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生育保证书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 22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 2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市发【2012】 2号)和XX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普市办【2013】 76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201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市交通运输局(甲方)与(乙方)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保证书。内容如下: 一、乙方2014年人口与
2、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 1、计划生育率达100%;晚婚、晚育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率达100%;应落实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综合避孕节育率达100%;当年度生育领证率达100%;违反计生人员查处率达100%;XX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办证、验证率达100%;严格把好计生关,把关率达100%。 2、党政领导对计生工作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计生问题;计生工作机构、人员、报酬落实;计生工作制度、档案健全,管理规范化。 3、乙方应切实加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制度、档案健全、管理规范;及时完善单位人员计划生育信息和上报单位人员计划生 育情况变动信息。 4、乙方应认真贯彻和落实流动人口与计划
3、生育管理规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甲方在年终对乙方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工作进行考评评估,对完成上述目标管理任务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未能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或因渎职、失职、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依规从严落实处理。 三、本保证书一经签订,乙方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千方百计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四、此保证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市交通运输局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XX县区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保证书市交通运输局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