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山东大学学生活动场馆申请使用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
活动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活动责任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拟用场馆
A、中心校区科学会堂 B、千佛山校区主楼报告厅 C、中心校区学生俱乐部 D、中心校区学生艺术活动中心
E、中心校区学生社团活动中心 F、中心校区学生创业实践中心 G、洪家楼校区学生俱乐部 H、千佛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I、趵突泉校区学生俱乐部 J、兴隆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社团活动中心) K、其它场地:
具体区域
活动时间
布场时段
彩排时段
活动名称
报告(讲座)
主讲人或活动
邀请领导嘉宾
预计参与
师生情况
活动程序
会场内布置
会标内容
背景内容
商业赞助
商业宣传
形式
(有/没有)
场内宣传布置内容
会场外布置
悬挂横幅 (是/否),内容:
党委宣传部审批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张贴海报或布置展板(是/否),内容:
参加人员车辆数量( )辆
公安处审批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设施、设备
使用说明
观众区域桌子( )张、椅子( )把、主席台桌子( )张、椅子( )把、使用演讲台(是/否)
使用音响灯光设备(是/否)、会议话筒( )只、有线话筒( )只、无线话筒( )只、话筒电池( )块
使用照明灯光(是/否)、使用舞台面灯(是/否)、 使用电脑灯(是/否)、 使用投影仪(是/否) 、使用空调(是/否)
安全工作
责任人
设施、设备维护工作责任人
卫生管理
工作责任人
主 办
单 位
审 批
意 见
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名:
(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须知:1、本表须完整、详细填写,填表人须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活动具体负责人可以为教职员工或学生,但活动责任人必须为有关职能部门或学院分管领导;3、主办单位审批意见由主办单位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党委(总支)公章,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校级学生社团申请使用场馆,须由校团委分管领导或部长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校团委公章;4、在场馆某个具体区域举办活动每半天计1个场次。举办迎新、毕业文艺晚会可安排一次彩排时间,其它活动不安排彩排时间。布场时间一般安排在活动开始前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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