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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工作计划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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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工作计划 xxxx年全市林业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以现代林业建设为主线,以“生态市、园林城”建设为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提高效率;政策扶持、突出产业;依法治林,加强森林经营;强化科技支撑、促进兴林富民,为实现林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 工作目标:全市预计安排造林绿化2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819万株。森林防火实现无森林火灾目标。探索新的林业机制,森林资源管理要有显着提高,确保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双增长。林业产业建设要有较大发展,特别要在重大产业项目上有所突破。 突出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1、抓好以龙、甘、泰为重点的防沙治沙工程建设,选择杨大苗、樟子松容器苗和山杏、沙棘等乔灌木树种,集中连片、规模营造防风固沙林、沙地经济林。 2、抓好村屯绿化提档升级,在村屯四周营造护村林,在村屯内营造针阔混交、乔灌混交的街道林,在村旁的小片荒地、废弃地上营造用材林和风景林,实现村屯一次绿化到位。同时突出抓好省确定的重点示范乡、示范村、示范场的村屯绿化建设。 3、抓好克拜、龙甘浅山区水土流失治理和江河两岸、流域周围及废弃地的综合整治,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护堤、护岸林,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提高江河流域绿化水平。 4、抓好樟子松嫁接红松、山杏嫁接甜仁杏等代表的生态经济林产业,实现生态型林业向生态经济型林业转型。 5、重点抓好农田防护林的优化更新,大力营造接班林带、残次农防林带的迹地更新和农防林补带,提高农田防护林建设标准。 (二)着力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xxxx年在巩固现有林业产业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省重点建设项目。一是华鹤集团金鹤门业节能阻燃木门,二是三和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环保节能干漆家装产品产业项目,配合省厅把两个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达产达效。继续抓好林果、林畜、林菌、林药、木材加工等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抓好红松坚果林、大果榛子繁育和果树经济林建设。通过开展红松坚果林扩繁、营建百亩果园和林果经济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林果、红松坚果林等产业,建立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全市生态林业向生态经济型林业转变。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实现“面积、蓄积”双增长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是林业建设的关键环节,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加强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按照“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加强征占林地管理,为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强化林业执法力度,力争林业各类案件办结率达100%。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特别是要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防火责任到位,应急措施预案到位,工作疏漏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努力为全市大项目建设服务。 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大项目和资金,加强政务窗口建设,努力为全市大项目建设服务,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稽查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资金使用效益,为带动促进林农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不仅是适应领导干部岗位的要求,更是适应现代林业发展形势需要。通过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和丰富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同时要全面加强整体队伍素质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林业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以廉促政,全面提升林业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 第二篇:2011市林业局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林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发展现代林业、创建省级林业生态市为总抓手,完成造林合格面积35万亩以上(其中干果经济林15万亩),植树960万株以上,育苗完成2万亩以上,新造林地抚育20万亩以上,完成干果经济林示范园建设40个,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20万亩以上。 二、工作重点 突 出“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主线,继续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丘陵增效、城乡增景”的思路,坚持“增绿增收并重、造林造景并举、绿化美化同步、发展保护同抓”和坚持“因地制宜、因树制宜、合理密植、节约用地”的原则,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 按照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围绕重点工程,提高整体生态功能。荒山绿化重点依托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潇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国省级工程项目,坚持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由近到远,集中连片,综合治理。通道绿化工程要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为重点,以增绿增景为目标,增加森林植被、减少空气污染、降低噪音危害为核心。坚持绿化景观与公路等级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的原则,使全市境内所有新建与改造的干线公路和硬化的县乡村道路全面形成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于一体的绿色走廊。城市绿化要按照“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布局要求,每个县城周边至少要建设2个以上城郊型森林公园。村庄绿化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市级“花园式单位”“生态型企业”“花园式住宅小区”“村庄绿化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政发〔〕52号)要求,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厂XX县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以煤矿采空区和重污染企业为重点,采取政府组织、林业部门规划、以矿企投资为主的办法,进行就地或异地造林,打造生态型企业。