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章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规范1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2案例1:张某,女,29岁。曾因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1年前出院回家。患者现已怀孕7周,其母亲和丈夫担心怀孕和分娩的痛苦对她的精神状态有不良的影响,于是都劝她到医院做流产手术,但她坚决要求继续妊娠。分析与讨论:作为医护人员,你会给他们提供什么样的咨询?3案例2:患者高某,男,45岁,因胃穿孔合并大出血,由其妻子陪同到某医院就诊,在急诊室,医师进行紧急抢救,决定给病人输血。但夫妇突然提出他们是耶和华作证派的忠实信徒,坚信如果输了别人的血,那是一种罪恶,终生乃至死后都不得安宁,坚决反对输血。尽管医师护士再三说明不输血的恶劣后果,
2、但高某仍然不同意输血。此时,患者面色苍白,呼吸急促,脉搏快而弱,血压很低。此时,其妻子表示听从医师的决定,医师的决定与自己无关,而患者仍然用低弱的声音回答“求求医师不要违背我的信仰”4思考与讨论 1.作为医生,应该强行救治病人的生命,还是尊重病人的信仰而放弃输血?2.医生作出行为选择的依据是什么?5一、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6二、现代西方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精神 思想 理论 原则 规则爱的意志、人道精神 /道义论、功利论、美德论等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 7(一)不伤害原则1.定义:不伤害原则是指,在医学服务中不使病人受到不应有的伤害。2.不伤害的实质 不伤害原则的真正意义不在
3、于消除任何伤害,而在于强调培养医务人员为病人高度负责的、保护病人健康和生命的理念和作风,正确对待诊治伤害现象,在医学实践中努力使病人免受不应有的伤害。3.医疗伤害的分类:8诊疗中的伤害现象有意伤害与无意伤害可知伤害与意外伤害可控伤害与不可控伤害责任伤害与非责任伤害不伤害原则是针对责任伤害提出的9诊疗中的伤害现象身体伤害精神伤害经济损失10 4.现代不伤害原则的临床实践要求:强化以病人为中心和维护病人利益的动机和意识,坚决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恪尽职守,千方百计防范无意的但却可知的伤害 以及意外伤害出现,不给病人造成本可避免的身 体上、精神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正确处理审慎与胆识的关系,选择最佳
4、诊治方案,并在实施中尽最大努力,把可控伤害控制在最低 限度之内。11(二)有利原则(行善原则)1.定义:有利原则是指,把有利于病人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 为病人谋利益。有利就是行为能够带来客观利益、好处,有 利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首要原则。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 条。希波克拉底誓言 在我被吸收为医学事业中的一员时,我严肃地保证将我 的一生奉献于为人类服务。日内瓦宣言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医务人员道德规范12 2.有利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的关系:有利包含不伤害;不伤害是有利的起码要求和体现,是有利的一个方 面。有利原则由二
5、个层次构成,即低层次原则不伤害病人,高层次原则为 病人谋利益。不伤害原则为有利原则规定一条底线、奠定一个基础,有利 原则基于此设定了更为广泛而且具有进取性要求的伦理准则。3.有利原则的临床实践要求:树立全面利益观(客观利益和主观利益)提供最优化服务,努力使病人受益 努力预防或减少难以避免的伤害 对利害得失全面权衡,选择受益最大、伤害最小的医学决策 坚持公益原则,将有利于病人同有利于社会健康公益有机统一起来13 医疗最优化原则1.医疗最优化的含义:指在临床实践中,诊疗方案的选择和实施追求以最 小的代价获取最大效果的决策,也叫最佳方案原则。2.医疗最优化原则的道德实质:追求技术判断与伦理判断的高度
6、统一,最终达到善 待生命、善待病人、善待社会的目的。143.医疗最优化原则的主要内容15 过度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 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 查、过度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介入治疗等)、过度护理。“天价医疗事件”:心外科重症病人翁文辉在治疗期间所有费用合计550万元。“输血”:一天血小板、白血球输了83袋,16000多毫升 7月31日一日 医院收了翁22197元血费,用了106瓶盐水 后果:医疗资源的浪费、医患矛盾加剧、细菌耐药性增强16“生不起,剖腹一刀5000起;病不起,药费利润10倍起。”1718(三)尊重原则1.定义 医
7、学伦理学中的尊重原则是指医患交往时应该真诚地相互尊重,并强调医务人员尊重病人及其家属。尊重原则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尊重原则要求尊重病人人格权 病人享有人格权,是狭义尊重原则所以具有道德合理性并能够成立的前提和基础。广义尊重原则还包括自主原则,即尊重病人及其自主性,保证病人在能够理性地选择诊治决策时的自主选择。自主原则的实质是对病人自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19 2.自主权的伦理分析:自主原则的理论前提和内在根据 病人首先是人,他的自主权并不因其罹患疾病、处于弱势地位而降低和丧失,相反,因其身心正在承受病痛折磨,更应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和维护。自主原则的伦理价值 从根本上体现和保障病人的健康权益 在
