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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脚手架论证方案.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779876 上传时间:2024-03-14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1.1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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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 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编制日期: 审批日期: 目 录 第一节 工程概况 2 第二节 编制依据 2 第三节 外脚手架材料选择及搭设方法概要 3 第四节 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 4 第五节 安全防护措施 7 第六节 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施工工艺 9 第七节 质量保证 11 第八节 安全施工措施 15 第九节 脚手架的劳动力安排 17 第十节 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17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 第十二节 计算书 29 附图 57 第一节 工程概况 1.1 参建单位情况: 1.1.1 工程名称: 1.1.2 工程地点: 1.1.3 建设单位: 1.1.4 建筑设计单位: 1.1.5 施工单位: 1.2 建筑结构设计概况: 工程,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为:64090.77m2。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地上共5座17至23层的高层建筑,地下1层。 本工程脚手架搭设分别为落地式及悬挑式,悬挑式均从六层楼面悬挑,具体悬挑位置见平面布置图,但应经建设单位确认。 其中11、12座,地上23层,首层层高为4.5m,二层~二十三层为2.97m。首层地面标高为▽1.8m,室外(地下室顶板)标高为▽1.2m,天面标高为71.64m。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为71.64+1.5-1.2=71.94m,悬挑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为71.64+1.5-18.18=54.96m。 13座地上17层,首层层高为3.00m,二层~十七层为3.0m。首层地面标高为▽0.15m,室外标高为▽0.000m,天面标高为51.15m。悬挑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1.15+1.5-15.15=37.5m。 15、16座地上17层,首层层高为6.00m,二层~十七层为3.0m。首层地面标高为▽0.15m,室外标高为▽-0.60m,天面标高为54.30m。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30+1.5+0.6=56.40m,悬挑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30+1.5-18.30=37.5m。 第二节 编制依据 2.1 主要规程、规范 2.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2.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2.1.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2.1.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2.1.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59) 2.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2 本工程建筑及结构施工图纸 第三节 外脚手架材料选择及搭设方法概要 3.1 材料选用 3.1.1 本工程全部采用单立杆双排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立杆、纵横水平拉杆、剪刀撑等均采用φ48×3.5钢管,扣件采用与其配套的扣件。根据使用功能不同,扣件包括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3.2 外脚手架搭设方法概要 3.2.1 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设置为单立杆双排架,其横向间距为800,内侧立杆距建筑物(结构外边缘)0.250m(脚手板铺至墙边100~150mm处达到防护要求);水平杆步距均设置为1800,立杆最大纵距为1500mm。为售房需要,甲方指定在11、12座局部,13座全部,15、16座局部设置悬挑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均从六层楼面开始悬挑。其它脚手架为落地式。如果甲方对样板间位置有所调整,则其悬挑架的搭设应符合本方案悬挑架的有关做法。 3.2.1.1 悬挑脚手架的设置:悬挑钢梁设置于六层楼面,每跨均设,采用16#a槽钢,长度为3.0m,挑出长度为1.15m,压环直径为Ф18 mm,压环设置3根。外端1根,里端2根。本工程在第七层楼面设置Φ14钢丝绳拉吊一次作为安全储备,以上每4层结构层(高度12米)卸荷一次,吊环分别设置在第十一、十五、十九层、二十三层(仅11、12座有十九层、二十三层)。具体悬挑及卸荷点位置见剖面示意图。 3.2.1.2 塔楼落地式脚手架的设置:在第七层楼面埋设Φ18吊环,以Φ14钢丝绳设置第一道卸荷。以上每4层结构层(高度12米)卸荷一次。吊环埋设在第十一、第十五、十九层、二十三层(仅11、12座有十九层、二十三层)。卸荷每跨均设,具体卸荷点位置见剖面示意图。 3.2.1.3 卸荷均按一跨一吊,每个吊点设置2根钢丝绳拉吊。钢丝绳直径为14 mm,吊环直径为18 mm。吊点处小横杆与结构梁顶紧。40m以上设置抗涡流反拉钢丝绳,按三跨一设。 3.2.1.4连墙件45m以下均采用两步三跨、45m以上均采用两步两跨(本工程每个结构层均设置连墙件),并采用刚性连墙件。 3.2.3 双排外脚手架安装脚手板处需增设一道纵向水平杆,并设置安全网。 3.2.4、连墙件设置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连墙件均设置为刚性连墙件,均以双扣件进行连接。连墙件做法详见附图的节点详图做法。 3.2.5剪刀撑的设置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在外立面设置连续纵向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另外按规范要求设置横向斜撑。 3.2.6 立杆基础做法 设置于室外地面或者结构板上的立杆其下应垫以100×100×50木板垫块以分散荷载。 第四节 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 4.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 4.1.1 立杆 立杆接头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与大横杆采用直角扣件连接。接头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柱接头避免出现在同步同跨内,并且在高度方向至少错开50c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 立杆在顶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必须等间距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 4.1.2 大横杆 大横杆置于小横杆之上,立柱的内侧,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采用至少6m且同一步大横杆四周要交圈。 