平原林业建设以农田林网为主,构筑结构完整、效益完备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碳汇合作造林项目,以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局牵头,号召全市各单位、企业、家庭,通过购买绿色碳基金,积极投身于零排放单位、零排放企业、零排放家庭建设中,通过筹集社会资金,增加生态投入,扩大森林面积,实现间接减排。同时要加大未成林造林地、新造林地和中幼林的抚育管理,确保成林、成景、成效。 二是抓好产业开发,实现兴林富民。继续推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林果产业开发。突出抓好干果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种苗花卉工程的规模扩张与加工增值。干果经济林发展要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路子。核桃重点布局在左权、灵石、昔阳、榆社、和顺、榆次、寿阳、介休8县(区、市)的29个乡镇,新发展到12万亩以上,低效林改造13万亩以上;红枣以太谷、榆次、XX县区、平遥4县(区)的31个乡镇为优势区域集中布局,新发展1万亩以上,综合管理和“双调双盖”技术推广5万亩以上;仁用杏以寿阳、灵石、和顺三县的5个乡镇为重点,新发展2万亩以上,低产林改造2万亩以上。干果经济林发展,要积极培植民营大户,重点扶持示范基地,突出实施品牌战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作用,形成集产、供、销于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格局。速生丰产林建设要坚持生态与产业同步,绿化与景观并重,继续完善汾河水系、南运河水系、子牙河水系等区域的滩涂绿化。种苗花卉产业要加大良种繁育基地、种子园、采穗圃、良种基因库建设力度,提高优良品种使用率。花卉生产以太谷、XX县区、榆次、介休、平遥、左权为重点进行布局。 三是继续深化改革,力争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集体林的主体改革任务,妥善处理主体改革的遗留问题,全面组织“回头看”,认真做好补缺补差工作,确保主体改革质量;大力推进推进配套改革,规范林权流转行为、研究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方面政策;全面启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和造林直补制度,落实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基本事业经费,抓好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四是建立全市集体林地数据信息库。 四是落实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以强化“远程监控自动化、责任监管网格化、宣传教育经常化、巡逻检查制度化、森林灭火专业化”的“五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在“抓细、抓实、抓严”上下功夫,在森林防火期内,各县(区、市)要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坚决做到“三个严格管控”:即严格管控重点部位、严格管控敏感时段、严格管控高危人群;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抓好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抓好扑火装备的保养和维护,抓好应急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一期工程进行改造升级,建设全市的地理信息系统、烟火自动识别报警和准确定位系统、林区气象预测预报系统等。 三、“十二五”发展构想 发展思路 今年7月29日,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省委袁纯清书记提出了城乡生态化的课题和建设绿化山西的奋斗目标,要求我们要 牢固树立“栽树就是栽历史、就是栽人文、就是栽政绩的理念”,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有效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实现大地增绿、林业增效、环境增色、农民增收,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创建林业生态市和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市的目标。 “十二五” 发展思路:以建设林业生态市为抓手,全面实施《晋中林业生态市总体规划》,到2018年全面实现林业生态市的建设目标,比全省提前两年建成。具体指标是:每年完成造林合格面积35万亩以上,四旁植树800万株,林木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以上百分点,到2015年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35%,森林覆盖率达到25%;到2018年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38%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干果经济林要以提升改造100万亩、新发展100万亩的“双百万亩”工程为目标,加以推进和落实。 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总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划分为两个阶段、四个批次进行创建。其中:XX县区、介休、灵石三县(市)要在2013年前达到省级林业生态县标准;左权、平遥、榆次、太谷四县(区)要在2015年前达到省级林业生态县标准;和顺、寿阳要在2016年前达到省级林业生态县标准;昔阳、榆社要在2018年前达到省级林业生态县标准。 2、保障措施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行政保障。造林绿化高质快速推进,领导重视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绿化意识,市、县、乡各级要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目标,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作给一级看。同时要加大市县财政投资力度和申报国家省级项目扶持力度,落实从煤炭采矿权出让价款收益中划拨林业建设资金,落实城市新建或改建项目绿化占地和绿化保证金制度规定,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集聚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 二是弘扬大造林精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市建设是一项宏伟浩大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今年的植树造林中,晋中创造了“大造林精神”。李永宏书记概括为四点:敢想敢冒、尊重科学、不畏艰难、务实苦干。“大造林精神”是“右玉精神”在晋中干部群众身上的集中反映,是“太行精神”、“大寨精神”在现阶段的延续和升华,是我们今后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一笔弥足珍贵的财富。 三是严格技术管理,确保造林成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树制宜、合理密植、节约用地”的原则,坚持栽大苗、浇大水,确保栽一株活一株,栽一片成一片,确保一次成林、一次成景;同时要积极推广径流林业技术,抗旱造林技术,地根宝、生根粉蘸根技术和地膜、石片覆盖等造林技术,努力提高造林成效。要认真组织好种苗生产任务,采取就近育苗、定点育苗、合同育苗和定向育苗等方式,满足造林绿化需要。 四是严格奖罚兑现,保障林业发展。市县都建立林业奖罚机制,市级继续拿出专项资金,对林业建设突出的县、乡、户、企业予以重奖,对于工作滞后的县予以通报;继续实行市政府、新闻媒体联动督查办法,重点检查,定期通报,排队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共谋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篇:市林业局市林业局认真组织观看全省电视政风行风评议特别节目 秦楚网讯通讯员陈文博报道。11月6日上午,市林业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60余人集中观看了XX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办主办的“落实责任,保障民生”2013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特别节目。 