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饮食店基本卫生要求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2、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3、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环境整洁;
4、面积必须与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相适应;
5、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分间(或区域)布局,生熟食品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各功能用具有标识;
6、地面、操作台干净整洁,食品用具摆放整齐;
7、使用隔墙烧火炉灶或油气炉,安装有排气罩,排烟排气良好;
8、充足、有效的消毒设施,有食用具存放柜;
9、食品采购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有验收制度;
10、分设充足、有效的洗涤池(洗菜池、洗肉池、冼碗池),并有明显标识;
11、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定期除霜清洁并有记录;
12、应配备纱门、纱窗、纱罩或者塑料门帘,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
13、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外观清洁;
14、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副食店基本卫生要求
一、有卫生制度并上墙;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
三、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
四、经营面积必须与产品相适应;
五、食品符合卫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六、店面卫生干净、整洁,食品离地离墙分类摆放整齐;
七、采购食品必须有索证、验收记录。
饮食摊点基本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有固定摊位者持卫生许可证;
2、必须使用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及容器清洁;
3、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
4、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操作时不能吸烟;
5、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6、、周围环境清洁,用食品夹售货,货款分开;
7、距离垃圾场所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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