大横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其接头交错布置,不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各接头距立柱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本工程不大于50cm),大横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超过5cm。 4.1.3 小横杆 每一立杆与大横杆相交处(主节点)都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不大于15cm。小横杆间距与立杆纵距相同,且根据作业层脚手板搭设的需要,在两立柱之间等距离设置1根小横杆,最大间距不超过75cm。 小横杆伸出外排大横杆边缘距离不小于10cm,伸出里排大横杆距离结构外边缘15cm。上下层小横杆在立杆处错开布置,同层的相邻小横杆在立杆处相向布置。 4.1.4 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离底座上皮20cm的立柱上,横向扫地杆则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柱上。对于立杆存在较大高低差时,扫地杆错开,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底处延长两跨与立柱固定。 4.1.5 剪刀撑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在外立面设置连续纵向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采用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相结合的方式,随立柱、纵横向水平杆同步搭设,用通长剪刀撑沿架高连续布置,全部采用单杆通长剪刀撑。 剪刀撑每5步设置一道,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在45°~60°之间。斜杆相交点处于同一条直线上,并沿架高连续布置,剪刀撑的一根斜杆扣在立杆上,另一根扣在小横杆伸出的端头上,两端分别用旋转扣件固定,在其中间增加2~4个扣节点。所有固定点距主节点距离不大于15cm。 剪刀撑采用搭接连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采用3个扣件连接。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除在每一拐角处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杆采用通长杆件,使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 4.1.6 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采用钢筋焊接网片,两端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在作业层下部加设一道水平兜网,随作业层上升,同时作业层不超过两层。并设置安全网及防护栏杆。 脚手板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并在两端8cm处用直径14 号镀锌钢丝箍绕2-3 圈固定。 脚手板应平铺、满铺、铺稳,各杆距离接缝的距离均不大于15cm。靠墙一侧的脚手板距离结构墙的距离不大于15cm。拐角处两个方向的脚手板重叠放置,避免出现探头及空挡现象。 4.1.7 连墙件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连墙件用φ48×3.5的钢管,一端焊接Φ16钢筋埋入边梁中,其与脚手架的连接采用直角扣件,连墙件尽量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不大于300mm。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尽量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得采用上斜连接;当脚手架暂时不能设置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采用通长杆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成45°~60°夹角。 4.1.8 立杆基础 设置于结构板上的立杆其下应垫以100×100×50木板以分散荷载。 4.1.9施工楼梯及出入口 (1)在每栋塔楼的外侧设置一把人行楼梯通道,坡比约为1:3,楼梯通道口外围挂设安全网。 (2)楼梯通道由独立钢管立杆支承,宽度约为1.0m。通道纵向用三根φ48×3.5钢管作结构受力体,面满铺钢筋网与钢管用铁线扎牢,然后用80×80的木枋条作为踏步材料,横向绑扎在钢筋网面上,水平间距不超过300mm。 (3)转角平台设置:长为1.5m,宽为1.0m。在长度方向加设一条钢管立杆,垂直高度设置1.2m高的栏杆,并挂设安全网防护。 (4)建筑物出入口处脚手架的构造,要根据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进行设计,宜采用平行弦桁架结构形式,一般在开口处的两边要采用双立柱,悬空立柱下端要增设安全扣件,此处的连接要加密,每步都设置。 (5)出入口处脚手架的上方要有安全可靠的隔离防护设施,以防止高处物体坠落伤人。 一般在出入口处的外侧,应设置双层防护棚,以保护人员出入。 4.1.9塔吊卸料平台 本工程卸料平台采用可工具式悬挑钢平台,另外编制施工方案。 4.2 材质要求 4.2.1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及连墙件均选用外径48mm,壁厚 3.50mm的钢管,钢材强度等级Q235-A,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的钢管要有出厂合格证。 4.2.2 本工程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有关要求,由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提供,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扣件的规格应与钢管相匹配,贴和面应干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钢管螺栓拧紧力矩达在45~65N.m之间。 4.2.3 脚手板采用符合有关要求的钢筋焊接网脚手板。 4.2.4 安全网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要求阻燃,使用的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送有资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获得合格证。 4.2.5 所有材料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4.3 安全防(围)护规定 脚手架必须按以下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架上作业和作业影响区域内的安全: 4.3.1 作业层距地(楼)面高度≥2.0m时,在其外侧边缘必须设置挡护高度为1.2m的栏杆和挡脚板。 4.3.2 上下脚手架的梯道、坡道、栈桥、斜梯、爬梯等均应设置扶手、栏杆或其它安全防(围)护措施并清除通道中的障碍,确保人员上下的安全。 4.3.3 脚手架满挂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密目网采用1.8m×6.0m规格,用网绳绑扎在大横杆外立杆内侧。作业层安全网应高于平台1.2m,并在作业层下部挂一道水平兜网,在架内高度3.0m 左右设首层平网,往上每隔6步设隔层平网,施工层随层设网。 4.3.4 作业层脚手架立杆于0.6m和1.2m处设两道防护栏杆,底部侧面设20cm高的挡脚板。 第五节 安全防护措施 5.1 结构临边防护措施 在结构出入阳台的门窗洞口处设置封闭式防护栏杆,使用材料采用φ48×3.5钢管。其高度不低于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0m,竖向每隔0.5m 设一道通长大横杆,每隔一根立杆设一道三脚架。 沿钢管长度方向刷红白间隔的油漆、挂醒目标志牌;护身栏杆满挂密目安全网,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5.2 楼梯间防护措施 楼梯的侧边利用脚手架做安全防护,架子立管从楼梯井内搭设,侧边沿楼梯坡度方向做一道1.2m高的护身栏,侧边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 5.3 防雷避电措施 本工程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标准。 