通过观看节目,广大干部纷纷表示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时一项长期任务,与每一个务林人息息相关,一定要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那些被社会所关注、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及木材采伐管理等热点问题作为林业政风行风监督整改的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要畅通渠道,认真办理群众的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全体务林人要认真履责,树立起十堰林业的良好形象。 第四篇:市林业局工作规则xx市林业局工作规则 (xx年三月六日局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七章工作安排总结第二章领导职责第八章会议制度第三章全面履行职能第九章公文办理第四章科学民主决策第十章请示报告第五章坚持依法行政第十一章作风纪律第六章加强行政监督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把xx市林业局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关,根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中、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林业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贯彻中、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履行职能,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林业工作机关。 第三条市林业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要热爱林业事业,积极为全市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打好生态建设相持阶段的攻坚战和努力完成资源管护、产业开发为主的各项工作任务贡献力量,并做到“八个坚持”:坚持履行职能,忠于职守,勤廉从政;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效能行政;坚持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意识,制约权力运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对自己高标准,对工作高效率,对服务高质量;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大力推行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贯彻市林业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1报告。 第十条市林业局领导及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一岗双责”,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 第三章全面履行职能 第十一条市林业局及机关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全面履行林业行政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经济调控、市场监管职能,建立科学的林业行政管理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林业工程质量管理,搞好生态建设,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要高度重视公共需求快速增长与林业公共服务相对短缺之间矛盾的解决,讲求质量,降低成本,努力为社会提供林业公共产品和服务;要健全服务体系,简化工作程序,建立服务、服从于xx经济建设大局的监管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第十三条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要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妥善处理与县区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农民等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努力构建和谐林区;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林业生态破坏事故、野禽高致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危害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林业部门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3制度》中详细规定。 第十九条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必须确立以下观念: (一)、确立依法决策的观念。要坚持在国家法律和党政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规则、程序进行决策,自觉摒弃以权代法、随意决策的做法。 (二)、确立科学决策的观念。要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和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摒弃凭经验、想当然的做法。 (三)、确立民主决策的观念。要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理解、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自觉摒弃家长制、一言堂的做法。 第二十条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要保证决策层的每一名成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切实防止“一言堂”或不经集体民主决策由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又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贻误时机。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与时俱进,敢于开拓创新,使决策行为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又要立足实际,量力而行,不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情。 (三)、坚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的原则。既要不脱离现实决策,使眼前的紧迫问题得到解决;又要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为未来发展打好基础。 (四)、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既要把人民 -5政令的畅通和工作的落实。 第五章坚持依法行政 第二十三条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林业行政权力的运行,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克服官僚主义,杜绝腐败现象。 第二十四条市林业局及局机关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要将职能转向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效能行政的统一,增强依法行政是“合法”、科学行政是“合理”、效能行政是“效率”的认识,坚持职权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的依法行政标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市林业局要根据xx林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向市政府提出规章草案和制定林业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确保林业行政规章、规范的质量。 第二十六条市林业局向市政府提出的规章草案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市林业局要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 -7纳良言,倾听职工呼声,及时改进工作。 