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
各村委会:
为了解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于4月13日至20日对全镇4个村2010年10月份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仙源镇2011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XX县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月十一日
抄送:区人口计生委
仙源镇2011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
为了解和掌握各村2010年10月份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各村工作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方法
考评的主要指标通过抽样调查获取,部分指标通过查阅报告单、有关资料和现场走访获取。抽查时限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对2010年元月以来出生错漏报带入考核。
二、督查内容及权重(100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38分
1、有无政策外出生14分
(1)无政策外生育(6分):无政策外生育得满分,出现政策外生育按例一孩扣0.5分、二孩扣1.5分、多孩2分;
(2)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完成情况(4分):村为主完成得4分,出现镇村共同完成的每例扣1分;
(3)政策外怀孕信息来源渠道(4分)。计划外怀孕信息全部由村上报的得4分,镇发现的每例扣1分。
2、计生信息统计12分
(1)人口出生统计(8分):漏报一例一孩扣2分,二孩扣4分,多孩扣6分;
(2)计生信息统计关联分(4分)。计生信息未在当月统计上报的每例扣2分,跨统计年度或公历年度的每例扣3分。
3、长效节育措施及时落实12分(1)长效节育措施及时落实(8分):出现长效节育措施未到位的每例扣2分,到位未及时的每例扣0.2分;
(2)村为主完成情况(4分)。节育措施村为主完成得4分,出现镇村共同完成的每例扣1分,镇为主完成每例扣2分。
(二)、长效工作机制62分
1、村为主责任制落实20分
(1)村两委包保责任制落实(4分):村两委定期到所包保组(片)了解计生信息,所包组(片)的新婚、怀孕、出生、术后对象按要求上门进行访视,宣传计生政策;
(2)村计生例会(4分)。村计生例会在每月1日召开,村两委、组计生信息员、镇联村的计生干部参加例会,村两委汇报掌握的计生信息和上月计生对象上门访视情况,村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解决出现的问题。
(3)队伍建设(4分):村设有计生办公室,并落实人员,组(片)有计生信息员,信息员工资报酬按360元/年—480元/年线性计分;
(4)经费投入(2分):村级计生工作能正常运行;
(5)村室建设(2分):村室设施齐全,环境卫生好,能满足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要求;
(6)村室资料(2分):村台帐能独立完成,填写规范,村室资料完整,按时变更相关信息2分;
(7)督查整改情况(2分)。对季度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每次及时整改,措施有力,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得2分;出现整改不到位或未上报整改情况的每次扣0.5分。
2、环孕检,随访,生殖健康检查16分
(1)环孕检参检,孕情、产后、术后随访,生殖健康服务(4分):环孕检参检、随访、生殖健康普查达全镇水平的95%得4分,低于平均水平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分):孕检参检率90%、随访、生殖健康普查工作村组织得力得2分(由计生服务所根据统计数据和平时工作打分);
(3)早孕发现(8分):早孕及时发现得8分,出现早孕未检出的每例扣0.25分;
(4)孕情包保(2分):孕情包保责任到人,出现孕情跟踪不到位的每人扣1分,孕情跟踪图表登记不规范的每项扣0.5分;
3、流动人口管理10分
(1)流动人口建档(4分):建档率100%得4分,出现1人未建档扣2分,建档不全的扣0.5分;现居住地地址省内未登记到村的、省外未登记到区的每例扣0.2分;
(2)流动人口信息掌握、跟踪服务(6分):每月按时上报流动人口变动信息2分,对重点流动人口建立季度随访制度2分,随访记录填写规范,各项得2分;(根据平时工作打分);
4、人口计生信息上报6分
宣传工作组织得力,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群众应知应会的计生政策知识达到全镇平均水平95%得2分。
每季度在XX县区人民政府网上报一篇人口计生信息(每季度1分)。
5、全员信息登记10分
无全员人口信息漏登,每漏登记1人扣1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有错误的每项扣0.5分。
三、组织实施
1、时间安排。4月13日至20日,每天检查1个村。
2、人员安排。镇计生办人员组成调查组进村入户进行调查考核。
四、检查结果的通报及应用
检查结果在4月30日前进行通报,按30%的比例带入全年考核。对第一名的村,奖励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100元,村计生专干50元。末位的村,对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予以经济处罚100元,村计生专干予以经济处罚50元。
对检查中发现育龄妇女生育后顺产三个月、剖宫产七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未落实相应节育措施的、漏报新婚出生信息的、流动人口漏档的、故意弄虚作假以及政策内怀孕非正常消失的等问题,分别给予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计生专干和包组(片)村两委干部予以50-100元经济处罚,出现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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