工程采用避雷针与大横杆连通、接地线与整栋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连成一体的措施。 接地线采用40×4的镀锌扁钢,将立杆分别与建筑物楼层内的避雷系统连成一体。接地线的连接牢靠,与立杆连接采用2道螺栓卡箍连接,螺钉加弹簧垫圈以防止松动,并保证接触面积不小于10mm2,并将表面的油漆及氧化层清除干净,露出金属光泽并涂以中性凡士林。 接地线与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的设置按脚手架的长度不超过50m设置一个,位置尽量避免人员经常走动的地方,以避免跨步电压的危害,防止接地线遭机械破坏。两者的连接采用焊接,焊接长度大于2倍的扁钢宽度。焊完后再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定电阻,要求冲击电阻不大于10Ω,同时注意检查与其他金属物或埋地电缆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m,以避免发生击穿事故。 第六节 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施工工艺 6.1 脚手架的搭设规定 6.1.1 搭设场地应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措施。 6.1.2 在搭设之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 6.1.3 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6. 2 搭设顺序 在牢固的地基弹线、立杆定位→摆放扫地杆→竖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和扫地杆扣紧→装第一步大横杆并与各立杆扣紧→安第一步小横杆→安第二步大横杆→安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装设与柱连接杆后拆除)→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安装二层与柱拉杆→接立杆→加设剪力撑→铺设脚手板,绑扎防护及档脚板、立挂安全网。 6.2.1 按施工设计放线、铺垫板、设置底座或标定立杆位置; 6.2.2 周边脚手架应从一个角部开始并向两边延伸交圈搭设;“一”字形脚手架应从一端开始并向另一端延伸搭设。 6.2.3 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1步的纵向和横向平杆,随校正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要求继续向上搭设; 6.2.4 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一”字形脚手架应设置必要数量的抛撑;以确保构架稳定和架上工作人员的安全。边长≥20m的周边脚手架,亦应适量设置抛撑; 6.2.5 剪刀撑、斜杆等整体拉结杆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 6.2.6 脚手架处于顶层连墙点之上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2步或4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6.2.7 脚手板或其它作业层板铺板的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板或其它铺板应铺平铺稳,必要时应予绑扎固定。 2)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在对接处,与其下两侧支承横杆的距离应控制在100~200mm之间; 3)铺板严禁出现端头超出支承横杆250mm以上未作固定的探头板。 4)铺脚手板应按以下规定部位与其下支承横杆绑扎固定:脚手架的两端和拐角处;其它可能发生滑动和翘起的部位。 6.2.8 装设连墙件或其它撑拉杆件时,应注意掌握撑拉的松紧程度,避免引起杆件和整架的显著变形。 6.2.9 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临时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它易发生失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业。 6.2.10 在搭设中不得随意改变构架设计、减少杆配件设置和对立杆纵距作≥100mm的构架尺寸放大。确有实际情况,需要对构架作调整和改变时,应提交技术主管人员解决。 6.3 脚手架的使用规定 脚手架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层每1m2架面上的施工荷载(人员、材料和机具重量)不得超过以下的规定值:装修脚手架取2kN/㎡。 (2)在架板上堆放的砂浆和容器总重量不得大于1.5kN;施工设备单重不得大于1kN,使用人力在架上搬运和安装的构件的自重不得大于2.5kN。 (3)在架面上设置的材料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影响施工操作和人员通行。 (4)作业人员在架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块脚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 (5)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6)工人在架上作业中,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7)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安全防护的出入通(梯)道,严禁攀援脚手架上下。 (8)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在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9)在每步架的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物品移至上(下)步架或室内;每日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材料物品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出去;在作业期间,应及时清理落入安全网内的材料和物品。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6.4脚手架的拆除规定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按确定的拆除程序进行。连墙件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拆下的杆配件应以安全的方式运出和吊下,严禁向下抛掷。在拆除过程中,应作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的作业。 第七节 质量保证 7.1 构配件允许偏差(详见表7-1) 表7-1  构配件的允许偏差 7.2 脚手架搭设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详见表7-2) 表7-2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注:图中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剪刀撑。 7.3 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详见表7-3) 表7-3  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 7.4 质量保证注意事项 7.4.1 脚手架必须经过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7.4.2 脚手架的验收和日常检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允许使用或继续使用: 搭设完毕后; 连续使用达6个月; 施工中中途停止使用超过15天,在重新使用之前; 在受到暴风或大雨、地震等强力因素作用之后;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显著变形、沉降、拆除杆件和拉结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 7.4.3 操作架上严禁集中堆放不必要的施工材料或重大荷载。 7.4.4 在架子的使用过程中,要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派专门人员定期检查钢管、扣件、脚手板及安全网的使用情况,遇有问题及时解决。 