第三十三条市林业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坚持领导责任制,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对于来局上访的群众,局政秘科要视情节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协助处理,协助科室和直属单位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十四条市林业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林业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规章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工作安排总结 第三十五条市林业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总结,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三十六条市林业局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事项,形成年度工作要点在年初下发执行。 第三十七条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林业局安排布臵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年中和年末形成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和局政秘科。局政秘科要及时综 -9实;(2)、讨论决定局党委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其落实措施;(3)、讨论决定局党委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调动、奖励和工作人员的调入以及局直林业系统属于市委管理权限干部的任职推荐意见等组织人事事项,其中工作人员的调入执行市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4)、讨论决定全市林业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任务、目标及其重要工作的落实措施;(5)、讨论决定局直林业系统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6)、讨论研究局党委自身建设问题和市直系统的党建问题。(7)、讨论研究局直林业系统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8)、讨论研究需要集体协商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局务会议。(1)、研究部署局党委会议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2)、讨论决定局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外的大额开支;(3)、讨论决定大宗采购、工程基建、车辆购臵等大额度资金支出;(4)、讨论决定重要林业建设项目、产业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及项目资金的分拨;(5)、讨论决定突发性的森林火灾、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野禽高致病疫情等公共危害事件的应急办法和处臵措施;(6)、讨论决定局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除由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之外的其他重要事项;(7)、审议提请市政府审议发布的林业工作地方规章草案和由市林业局制定的林业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8)、审议提请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的全市林业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任务、目标;(9)、审议通过市林业局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10)、通报和决定需要扩大落实面、知情面的其他事 -11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局有关领导、科室在提交会议议题时,必须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两个以上建议方案供会议议决。 (四)、为了避免议决事项的堆积和误时误事问题的出现,会议应当定期举行例会,也可视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五)、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其中重要议题或复杂议题的相关材料应当同时送达。 (六)、会议召开前应做充分准备,特别是对一些重要事项或易产生意见分歧的事项,会议主持人应在会前先行个别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会议做好准备。 (七)、局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局党委会议、局领导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并应对议决事项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出个人意见。会后,会议经办工作人员应向其传达会议议定事项的结果。 (八)、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局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局领导到会方能举行,其中局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人事问题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九)、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事项,任何人都不能个人决定应当由集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或搞一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会议研究且必 -13应由会议重新讨论决定。 (十六)、会议讨论决定的落实性工作事项,必须明确分工到具体局领导负责,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人在搞好组织实施、跟踪检查的同时,应当适时将执行(落实)情况向会议主持领导报告。 (十七)、会议讨论通过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议决。 (十八)、会议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有关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十九)、会议内容涉及有关与会人员及其亲属时,该与会人员必须自动回避。 (二十)、内容重要的会议,必要时可以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 (二十一)、会议作出的有关重要决议、决定按规定应当公示的,应依照规定方式和时限及时公示。 (二十二)、应当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和会议记录工作,会议记录要字迹工整、归纳叙述清楚、意思完整,其中局党委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记录工作由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记录工作由局政秘科负责。 (二十三)、会议要讲求效率,提倡说短话、开短会,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误时误事。 第四十三条市林业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严格遵循以下议事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按照议事设定事项、划定范围组织有关 -15第四十五条市林业局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研究部署有关重要工作。 第四十六条市林业局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或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市林业工作,研究探讨林业发展有关事宜。 第四十七条市林业局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在每年年初提出本年度会议计划,并报主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审定。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区域性会议,会议计划、出席人员、局领导讲话等由主办科室、直属单位起草,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定;以局有关科室、有关直属单位名义召开的小型业务培训会议,会议方案由分管局领导审定并报告局主要领导。 