8、理论上推进医学人道主义的深化和拓展 在实践上有利于各方面正当利益的合理兼顾和调节。20 自主原则的核心内容 是病人自主选择权利的实现 自主原则明确承认和规定:具有独立人格和正常理性的病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医疗需求,自主选择医生,享受优质服务;有权根据自己对疾病的认知理解、医务人员所提供诊治方案的优劣比较、诊治效果的利弊权衡,自主做出是否接受某项医学决策的决定,尤其是对病人有伤害、有风险的医学决策。213.尊重病人自主权的实践要求:在通常情况下,医务人员有义务主动提供适宜的环境和必要的条件,以保证病人充分行使自主权。尊重病人及其家属的自主性或自主决定。保证病人自主选择医生(医疗小组),治疗要经病人
9、知情同意等。临床医生要正确运用自己的医疗干涉权。正确解决好病人自主与医务人员做主之间关系的问题。22案例:签字门 2011年11月21日凌晨4点左右,孕妇李丽云因感冒肺炎被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肖志军自称是孕妇的丈夫,在检查过程中,李丽云出现异常,连说自己头晕,脸色发白。医生推测出现“羊水栓塞”,要求家属立即签字同意 剖腹产,不然会有生命危险。肖志军多次拒绝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凌晨7点50分,产妇李某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腹中婴儿也同样死亡。23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10、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
11、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24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
1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5医务人员做主是指医务人员代
13、替病人做主。有两种类型:医务人员全权做主和半权做主。全权做主是指在选择重大医疗决策时,事先不征求(无法征求)病人意见而由医者全权代替病人做出决定。半权做主是指在选择重大医疗决策时,先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或者先征得病人或其家属授权,然后由医者代替病人做出原则性决定。医方尊重病人自主权,绝不意味着放弃或者减轻自己的医德责任,绝不意味着听命于病人的任何意愿和要求。264.尊重原则的意义:尊重原则是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必然要求和具 体体现;尊重原则是医学人道主义基本精神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尊重原则是实现尊重原则,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条件 和可靠基础;尊重原则是保障病人根本权益的必要条件
14、和可靠基础。275.如何实现尊重原则 尊重原则实现的关键是医方对患方的尊重,但同时也要有患方对医方的尊重。如果缺少患方 对医方应有的尊重,就难以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和医疗秩序,并将给医学实践及其效果带来严重 影响。28 知情同意原则1.知情同意的概念知情同意是指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对医务人员采取的防 治措施决定取舍的自主权。2.知情同意权的主体 知情同意权的主体主要是患者或患者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以及 患者的亲属。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次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 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居民或村民委员会等。精神病人的监 护人依次为患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293.知
15、情同意的伦理条件 知情的伦理条件 提供信息的动机和目的完全是为了病人利益。提供让病人做出决定的足够信息。因人而异原则 保护性原则 少而精原则 向病人作充分必要的说明和解释。同意的伦理条件 病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病人有同意的合法权利;病人自身的伦理条件 病人有充分的理解能力。病人自身的心智条件30纽伦堡法典 1受试者的自愿同意绝对必要。这意味着接受试验的人有同意的合法权力;应该处于有选择自由的地位,不受任何势力的干涉、欺瞒、蒙蔽、挟持,哄骗或者其他某种隐蔽形式的压制或强迫;对于试验的项目有充分的知识和理解,足以作出肯定决定之前,必须让他知道试验的性质、期限和目的;试验方法及采取的手段;可以预料得
