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贷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地点:借款人(以下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称乙方):乙方接受 (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币种: 项目:种类:金额(大写): (小写):用途:
2、利率: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开立账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第三条 贷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日 期 金 额1 年 月 日 万元2 年 月 日 万元3 年 月 日 万元4 年 月 日 万元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合同项下借款本息:123第五条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日期 本 金 利 息1 年 月 日 万元2 年 月 日 万
3、元3 年 月 日 万元4 年 月 日 万元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率计收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第七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3甲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的通知单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
5、自提前收回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除外。本项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第2项的方式相同。4甲方未能按还款计划按期按额还借款,乙方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书面通知时,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和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还应给予赔偿。6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