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民宗委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本年度,地区民宗委(民语委)在地委、行署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的指导、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特别是“三个最”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一系列会议和文件要求,把确保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为主线,全面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地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全力推进地区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14年的主要工作 -民族
2、工作方面 (一)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和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对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地区民宗系统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地委宣传部、讲师团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采取巡回宣讲、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县(市)、乡(镇、街道办)、村和社区,全方位、多角度地在全地区范围内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人,真正达到教育群众、扩大影响、培育风尚的作用。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档案、
3、观摩软硬件建设、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分别对地区及两县一市123个申报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其中有119家创建单位达到优秀和合格等次,现已经地委会议同意进行公示,并准备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同时,认真开展了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推荐工作,向国家民委推荐上报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2名,受到了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表彰。 (三)认真做好2014年“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结合地区实际,2014年共申报兴边富民行动项目27个(xx市10个、巴里坤县8个),申报兴边富民行动特色优势产
4、业项目9个(xx县),项目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等,项目资金3300万元。截至目前,自治区民委、财政厅已下达我地区项目资金30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今年和去年相比,所申报的项目多争取到资金600万元。 (四)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地、市民宗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查和处理,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并将此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狠抓落实,促进清真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认真做好民族成份界定工作,严把政策关。 按照自治区民委关于严格执行公民更改民族成份的规定,严格掌
5、握民族身份认证的各个环节,认真对接相关资料、证据,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民族成份规定的给予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理由,坚决杜绝违反规定更改民族成份的现象发生。1-10月份更改民族成份14人。 (六)切实做好地区民特和民贸企业的摸底和申报工作 今年初我委早安排、早部署,全面细致的开展了民特和民贸企业的摸底和申报工作,对全地区规模以上的民贸民特企业开展了摸底调查。截止目前,共有13家民特企业申领了标志牌,其中xx市12家,巴里坤县1家。同时,对6家申报享受民贸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了调查上报,待自治区民委民贸办审核批准。 (七)大力扶持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业。 全面贯彻落实地区促进少数民族特色
6、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委在第一批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业贷款计划安排的基础上,对申请贷款的第二批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初审,并积极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定了贷款贴息合作协议。截至目前,由我委牵头协调三家银行对21家符合贷款要求的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确定了授信额度并已放贷,贷款资金为3916万元,年贴息297.333831万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宗教工作方面: (一)把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大局稳定。 1、把狠抓地委、行署和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关于维稳工作精神的落实贯彻始终,做到提前研究部署,统筹进行安排。一方面迅速向各县
7、(市)和有关单位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县(市)民宗部门和乡(镇、街道办)统战宗教办对辖区内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进行全面检查,抓好源头工作,保证重大节假日期间和敏感时段宗教活动正常进行,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发生;另一方面经常深入宗教工作的重点xx市民宗部门和重点乡(镇、街道办)以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指导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基层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抓好宗教事务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抓好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以确保地区社会大局稳定。 2、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贯彻始终,不断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领
8、导讲话精神以及新党办11号文件等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民宗委主要领导与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通过“四讲四送”、“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向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三是抓好每年六月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今年在宗教界开展了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提前制定内容详实、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把“一反两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各县(市)民宗部门指导宗教界开展了形式多样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四是利用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在全地区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关于利
9、用远程教育培训基层统战民宗干部、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通知精神,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就近在远程教育站点进行集中培训,分别于6月和9月开展了2次共5期“去极端化”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共培训5590余人。五是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特殊作用,向广大信教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1)统一制定卧尔兹宣讲内容,在敏感期和重要时段、斋月以及每周五的“主麻日”活动,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开展“卧尔兹”巡回演讲和“主麻日”讲经、解经等形式宣讲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渗透等为主要内容的卧尔兹。在每周五“主麻日”宣讲时,全地区有14000人左右信教群众参加;(2)在
10、组织本地爱国宗教人士开展30余场宣讲的基础上,45月分别邀请自治区内2名政治上可靠、宗教界有威望的爱国宗教人士到哈进行“去极端化”为主要内容的宣讲,在五堡、回城等重点乡镇宣讲了5场,对去宗教极端化、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促进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者转化上取得很好效果。并将2人宣讲内容制作成1800张光盘下发进行宣传;(3)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开展了以“去极端化”为主要内容的“卧尔兹”演讲比赛。在地区伊斯兰教协会成立教务指导小组,加强对讲经、解经的指导,挖掘伊斯兰教和平、团结、爱国思想和反暴力、反对极端主义的思想主张,正本清源,批驳“圣战殉教进天堂”等歪理邪说。并允许经统战、民宗等部门批准持有特别聘书的
11、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在群众举行婚礼、葬礼等场合进行积极健康的劝诫,正确教育引导信教群众。(4)“3.01”“4.30”“5.22”“7.28”“7.30”等暴力恐怖案件发生之后,及时向爱国宗教人士通报案件情况,严厉谴责暴力恐怖罪行,宗教人士亮明观点,表明立场,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决定。并针对宗教极端势力散布的谬论,及时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发声亮剑,向广大信教群众深刻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事实,从宗教教义上驳斥宗教极端势力的歪理邪说,使信教群众擦亮眼睛、避免上当。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在哈密日报、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声,从宗教教义上驳斥宗教极端势力鼓吹的“