16、到的不便和危险,对其健康或可能参与实验的人的影响。确保同意的质量的义务和责任,落在每个发起、指导和从事这个实验的个人身上。这只是一种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并不是代表别人,自己却可以逍遥法外。2实验应该收到对社会有利的富有成效的结果,用其他研究方法或手段是无法达到的,在性质上不是轻率和不必要的。3实验应该立足于动物实验取得结果,对疾病的自然历史和,别的问题有所了解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参加实验的结果将证实原来的实验是正确的。4实验进行必须力求避免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31 5.事先就有理由相信会发生死亡或残废的实验一律不得进行,除了实验的医生自己也成为受试者的实验不在此限。6实验的危险性,不能
17、超过实验所解决问题的人道主义的重要性。7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和有足够能力保护受拭者排除那怕是微之又微的创伤、残废和死亡的可能性。8.实验只能由科学上合格的人进行。进行实验的人员,在实验的每一阶段都需要有极高的技术和管理。9.当受试者在实验过程中,已经到达这样的肉体与精神状态,即继续进行已经不可能的时候,完全有停止实验的自由。10在实验过程中,主持实验的科学工作者,如果他有充分理由相信即使操作是诚心诚意的,技术也是高超的,判断是审慎的,但是实验继续进行,受试者照样还要出现创伤、残废和死亡的时候,必须随时中断实验。324.知情同意的主要内容及实施医方告知内容入院告知诊断过程告知治疗过程告知创伤性操作告
18、知改变治疗方案告知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的告知经济费用告知暴露病人隐私部位的告知33医方告知实施原则紧急救治的告知原则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规定:“无法取得患者意见而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不良效果预示原则 告知适度原则顺序原则 配偶、子女;家庭其他成员;病人委托的其他人员。34355.知情同意运用的具体问题36代理人同意的适用范围37医学科学研究与人体实验中的知情同意医学科学研究的概念 医学科学研究是指以客观的人体生命现象作为研究研究客体,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式,认识和揭示人体生命的本质、结
19、构、功能及其发生、发展客观规律的探索性实践活动。人体生命现象:生长、繁殖、发育、遗传、运动、刺激感应、传导、神经体液调节、人的高级神经活动等。医学科学研究的特点 研究过程的复杂性 研究对象的复杂性 研究结果的复杂性 研究影响的复杂性 38人体实验的概念 人体实验是医学科学研究的特殊表现形式。狭义的人体实验是指以人为受试对象,用人为的实验手段,有控制地对受试者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的活动过程。伦理聚焦: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人体实验的类型 临床人体实验与非临床人体实验应用价值 实验室人体实验与自然人体实验控制情况 自愿人体实验与强迫人体实验意愿表达 正当人
20、体实验与不正当人体实验性质39人体实验的价值 人体实验是医学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体实验是医学研究从动物实验到临床应用中的唯一中介,是医学实验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以增进诊断、治疗和预防,以达到了解疾病的病因与发病机制,从而更好地维护与增进人类健康、促进医学发展等目的的科学的合乎规范的人体实验,不仅是必然的、必要的,而且也应该得到伦理的论证和支持。人体实验的误区 “人本论”与“功利论”的争议 “人本-功利-公正三论统一”的伦理框架 40人体实验的知情同意 CIOMS/WHO国际伦理准则规定:“对所有设计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研究者必须取得未来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或在其无知情同意能力时,取得按现行法律
21、合法授权的代表的允许。”知情同意权是人体实验受试者自主权的体重体现和主要内容;尊重受试者知情同意权,为解决双方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提供了前提和保证,有利于双方进行真诚地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人体实验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有利于人体实验价值的选择和优化。41保证人体实验受试者得到基本信息 1、受试者被邀请参加研究,需要告知其研究目的和方法;2、受试者参加研究的时间;3、合理地预期研究最终将会给受试者和其他人带来那些收益;4、参加研究会给受试者带来哪些可预见的风险和不适;5、对受试者可能给予的有益的替换治疗方法;6、对能够识别出受试者的资料保密程度;7、研究者为受试者提供医疗服务责任的大小;8、对因研究
22、而导致的某些伤害所提供的免费治疗;9、对因研究而导致的残疾或死亡,是否为受试者本人、受试者家庭或其亲属提供赔偿;10、受试者有权自由拒绝参加研究,可以在不被惩罚、不失去应得利益的情况下,随时退出研究。视具体情况向受试者告知:选择他作为受试者的特殊理由,研究设计的某些特征(例如双盲法、对照组、随机抽样)等。42临床药品试验的知情同意 临床药品试验研究的知情同意是指在公开参与预期安排的药品试验研究方案的研究者(医师)同受试者(病人)之间,就此计划的风险和利益,在双方晤谈后,有决策能力的受试者自愿并同意接受临床药品试验研究中的医学(医疗)干预或处理的过程。知情同意不仅是在同意书上签字,而是一个受试者
