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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汇报材料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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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民政局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汇报材料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社会义主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实现我县“十一五”发展目标,各民族的兴旺发达,繁荣昌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局对计划生育工作十分重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全国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制定贯彻落实《决定》方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履行计划职责分工垂直责任制,对本系统完成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奖惩。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xx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的宣传,普及婚前教育,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xx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补充规定》,规范公民收养行为。 4、在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家庭。 5、在推进社区建设,加强村(居)自治,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中,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内容。 6、认真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与计生部门联合行文,联合活动,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3件以上实事。结合部门、行业实际出台切实可行的针对领取“两证”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2009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县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抓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学习活动等机会,宣传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利用周三、五下午的学习日及党团活动日学习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年初还订阅了《中国人口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杂志》,全面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我国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共产党员牢固树立了“计划生育、人人有责”以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意识,从而使全局上下形成了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思想来抓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全县民政系统上下自觉学习并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扎实作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根据年初与县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制定了县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及为计划生育办实事工作计划,并与各乡镇及下属单位层层签订了11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局领导经常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确保把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根据县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联系民政局工作实际,要求基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方面的优惠政策,保证在开展民政工作中优先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切实为计划生育户办实事、做好事。 1、在开展村民自治工作中,积极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实行政务、村务公开,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选举方法》指导全县各村民委员会工作,今年为落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局出资3万元为全县50个村委会及5个社区制作了村务公开宣传公示栏,规范并下发了村务公开内容,共计四大类,72项内容,有效发挥了村委会的阵地作用以及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 2、我局在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中,严格审核收养人是否符合收养条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申请人坚决不予办理登记。2009年办理的两例均要求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相关证明。 3、在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中,除及时向他们宣传《婚姻法》的有关政策外,还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义务发放免费婚检通知单,共发放婚检通知单512份。积极开展了晚婚晚育宣传,多年来未办理一例早婚人员。每季度将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新婚夫妇花名册交于计生部门,便于计生部门的了解新登记人员,实现统筹管理。2009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77例。无违法登记人员。 4、在每年的重大宣传日,如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宣传日、法制宣传日、艾滋病宣传日以及三八妇女节等活动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在宣传日活动开展期间,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宣传,发放婚姻法,收养法、《婚姻登记条例》、《城乡低保条例》等宣传单500余份。 5、在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特困家庭,全部纳入了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因节育手术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两证”家庭、双女户家庭,按救助政策都纳入了农村村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计划生育对象有103人,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0848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计划生育对象有74人,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4421元。同时对计划生育对象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按照有关大病医疗救助的规定,都享受了大病医疗救助;2009年享受城市大病医疗救助的计划生育户有12人,救助金额45904元,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计划生育户有11人,救助金额27861元。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对象,是低保家庭的,其合作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由我局统一缴纳,共74人2220元(每人30元)。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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