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7:玉溪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指导意见一、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指导意见。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担任课程教学的专兼职教师的考核。第三条 量化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劳动数量和教学质量。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由教务处负责制定考核指导性意见,各学院根据指导性意见制定出对本学院教师教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考核。二、考核内容第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量,教学事故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公开课或观摩课获奖、教学科研贡献及成果
2、,担任班主任,学生学业导师、学生科研(竞赛)指导、学生论文(设计)指导等。第六条 各级教师岗位(含承担教学任务的辅助岗位)的学年教学工作量的基本分值为60分,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见附件7-1;教师教学工作量分值项目见附件7-2。三、 考核办法第七条 教师教学工作量量化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期末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教师岗位年度考核表,学院每年六月汇总考核结果上报。第八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教、同行(专家)评教两部分组成。学生评教(量化)由各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评教由各学院组织学科专业相近教师、专家组进行听评课,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专家听评课成绩,可并入学院同行评价中一并计算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等于同行评价分值的(60%)加学生评价分值的(40%),再把所得百分制分值折算为拾分制计入。各学院对教师的量化评价,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交教务处审核确认。第九条 教师日常工作考评应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参加教研活动、专家讲座、学习讨论等活动、出勤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等方面。第十条 教学事故处理参见“玉溪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1年汇编),同时在本量化考核中扣分。出现一级教学事故一次视为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出现二级教学事故一次扣20分;出现三级教学事故一次扣10分;出现教学差错一次扣5分。考核弄虚作假,虚报工作量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四
4、、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一条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第十二条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成绩排名在本学院教师人数后30%的,当学年度内一律不准评优推先(学科带头人、教学标兵、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辅导员等)。第十三条 凡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在下年度的职务聘任中将不予聘任,交由人事处处理。第十四条 凡量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下年度在评优评奖、职称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第十五条 教师每学年填写“玉溪师范学院教师岗位年度考核表”(附件7-3)五、 其 它第十八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2012年
5、11月6日附件7-1: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标准和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标准见人事处玉溪师范学院教师工作编制核算办法(专业课按20周计算,公共选修课按19周计算)。计算各类型课程教学工作量时必须折算为标准学时。二、相关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1.担任学生导师,每生每学期记标准课时1节。2.指导青年教师(传帮带),学期12课时(以实际指导为依据,听课1节记标准课时1.2节)。3.领导干部以及教师间相互听课,学期8课时(以实际听课数为考核依据,听课1节记标准课时1节)。4.教师为学生开设的学术讲座,1小时=2个标准学时。7附件7-2:玉溪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分值一览表项目课程教学量达到每学年320个标准学
6、时教学质量(同行评价60%,学生评价40%)超工作量或其他工作累计(工作量不足扣减)教学竞赛教改项目精品(优质)课程主持重点专业(实验室)主持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其他质量工程项目(参考经费数量)教材指导学生科研项目(或获奖)分值401-1010%20%30%省级校级省级校级省级校级精校级优省级校级省级省级校级省级校级国家级省级国家级省级校级510151-3等分别10、7、41-3等分别6、4、25(5、3、1)3(3、2、1)1063128101-3等分别12、8、51-3等分别8、5、3、12812(8、5、3)8(5、3、1)8、5、33(奖1-3等分别3、2、1)1得分合计注:1、工作量的计
7、算见人事处玉溪师范学院教师工作编制核算办法(专业课按20周计算,公共选修课按19周计算);2、获奖分1-3等,相同项目多次获奖,不得重复累计;3、所有项目申报、结题都在相应年度分别加分(多人参与的项目,所得分值由主持人分配);附件7-3玉溪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表姓 名性 别工作部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与级别学 位行政职务一、年度工作总结二、教学工作1、授课情况起止年月(学期)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本科/专科/其它)课程性质(基础课/专业课/公选课)人数计划学时折算标准课时备 注 讲座合计授课门数合计标准课时数有无教学事故学生评教(平均分)同行(专家)评价2、指导学生或青年教师情况担任学生导师
8、人折算标准课时数指导毕业论文 人折算标准课时数指导学生实习 人, 时间折算标准课时数指导学生竞赛及其它 人, 时间折算标准课时数指导青年教师青年教师姓名:折算标准课时数合计3、教学改革承担校级及其以上教改项目情况承担课程改革情况(含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校级公开课或观摩课获奖情况其它教学竞赛获奖或质量工程情况教学工作自评(对照岗位职责和任务)标准课时量: 教学量化得分:三、主持或参与团队建设(学科、教学或科研团队、课程、教材、实验室等建设)情况项 目 名 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本人排名(作用)相关项目工作情况自评(对照岗位职责和任务)四、社会工作(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它工作)情况工作内容、起止时间及完成情况等:五、进修学习情况起止时间进修类别(学历/访学/产学研践习/课程等)进修单位是否脱产自述成效教研室考核意见:教学工作量情况: ;授课质量评价: ;社会工作情况评价: ;团队等其它教学建设情况评价: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学院(部门)考核意见:量化得分: 排名情况: 考核等级: 负责人(签名): 学院(部门)(公章) 年 月 日学校审定意见:考核等次: 领导小组(代章)年 月 日备注:注:个人填写内容须真实准确,由所在部门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