第四十八条市林业局召开各类会议坚持节简的原则,要从严审批、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压缩时间、厉行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原则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用林业视频系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召集人员参会。 第九章公文办理 第四十九条上级和下级党政系列的来文、来函和有关部门、单位、群众注明由市林业局接收的信件,由局政秘科接受、 -17函,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签发。局长外出时,除市林业局发布的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外,可由局长委托分管局领导签发。 (二)、属于日常性的文函,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局领导签发。分管局领导外出时,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三)、属于分管局领导审签的文函,内容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时,应与有关局领导会商后再签发。 (四)、属于局领导已有明确意见的一般工作联系性的文函,可由政秘科科长签发。 第五十五条市林业局与市政府其他部门(单位)会签的文件,由市林业局主办的,一般由分管局领导签发,重要的由局长签发;由其他部门(单位)主办的,一般由分管局领导签发,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如有必要应报局长签发。 第五十六条由局各科室或各直属单位起草的、以市林业局名义印发的公文,须经该科室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送局政秘科审核;若内容涉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的,须先行会签后,方可送局政秘科审核。 第五十七条除极特殊的情况外,局机关各科室原则上不得以科室的名义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十八条市林业局的公文,除按规定需要保密的外,由主办科室、直属单位提出意见,经局政秘科审核并报局领导同意后,可在市政府网站的市林业局网页上公布。 第五十九条市林业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 -19行认真总结、对来年工作计划进行研究制定,并及时向省林业厅和市委、市政府作出报告。 第六十四条市林业局对突发在xx区域内的森林火灾、重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野禽高致病疫情等公共危害事件,要在积极应对的同时,按照规定时限、程序、要求及时向省林业厅和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第六十五条市林业局对局直林业系统内出现的严重政治不稳定苗头或发生的突发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事故,要在认真处臵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时限、程序、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第六十六条市林业局对新闻媒体曝光或在社会群众中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发生在xx区域内的林业工作事件,要尽快查明事实情况、积极采取处臵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第六十七条市林业局局长出差、休假或离开xx三天以上,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局副职领导出差、休假或离开xx一天以上,由本人事前向局长报告;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或离开单位三天以上要事先请示分管局领导并向局长报告,同时将外出往返时间、地点、联络方式告局政秘科;其他同志出差、休假或离开单位三天以上,由本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六十八条市林业局副职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 -21第七十四条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对上级安排布臵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圆满完成,并适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如工作过程中遇到严重困难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向局领导请示、报告。 第十一章作风纪律 第七十五条市林业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确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密切关注国内经济、社会、科技、林业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积极参加培训,主动刻苦自学,不断充实知识,丰富经验,提高能力。 第七十六条市林业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确立服务基层的思想作风,每年都要拿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协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帮助职工解决具体困难。 第七十七条市林业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确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勤勉从政,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脚踏实地的争创一流的工作效能和业绩。 第七十八条市林业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市林业局的决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但在未重新作出决议、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23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省、市纪委关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滥用权力,不乱拉关系,不谋个人私利,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第八十六条市林业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本单位关于加强行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勤奋高效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沾染不文明习惯,做勤慎敬业的模范。 第八十七条市林业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行为构成违规、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八十八条本工作规则由市林业局政秘科、市监察局驻林业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八十九条市林业局各直属单位可依据本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规则。 第九十条本工作规则从二○○六年三月六日起施行。 -25- 第五篇。市农业局(林业局)工作职责负责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农业服务业、畜牧服务业和技术推广服务、林业服务业和自然保护。 1、农业服务业: ①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②其他农业服务业(不包括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 2、畜牧服务业: ①兽医服务;②其他畜牧服务; 3、技术推广服务(指与农业有关的技术推广、扩散和转移的活动); 4、林业服务业(不包括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 5、自然保护: ①自然保护区管理;②野生动植物保护;③其他自然保护。 第25页 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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