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778242 上传时间:2024-03-13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5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选资料杨兴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强化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卫生部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乡村医生,是指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第三条 乡村医生考核,是指乡级卫生院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山

2、西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第二章 考核机构第四条 乡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第五条 委员会由乡卫生院的卫生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和各村委负责人、随机抽取的群众代表组成,人员总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50%以上。第六条 考核委员会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程序进行考核。第三章 考核的时间和内容第七条 考核委员会每年分别于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各进行一次。考核必须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内容以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第八条 考核内容(一)居民健康档案1、以妇女、儿童

3、、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建立统一、规范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2、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并逐年完善。(二)健康教育 1、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 2、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3、开展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及烟草控制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三)免疫规划1了解和掌握本村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动员按时接种和强化接种; 2、完成每年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并及时上报接种数据,报告率达到100,并将原始接种登记资料上报且登记内容按要求详细填写。3、生物制品按要求保存,领取疫苗时携冷藏背

4、包领取,避免将疫苗无效接种给儿童。4、协助本村内托幼机构、学校等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四)传染病管理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例家庭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2、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肝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3、配合乡卫生院对非住院结核病患者进行治疗和随访管理;4、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5、参加定期培训、例会,汇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五) 妇幼保健1. 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卫生院建

5、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免费和规范为准备怀孕和已怀孕三个月以内的怀孕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 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包括新生儿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为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对0-36个月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辅食添加指导、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

6、出生缺陷的发现及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六) 老年人保健与慢病管理1.协助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2.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35岁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七) 村卫生所管理。1.卫生所布局合理、室内清洁卫生,“四室”分开有明显标志,医务人员工作衣帽整洁卫生,药品摆放合理有序、无过期、失效药品;2.上级配发的医疗器械登记在册并与登记册的种类、数目相符,无损坏、丢失等;3.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

7、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新农合)宣传情况。严禁套取新农合资金,促进医患关系建设。4.乡村医生应有出勤记录,每月工作日不得少于22天,节假日除外(但必须有值班人员及值班记录);例会、学习培训应视为在岗,乡村医生不得随意旷工、迟到、早退。如确必需离岗应于村委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5. 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包括每月将新出生儿童及死亡人员报告乡卫生院;掌握本村户数、人口数、育龄妇女数、07岁儿童数及当年出生儿童数;掌握本村养殖户及牲畜信息及时登记上报;完善日常门(急)诊登记及规范处方书写。5、乡村医生要按时参加县、乡卫生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积极学习新的技术、新方法,以提高本人的业务素质。6

8、、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杜绝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严禁超范围执业。(八) 居民满意度评价。考核委员会随机抽取20名村民并发放调查问卷或由村民代表口述,对乡村医生进行评价。第四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根据杨兴乡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评分表主要对本细则规定的第八条内容进行考核第九条 考核方式(一) 个人述职与现场检查1.乡村医生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也可辅以口头述职。内容包括、日常工作、业务水平、学习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四方面内容。2.现场检查。查阅村卫生室的工作记录、学习培训记录、登记表册、相关报表、文件资料、处方和门诊登记等各种医疗文书;查看村卫生室的药品、医疗器械、标志标识管理和制

9、度建设。3.根据个人述职内容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做出综合评定(二) 日常工作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指令性工作的情况。(三)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四) 业务水平测试 包括乡村医生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用医疗卫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等。(五) 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学习培训情况考核是指对乡村医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培训情况考核。乡

10、村医生至少保证每年接受一次培训。(六) 职业道德评议由考核委员会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及满意度评价情况,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村民满意度随机调查人数不低于20人,满意率低于50%的评定为不合格。村民投诉事项经调查属实且后果严重的评定为不合格。第十条 考核程序1、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10日通知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考核通知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程序,是否申请回避,以及考核具体组成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随机抽取的村民代表不作为通知内容),乡村医生收到书面考核通知后在回执上签字.回执由考核委员会交乡卫生院保存。2、考核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九条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3、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

11、核结果;4、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5、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6、考核委员会于考核完成后15日内将各村卫生所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第十一条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第十二条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名乡村医生仅能暂缓考核1次,暂缓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第十三条 考核中应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全面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

12、工作。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第十四条 按照本细则由考核委员会制定杨兴乡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评分表,作为评分标准。第十五条 考核委员会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考核档案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六条 绩效评定 (一)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0%。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

13、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将建议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考核委员会受到再次考核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再次考核。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一) 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二)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三) 暂缓考核后仍不按时参加考核的;(四) 伪造病历、处方等套取新农合

14、资金的;(五)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伪造、隐匿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六) 故意泄漏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时不服从乡级卫生部门调遣的;(八) 其它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情形。第六章补助经费发放的原则以考定补,实行动态责任管理第十八条 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第十九条 基础补助经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100元/人.月。做为月固定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对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总额不低于4000元(含原乡村医生的月固定工资1200元/年)。第二十一条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绩效管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