23、和研究者交流、理解的过程。临床药品试验研究的三要素:信息公开(information disclosure)受试者的理解(inormation understanding)受试者的决策(decision-making)43临床药品实验研究的知情同意的主要相关问题(1)行为能力 法定年龄 智能、精神状态 在押犯人、难民、非法移民无医事行为能力(2)受试者应有真正的自由和自主性(3)对弱势人群的保护44案例:医生:现在有一种能治疗你的疾病的最新一代药物正在进行临床试用,比现有的药物好,只有少数一流医院有药,市场上还买不到,试用该药物免费。你愿意参加吗?患者:那敢情好。这药有什么副作用吗?医生:副作
24、用不大。但是在试用期间你需要定期来门诊进行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等检查,您愿意吗?患者:没有问题,我信任您。医生:那好。请您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个字。分析与思考:上述对话在医学伦理范畴上有何问题?45 医疗保密原则1.医疗保密的概念 指医务人员在医疗中不向他人泄露能造成医疗不良后果的有关病人疾病的隐私。病人疾病的隐私不向他人泄露医疗不良后果462.医疗保密的伦理意义与条件 (1)医疗保密的伦理意义:医疗保密体现了对病人隐私权,对病人人格和尊严的尊重医疗保密是良好医患关系维系的重要保证医疗保密是行善原则在临床中的具体应用(2)医疗保密的伦理条件以不伤害病人自身的健康与生命利益为前提医疗保密不得伤害无辜者
25、的利益医疗保密不得损害社会利益47医疗保密的情形48关于讲真话讲真话主要含义是医生与病人之间的交流应当是诚实的,这是一种美德,是医患之间真诚关系的基础。但在临床实践中,讲真话是有例外的、有条件的,这主要是讲真话与保护性医疗相冲突造成的。(1)依据不同疾患的病人而定(2)依据患者的不同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而定(3)依据不同心理特征的病人而定49四、公正原则 1.定义 公正原则是指,医学服务中公平、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公正的一般含义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正观由形式层面的公正与内容层面的公正组成形式公正是指同样的人给予相同的待遇,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内容公正是指依据个人的地位、能力、贡献、需要
26、等分配相应的负担和收益。502.公正原则的历史形态:身份公正观 天然公正观 契约公正观 效用公正观 需求公正观 效用公正观和需求公正观反映了现代社会人们追求公正的可行规则和理想境界。51 3.当代中国的医学服务公正观:当代中国所倡导的医学服务公正观是形式公正与内容公正的有机统一.具有同样医疗需要以及同等社会贡献和条件的病人,则应得到同样的医疗待遇,不同的病人则分别享受有差别的医疗待遇;在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上要求做到绝对公正,即应人人同样享有,在特殊医疗保健需求上要求做到相对公正,即对有同样条件的病人给予同样满足。524.公正原则的意义:合理协调日趋复杂的医患关系 合理解决日趋尖锐的健康利益分配的
27、基本矛盾即合理化 处理日益增长且多层次化的健康需求与开发利用均有限度的医疗卫生资源的矛盾。535.医患交往公正和资源分配公正医患交往公正对医师的要求是:树立现代医德平等观,其核心是:平等、公平是病人所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正当权益,它的实现离不开医务人员个人的美德,但绝不能视为医务人员给予病人的恩典。在此基础上,医务人员对每一位病人的人格、权利、正当健康需求给予同样的普遍的尊重和关心。54资源分配公正要求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基本原则,优化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医疗卫生资源是指满足人们健康需要的、现实可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其分配包括宏观分配和微观分配。宏观分配 是各级立法和行政机构所进行的
28、分配,解决的是确定卫生保健投入占国民总支出的合理比例,以及此项总投入在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高新技术与适宜技术、基本医疗与特需医疗等各层次、各领域的合理分配比例的问题,目标是实现现有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充分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并在此基础上满足人们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55 微观分配 是由医院和医生针对特定病人在临床诊治中进行的分配。在中国,目前主要是指住院床位、手术机会以及贵重稀缺医疗资源的分配。针对微观医药卫生资源分配的标准:医学标准-社会价值标准-家庭角色标准-科研价值标准-余年寿命标准。医学标准是必须优先保证的首要标准。566.医疗公平的具体应用内容公正的整体
