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值班制度.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7778917 上传时间:2025-01-1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值班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值班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高速公路路政值班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置各类举报的路政案件及其它突发应急事件,保障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实行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及时进行信息采集、指挥调度、协调联动、报告反馈等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设置值班室,至少保证 1 名以上路政人员在岗值班,固定值班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大队还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路政备勤。 第四条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接听电话、接待来访要做到热情礼貌,用语文明,每次来电(访)应当认真做好登记。 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路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咨询和路政投诉举报监督电话,认真做好告知和登记工作,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人员处置;对不属于本单位路政工作范围的来电,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二)遇有路政案件或者其它突发应急事件,及时调度路政巡查或者备勤人员进行处置,或者配合交巡警、消防、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做好联动处置工作;对不属于所辖路段发生的路政案件,要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上报或者通知管辖该路段的支队、大队。 (三)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收集、报送路网信息,接受、传达上级下达的路网调度和应急指挥指令,并监督执行。 (四)值班人员应当对值班情况进行认真记录,交值班负责人审签,值班记录应当定期整理,妥善保存。 第五条 备勤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随时做好出警准备,遇巡查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时,备勤人员应当服从值班室工作安排,迅速前往指定地点处理相关事务。 第六条 值班人员在接到重特大路政案件、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报警后,应当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报上级机构,并及时通知巡查或备勤人员前去处理。 因特殊情况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的,值班室应当与交巡警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会商,将形成的一致意见报上级机构。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机构的调度指令后,应当及时组织巡查或备勤人员前去协助做好封路和分流工作。 上述事件处理完毕后,值班人员应当按规定将事件简况、采取措施和处置结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第七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当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空岗;需要代岗的,应当取得带班领导同意。 第八条 值班室应当加强交接班管理,接班人员未到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对于当班期间无法及时处理完毕的事项,应当履行交接手续。 第九条 值班室应当配置基本设施,包括电脑、电话、空调、公路地图、应急灯、传真机、打印机以及必要的保障设施。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移动通讯设备等科技手段建立网上信息传输平台,努力提高值班备勤工作效率。有条件的支队,可以与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实施联合值班。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和下级单位值班备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支队、大队值班工作情况应当纳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在值班期间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应当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惩处,并视情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休闲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