12、圣战殉教进天堂”等歪曲宗教教义的谬论。 3、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排查工作贯彻始终,掌握宗教领域动态。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地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认真落实我委制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制度,把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工作作为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狠抓落实,经常性地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我委组织地、县(市)民宗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地区确定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排查,检查维稳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的落实,掌握有关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在伊斯兰教的“主麻日”当天,地、县(市)民宗部门组织人员对重点活动场所的“主麻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13、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动态。同时,在排查中向各场所宗教人士和民管组织成员宣传有关政策,加强教育引导,提出相关的工作要求。我委领导多次深入陕西寺、肃州寺、上阿牙清真寺等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处理存在的不和谐问题。 严格重(扩)建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今年上报审批重(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附属设施的8座,已批准3座。在重建时,严格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的实地丈量,要求全过程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监督,坚决制止乱建。 4、把维护稳定的各项应急措施贯彻始终,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在敏感时段和重要节点期间,积极落实地区各项维稳部署,率先启动本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一日一报
14、,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切实做到重大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随时掌握有关方面的情况与有关动态,及时向地委、行署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敏感时段和节点防范除我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外,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也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且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加大“三非”整治力度,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1、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党办发201311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非”治理机制的意见精神,按照地委分管领导的指示,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非”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地区各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由综治委下发全地区实施。并且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印
15、发的通知(新党办发201428号)精神,起草了xx区贯彻自治区的实施意见,待地委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 2、发挥民宗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和帮教转化工作。我委两个主要领导分别担任集中整治和帮教转化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下设办公室副主任,把集中整治和帮教转化工作与宗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统筹全面工作的同时,其中一位领导还承担五堡一个村的帮教转化具体工作任务。并开展有一定宗教知识的非宗教教职人员摸排工作。 3、在采取基层组织负主责、“一帮一,多帮一”和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承包帮扶等措施基础上,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特殊作用,发动宗教人士积极配合基层组织和帮教转化工作队,积极做好受宗教极
16、端思想人员帮教转化工作。 4、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制止和取缔地下教经点、异地传教等非法宗教活动。加强两教(基督教、天主教)管理,依法取缔4起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对发现的“三赎基督”等邪教活动情况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关注本地“达洼”宣教活动和有关人员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地区分管领导的要求,对自治区下发征求意见的关于伊斯兰教工作中疏的方面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方面,结合xx区实际,提出了具体建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17、(新党办发201428号)精神,结合xx区实际,起草了xx区贯彻自治区的实施意见,待地委审定后下发实施。 二是加强宗教人士政治和宗教学识方面的培训。配合地委统战部在地区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6期,同时加强对爱国宗教人士带培的60名塔里甫的培训。并选派10名宗教人士接班人到自治区伊斯兰教经学院进行提高宗教学识的委培,选派14名会一些汉语的维吾尔族宗教人士到河南伊斯兰教经学院进行提高汉语水平的学习培训和委培4名回族塔力甫。通过培训,使宗教人士成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的一支积极力量,成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骨干力量,成为协助基层组织管理宗教事务的带头力量,成为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模范践行者。 (
18、四)贯彻落实朝觐政策,积极做好制止零散朝觐工作。 一是做好有组织有计划朝觐工作。严格执行朝觐政策和朝觐报名排队的规定,提前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下达的朝觐名额全部分配下去,不留机动名额。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收费标准,积极做好体检、政审、行前培训以及出国前后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今年有组织朝觐2名带队干部和121名朝觐人员(除在沙特突发脑梗死亡1人)于10月16日晚安全返回哈密。 二是以零控制为目标,对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做好自治区民宗委主任和朝觐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召开了地区统战部长民宗委主任会议暨朝觐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制止零散朝觐
19、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并由地区分管领导与县(市)和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把制止零散朝觐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中,继续实施目标管理。一方面我委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对落实自治区、地区两个会议精神以及制止零散朝觐各项措施的情况进行了多次督查。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护照管理工作,严把申领护照有关手续的关口,目前共办理335人。同时,加强对劳务输出证(伊卡买提)的掌控工作,防止零散朝觐人员持证出国(境)。另一方面做好信教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全力开展劝堵,确保零散朝觐人员不出村、不出乡、不出县。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采取“卧尔兹”巡回演讲的形式
20、,宣传朝觐政策,从教义、教规上讲明朝觐的定制,让信教群众明白朝觐是有条件的,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把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 (五)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以积极开展以“教风”建设为主题的“双五好”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及宗教慈善周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树立宗教和谐理念,增进与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将信教群众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上来、建设美好家园上来。一是以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以“四讲四送”、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等形式,
