槽应畅通,冷凝水不外溢; f)组装完毕应做漏风量检测,其漏风量必须符合 GB/T 14294 的规定; g)组合式新风机组安装可按

33、现行国家标准中关于组合式空调机组施工安装的有关规定进行。 7.2.5 户式新风热泵一体式机组安装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a)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b)室内机的安装应符合 7.2.3 的相关规定; c)室外机安装平台或安装支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T/CSTM 00325-2021 11 d)钢制固定部件应具有防锈功能,以防止水汽腐蚀; e)室外机安装应能确保室外机与空气换热效果,室外机周围应无障碍物。当室外机距离障碍物较近时,室外机前部距离障碍物不应小于 0.5m,背面与侧面距离障碍物不应小于 0.4m; f)室外机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应有防松动、减振隔噪措施; g)室外机与室

34、内机连接管路的安装应满足 GB 50738 的要求; h)室外机与室内机连接管路穿外墙需做管道预埋,严格按照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施工要求进行保温绝热和防水隔气处理; i)冷凝水管要插入临近冷凝水落水管接口内,冷凝水落水管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 j) 在建筑同一外立面安装多台室外机时, 应避免室外机相互干扰, 同时应充分考虑外立面的美观。 7.3 风管及部件 7.3.1 金属风管和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厚度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7.3.2 金属风管和配件制作应符合 GB 50738 和 GB 50243 的相关规定。 7.3.3 非金属与复合风管及配件制作应符合

35、 GB 50738 和 GB 50243 的相关规定。 7.3.4 风管强度和严密性应符合以下规定: a)风管强度应能满足在 1.5 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b)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不大于 0.1056P0.65; c)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 50%; d)风管系统工作压力绝对值不大于 125Pa 的微压风管,在外观和制造工艺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不应进行漏风量的验证测试。 7.3.5 管道穿越墙体和楼板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套管,套管与管道间填充材料的防火等级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7.3.6 新风机组与

36、室外连接的风管及室外侧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与室外相连的进风管路和排风管路应进行管外绝热处理; b)风管穿越外墙时,孔径应大于风管直径,施工时用绝热材料在风管四周均匀填充密实,并应在内外壁面处做好气密性和水密性处理; c)与室外相连的进风管路和排风管路应安装密闭阀门,当通风系统处于关闭状态时,应确保进风管路和排风管路密闭不漏风,阀门应安装在外墙内侧,距外墙内壁不宜大于 250mm; d)风管坡度应为 0.010.02,并应坡向室外。 7.3.7 新风机组室内侧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把风管与新风机组连接在一起的柔性接头安装应平稳严密,不应产生开裂、扭曲或塌凹,不应是变径管,柔

37、性接头长度宜为 150mm300mm; b)距离机组小于 500mm 处不宜变径或加弯头处理; c)风管应平直,管径应一致,当不同管径风管连接时应采用同心变径管连接,风管走向改变时宜采用 135 弯头,不宜采用 90 弯头; d)风管穿梁应按照设计预留孔洞,如无预留,应采用过梁装置,并考虑过梁装置防冷凝措施。 7.3.8 风管的连接应符合 GB 50738 和 GB 50243 的有关规定。 7.3.9 风管连接的密封材料的选用应符合风管系统功能的要求和设计要求, 可采用橡胶板、 闭孔海绵橡T/CSTM 00325-2021 12 胶板、密封胶带或其他闭孔弹性材料。密封垫料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38、,不应凸入管内或脱落,法兰垫料宜为 3mm5mm。密封胶应涂抹平整、饱满、位置正确。使用胶粘剂或密封胶带密封时,使用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宜在正压侧密封。 7.3.10 弯头、三通等管道部件宜设置导流板。 7.4 风阀 7.4.1 风阀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7.4.2 宜选用成品电动风阀,应符合以下规定: a)风阀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b)风阀应启闭灵活,结构牢固,壳体严密,防腐良好,表面平整,无明显伤痕和变形,并不应有裂纹、锈蚀等质量缺陷; c)风阀内的转动部件应为耐磨、耐腐蚀,转动机构灵活,制动及定位装置可靠; d)风阀应有开度的指示

39、机构及保证风阀全开和全闭位置的限位机构; e)风阀法兰与风管法兰应匹配。 7.4.3 风阀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牢固,应有密封垫片或密封垫圈,厚度宜为 3mm5mm。 7.4.4 电动风阀应进行驱动装置的动作试验,动作应可靠,试验结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在最大设计压力下工作正常。 7.4.5 风阀安装位置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保证控制与转动机构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并应考虑风阀维修改造方便。 7.5 风口 7.5.1 风口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厚度和防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7.5.2 宜选用成品风口,应符合以下规定: a)风口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40、 b)风口应结构牢固,外表面平整,叶片分布均匀,颜色一致,无划痕和变形; c)表面应经过防腐处理; d)风口的转动调节部分应灵活、可靠,定位后无松动现象。 7.5.3 应根据设计和气流组织分布需要合理选择百叶风口、散流器、孔板风口、旋转式风口、球形风口等风口型式。 7.5.4 风口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7.5.5 风口尺寸应符合 GB 50243 的有关要求。 7.6 支吊架 7.6.1 支、吊架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 GB 50738 和 GB 50243 的有关规定。 7.6.2 宜选用成品支、吊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及配件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a)支、吊架材料、形式、规格选择应根据建筑