7.4.5 外观质量 安全网总体颜色应当一致,每一立面安全网的颜色不得出现过大色差,安全网挂设必须紧凑,表面绷紧。脚手架钢管颜色一致。 第八节 安全施工措施 8.1 材质及其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8.1.1 扣件的紧固程度宜在40~50N·m,并不大于65N·m,对接扣件的抗拉承载力为3kN。对接扣件安装时其开口应向内,以防进雨,直角扣件安装时开口不得向下,以保证安全。 8.1.2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不小于100mm。 8.1.3 钢管有严重锈蚀、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的扣件。 8.1.4 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钢丝、竹篾、塑料混用。 8.1.5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 8.1.6 钢管和扣件均要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8.2 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8.2.1 脚手架的基础必须经过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做到不积水、不沉陷,顶板基础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才能施工。 8.2.2 搭设过程中划出工作标志区,禁止行人进入,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必须先告诉对方,并得到允许,以防坠落伤人。 8.2.3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8.2.4 脚手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取临时支顶,以保证搭设过程安全,未完成脚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确保架子稳定。 8.2.5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的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8.2.6 在搭设过程中应由安全员、架子班长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每两步验收一次,达到设计施工要求后挂合格牌。 8.3 脚手架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8.3.1 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8.3.2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上不得集中堆放荷载,施工荷载不得大于2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8.3.3装修施工时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 8.3.4 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1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 当的临时抛拉措施。 8.3.5 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8.3.6 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8.4 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8.4.1 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的专业架子工,并持证上岗。连墙件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 8.4.2 拆架前,全面检查待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备工作。 8.4.3 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揽风绳、连墙杆及被拆除架体各吊点、附件、电器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8.4.4 拆除时应划出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树立警示标志,地面设专人围护,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8.4.5 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必须先告诉对方并得到允许,以防坠落伤人。 8.4.6 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8.4.7 每天拆架下班时,不应留下隐患部位。 8.4.8 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8.4.9 在拆除过程中,凡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误靠已松脱的杆件。拆除的杆、配件严禁向下抛掷,应吊至地面,同时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作业。 8.4.10 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准在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连着送至地面。 8.4.11 所有的脚手板,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以防止脚手板和垃圾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8.4.12 拆除的零配件要装入容器内,用吊篮吊下;拆下的钢管要绑扎牢靠,双点起吊,严禁从高空抛掷。 8.4.13 六级风以上(含六级)时停止拆除脚手架施工。 第九节 脚手架的劳动力安排 1、为确保工程进度的需要,同时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征和外脚手架的工程量,确定本工程外脚手架搭设人员需要15~20人,均有上岗作业证书。 2、建立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搭设技术员组成的管理机构,搭设负责人负有指挥、调配、检查的直接责任。 3、外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应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认可,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必须配备有足够的辅助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第十节 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必须由持有效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搭设; 2、进行分段验收和检查,每三层一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验收合格牌,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迅速整改,并追究责任; 3、外脚手架分段验收严格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第八节及JGJ59-59中"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所列项目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填写验收记录单,并由搭设人员、安全员、施工员、项目经理签字,方能交付使用。