29、性公正内容的优先次序理想公正与现实之间有差距57第二节 医学道德规范58一、医学道德规范概述1.医学道德规范(Medical Moral Norm)的涵义 指依据一定的医学道德理论和原则而制定的,用以调整医疗工作中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评价医学行为善恶的准则。2.医学道德规范的形式表述形式: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存在形式:“戒律”、“宣言”、“誓言”、“誓词、“法典”、“守则”59戒律:黄帝内经:“疏五过论”、“征四失论”;明代陈实功“五戒十要”中的“五戒”等;誓言(誓词):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等;宣言:日内瓦宣言;赫尔辛基宣言;夏威夷宣言;医师宣言等;法典(守则):纽伦堡法典、美国
30、病人权利法案等。60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时刻刻为病人着 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 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 秘密。6.互尊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 识,提高技术水平。(1988年12月15日卫生部颁布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二、我国当代的医学伦理学规范文献举要61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当
31、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终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1991年,国家教委颁布中国医学生誓词)62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我国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服 务。2.医术上精益求精,团结协作,保证医疗质量,努力进取 创新。3.维护严肃严格严密的医德医风,廉洁行医,抵制一切不 正之风。4.倡导敬业尊师,积极扶植后学,努力提高临床服技术。5.积极开展卫生科普工作,提高群众防治疾病知识和自
32、我 保健意识。(1996年9月,28位医学界两院院士制定和 倡导临床医师公约)63三、医学道德规范的特点1.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2.普遍性与先进性的统一3.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4.稳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5.实践性与理论性的统一64四、医学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一)救死扶伤,忠于职守 (二)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三)平等交往,一视同仁 (四)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五)廉洁行医,遵纪守法(六)诚实守信,保守“医密”(七)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65第三节 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的应用66案例3:1998年10月,张女士因患癌症在北京某医院去世。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前,她的家属惊异地发现,死者的眼球被人换走了。后被证
33、实,她的眼球是被该医院一位专供角膜移植手术的医学博士高某摘走的。高博士在手术前一天准备手术时发现储存的角膜出了问题,就去了医院太平间。他摘取的角膜给两位病人做了手术,手术成功。高大夫自己说没有收受病人任何好处,他认为自己作为医生,问心无愧。两位接受移植的病人也都是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普通人,也都没有给大夫任何好处,他们都感激高博士的手术让他们复明。2000年10月,死者张女士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将该医院和高博士告上法庭。67思考与讨论 1.如何评价这位医生的行为?2.在什么情况下,医生可以摘取死亡患者的角膜?68一、原则与规则伦理学主要解决是否应该的行动决定。原则比规则更普遍、更基本,它是规则的基础
34、。伦理学理论是原则和规则有机联系的系统,它还必须在原则与规则发生冲突时再去使用二级或三级原则和规则。其程序是:判断和行动规范规则原则理论准则。69二、原则的交叉冲突 在道德生活的实践中,由于具体的道德事件是千变万化的,加上人们的道德观念不同,或是道德观念相同但认识水平有差异,致使道德原则在具体的应用中可能会出现交叉冲突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熟悉、掌握原则应用的主次序列规律。70三、原则主次序列在处理某一具体医学伦理问题时,医学伦理各原则的意义和作用不是平行等同的,存在主次序列关系,这种主次序列既有相对衡定性的特点,又有随具体临床问题的不同而变化主次的机动性特征。一般情况下,行善原则、生命价值原则是首先要考虑的应从行为的动机和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出发来考虑71四、双重效应原则双重效应原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行为的目的必须是指向第一效应,即行为者的动机必须是趋善、向善、至善。作为行为受益者从第一效应中得到的好处必须大于第二效应(负效应)。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