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程序.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753943 上传时间:2025-01-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7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程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程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程序 一、新生儿入户申报 (一)、新生儿在母亲户籍地入户申报 所需资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上环证、结扎证等证明);出生超过一年申报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从小孩出生6个月起至今的查环查孕记录或证明。如属政策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证。办理程序: 1、到派出所领取《出生申报表》,如实填写后持以上资料到村(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 2、持以上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新生儿随父入户申报 所需资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外省的生育证或女方户籍地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母亲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儿未在新生儿母亲户籍地入户的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上环证、结扎证等证明);出生超过一年申报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从小孩出生6个月起至今的查环查孕记录或证明。如属政策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证。办理程序: 1、到派出所领取《出生申报表》,如实填写后持以上资料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2、持以上资料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区外迁入 (一)、未成年小孩 所需资料:申请入户小孩父母户口簿、结婚证、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父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上环证、结扎证等证明)、本人入户申请书。如属政策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证。办理程序: 1、持以上资料到迁入地村(居)委会办理接收登记; 2、持以上资料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成年未婚青年 所需资料:原户籍地户口簿、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原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入户申请书。办理程序: 1、持以上资料到迁入地村(居)委会办理接收登记; 2、持以上资料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 (三)、已婚未育 所需资料:原户籍地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原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入户申请书。办理程序: 1、持以上资料到迁入地村(居)委会办理接收登记; 2、持以上资料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XX县区计划生育证明书》。 (四)、已婚已育对象 所需资料。原户籍地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原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上环证、结扎证等证明)及近期在拟迁入地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出具查环查孕证明、本人入户申请书。如属政策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证。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