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1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8分 10 2 立杆基础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2分 每1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扣5妥 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10延长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扣3分 10 3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扣2分 拉结不坚固每一处的,扣1分 10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不满铺,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扣5分 10 6 交底与 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5分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10 小计 60 7 一般项目 小横杆 设置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2分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扣1分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的每有一处,扣2分 10 8 杆件搭接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扣1分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扣2分 5 9 架体内 封闭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分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扣5分 5 10 脚手架 材质 木杆直径、材质不合要求的,扣4~5分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扣4~5分 5 11 通道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 5 12 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扣8分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扣3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2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的,扣6分 10 2 悬挑梁及 架体稳定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5分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20 3 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10 4 荷载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扣5分 10 5 交底与验收 脚手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10 小计 60 6 一 般 项 目 杆件间距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10 7 架体防护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扣5分 脚手架体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10 8 层间防护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防护不严密,扣5分 10 9 脚手架材质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概述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外脚手架工程的施工是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项目, 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架体失稳、高空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应急措施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立足于安全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1、 应急组织 姓名 职务 电话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材料员 质安员 保安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由专项施工指挥小组为主,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现场抢救组由安全员任组长,质安小组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后勤服务组由材料员任组长,材料小组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由任组长,工地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级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5、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和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6、事故报告 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7、应急响应 7.1、高空坠落 人从高处跌下后,由于跌下的高度、身体落地的部位及姿态的不同,症状表现各异,高处跌落时的急救要点如下: 1)、首先要仔细观察伤员的神志是否清醒,是否昏迷、休克等现象并尽可能了解伤员落地时的身体的着地部位。 2)、如果伤员是头部着地,同时伴有呕吐、昏迷等症状,很可能是颅脑损伤,应该迅速送医院抢救。如果发现伤员的耳朵、鼻子有血液流出,千万不能用手帕棉花或纱布去堵塞,因为这样可能造成颅内压增高或诱发细菌感染,会危及伤员的生命安全。 3)、如果伤员是腰肾部先着地,可能造成脊柱骨折,下肢瘫痪,这时不能随意翻动,搬动时要三个人同时同一方向将伤员平直抬于木板上,不能扭转脊柱。运送时要平稳,否则会加重伤情。 7.2、架体失稳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如有架子倾覆事故发生,按小组预先分工,各负其责。架子班组长应组织所有架子工,立即拆除相关顶架,其他人员应协助清理有关材料,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方便救护车辆出入,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降到最低。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质安部,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2)、如有发生坍塌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及时清理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次生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协助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救护的车辆。 8、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8.1、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场、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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