41、物结构、固定位置及风管、部件、设备的规格和重量来选用,并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b)应满足其承重要求; c)应固定在可靠的建筑结构上,不应影响结构安全; T/CSTM 00325-2021 13 d)严禁将支吊架焊接在承重结构及屋架的钢筋上; e)埋设支架的水泥砂浆应在达到强度后,再搁置管道。 7.6.3 新风系统室外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采用预埋,预埋件预埋位置应正确,牢固可靠,埋入结构部分应除锈、除油污,并不应涂漆;支、吊架与预埋件焊接时,焊接应牢固,不应出现夹渣、裂纹、咬肉等现象;预埋件外露部分和支吊架应做防腐、绝热处理,避免热桥产生; b)未做预埋时,应在做外墙保温前安装支、

42、吊架,应做好绝热处理,避免热桥产生。 7.6.4 新风系统室外支吊架应选用绝热衬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绝热衬垫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b)绝热衬垫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撑面宽度,衬垫应完整,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密实、无空隙; c)绝热衬垫应满足其承压能力,安装后不变形; d)绝热衬垫应形状规则,表面平整、无缺损。 7.6.5 支吊架安装前应对照施工图核对现场,现场环境满足施工作业条件要求,施工方案已批准,技术交底已完成,施工安装所需的材料、机具、设备和成品支吊架等已满足施工要求。 7.6.6 支吊架安装施工应加强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配备合理, 梯子、 脚手架等工具应完好稳固,严禁在电

43、锤作业时下方站人。 7.6.7 支吊架定位放线时,应按施工图中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位置,弹出支吊架的中心线,确定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严禁将管道穿墙套管作为管道支架。 7.6.8 支吊架的最大允许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金属风管(含保温)水平安装时,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 6 规定; 表 6 水平安装金属风管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单位为毫米 风管边长 b 或直径 D 矩形风管 圆形风管 纵向咬口风管 螺旋咬口风管 400 4000 4000 5000 400 3000 3000 3750 注:薄钢板法兰,C 形、S 形插条连接风管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 3000mm。 b)非金属与复

44、合风管水平安装时,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 7 规定。 表 7 水平安装非金属与复合风管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单位为毫米 风管类别 风管边长 400 450 800 1000 1500 1600 2000 支吊架最大间距 非金属风管 无机玻璃钢风管 4000 3000 2500 2000 硬聚氯乙烯风管 4000 3000 复合风管 聚氨酯铝箔复合风管 4000 3000 酚醛铝箔复合风管 2000 1500 1000 玻璃纤维复合风管 2400 2200 1800 玻镁复合风管 4000 3000 2500 2000 T/CSTM 00325-2021 14 注:边长大于 2000mm 的风管可

45、参考边长为 2000mm 风管。 c)柔性风管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宜小于 1200mm; d)垂直安装的风管支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 8 垂直安装风管的最大间距 管道类别 最大间距 支架最少数量 金属风管 钢板、镀锌钢板、不锈钢板、铝板 4000 单根直管不少于 2 个 非金属风管 无机玻璃钢风管 3000 硬聚氯乙烯风管 复合风管 玻镁复合风管 聚氨酯铝箔复合风管 2400 酚醛铝箔复合风管 玻璃纤维复合风管 1200 7.6.9 风管系统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新风机组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隔振器,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b) 支吊架不应设置在风

46、口、 检查口处以及阀门、 自控机构的操作部位, 且距风口不应小于 200mm; c)圆形风管 U 形管卡圆弧应均匀,且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d)支吊架距风管末端不应大于 1000mm,距水平弯头的起弯点间距不应大于 500mm,设在支管上的支吊架距干管不应大于 1200mm; e) 吊杆与吊架根部连接应牢固。 吊杆采用螺纹连接时, 拧入连接螺母的螺纹长度应大于吊杆直径,并应有防松动措施。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变形; f)水平安装的边长(直径)大于 200mm 的风阀等部件与非金属风管连接时,应单独设置支吊架; g) 水平安装的复合风管与支吊架接触面的两端, 应

47、设置厚度不小于 1.0mm, 宽度宜为 60mm80mm,长度宜为 100mm120mm 的镀锌角形垫片; h)消声弯头应设置独立的支、吊架; i)长度超过 20m 的水平悬吊风管,应设置至少 1 个防晃支架; j)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吊架的接触处,应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 7.6.10 支吊架安装后,应按管道坡向对支吊架进行调整和固定,支吊架纵向应顺直、美观。 8 调试与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新风系统的调试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文件规定外,还应符合 GB 50243 的有关规定。 8.1.2 新风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系统的调试,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

48、试; b)系统试运转及调试。 8.1.3 新风系统调试运行前应进行风管清洗,并应做好临时保护措施。 8.1.4 带冷 (热) 源的新风系统的系统调试运行, 应在冷 (热) 源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带冷 (热)源的新风系统的系统调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 8h。 8.1.5 新风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应进行记录,会签文件和立卷应归档。 T/CSTM 00325-2021 15 8.2 调试与试运行 8.2.1 新风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和试运转方案, 并应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进行; 调试和试运转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和试运转资料及报告。 8.2.2 设备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通风器、冷

49、(热)源单机设备中的风机叶轮应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b)风量调节阀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 c)控制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应能正常动作,并与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 8.2.3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允许偏差应为-5%+10%; b)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风口或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 15%; c)系统联动试运转中,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协调、正确,应无异常现象; d)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工作应正常,系统的状态参数

50、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及自动报警应能正确动作,应满足系统智能化控制的要求。 8.3 验收 8.3.1 新风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8.3.2 新风系统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的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a)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b)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c)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d)工程设备、风管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e)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f)系统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g)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h)通风效果检验记录。 8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系统集成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