21、丰富信教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现代意识,使广大信教群众理性地对待宗教。二是积极探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践内容。在思想文化领域,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坚决抵制和消除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在政治领域,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遵守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行为准则。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激发和调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把思想和行为引导到共同富裕、走向现代文明、建设美好家园上来。在社会领域,以“宗教慈善周”活动为载体,支持宗教界发扬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
22、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在今年9月开展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期间,宗教界捐款合计133652元,除各宗教场所已经用于慈善捐助的以外,我们还集中41500元分别捐助地区“双语”幼儿园25000元、xx市福利院16500元。 -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一)语言文字工作 1.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是根据自治区民语委,教育厅关于开展参加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在哈密外国语中学举办了全国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哈密赛场选拔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报送自治区民语委汉语处。二是认真开展第十七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按照活动主题“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在推普周“高潮
23、日”,我委筹资5000元印制宣传单3000余份、粘贴宣传画500余张,发放到各单位、学校、县(市)及乡镇、街道。三是认真做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年内分两期对铁路技校、师范等学校的毕业生和个别企事业单位的200人进行了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合格率达到了97%。 2.社会用字的规范化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哈密区域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和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了“xx区语言文字管理办法”和“xx区社会用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上报行署分管领导审批。二是进一步规范民汉两种语言文字的使用,检查店铺1800多家,审核公章30余枚、牌匾80余块、红头100多种,下发整改通知书200份。6月2
24、1日-23日地市民语委联合开展了社会用字规范化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门面和餐厅586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3.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稳步推进。年内委领导两次到巴里坤县和xx县调研三类城市评估达标创建工作,对三类城市评估的范围、时间、对象、标准、内容、形式、步骤和总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巴里坤县和xx县三类城市评估达标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认真做好翻译协会的工作。及时选派翻译人员到自治区进行学习培训,适时向自治区翻译协会推荐翻译成员,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报送优秀翻译作品和学术论文参加全国学术论文研讨会。在第二十四个“国际翻译日”,组织各语种的翻译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
25、体、出版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者召开学术交流座谈会,并经行署同意下发了慰问地区各民族翻译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看望慰问翻译工作者,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全面摸清区域少数民族古籍资源的底细,克服气候恶劣、山路崎岖、居民居住分散等不利条件,对40多个团场、乡(镇)、村进行了马扎普查,现已实地拍摄,采集了600多张照片和视频,撰写了20个关于马扎的来历和传说。与此同时,2014年3月21日至22日,在回城乡沙枣井村和陶家宫镇上庄子村拍摄和录制了哈密维吾尔美味佳肴之一“乃孜尔囊”宣传片。 -其它工作方面 (一)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群教活动
26、。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地委和地区第九督导组的统一部署与具体指导下,我委领导班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紧密聚焦政治上不强和“四风”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任务,在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立足于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使整个活动“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党组及全委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认识进一步深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地
27、委十二项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二)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对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坚持每周一例会安排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召集县(市)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通过电话垂询、听取汇报、深入县(市)、重点乡(镇)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督查、指导,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狠抓效能建设,树立民宗部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
28、定专人负责从地区相关部门收集自治区考核地区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的资料和档案整理,将地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内容分解到各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地区民宗委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以此来加大工作的落实力度和激励各科室及全委干部争先创优。 (三)强化廉政建设,筑牢民宗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结合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地区民宗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行署分管领导与党组书记、党组书记与每个党员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扎实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全委干部警示教育学习,在朝觐工作和兴边富民项目上,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29、严格审核把关,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四)提升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建、扶贫帮困、“双拥”及“访惠聚”工作。 一是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搭建学习平台、构建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五好”党支部、党员“五带头”创建量化标准、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开展党员承诺、党性分析活动,深入推进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努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扎实有效的开展天山乡二崖头村扶贫帮困工作,我委积极协调为天山乡上报了资金达100
30、万元的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及时协调沟通帮扶企业和扶贫村的关系。认真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共建单位加大对中山北路社区的帮扶力度,年内我委向社区捐赠民族宗教类书籍150册,组织社区负责人赴XX省民委(宗教局)考察学习,帮助社区清理卫生死角、打扫垃圾3次,并协助社区开展值班及维稳安保工作。 三是委主要领导在重大节日期间带队慰问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一点五户”人员,同他们面对面的交流谈心,把生活上的关心同思想上、政治上的关怀相结合,广泛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及所忧,帮助他们切实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离退休老干部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
31、 四是认真开展驻五堡镇吐格曼博依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结合驻村工作实际,下派工作组制定了三年工作规划、2014年度工作计划和2014年驻村帮扶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制订了落实措施、承诺了在改善民生方面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并认真开展了走访入户、广泛与群众交朋友、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落实民生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活动,真正做到了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关注群众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生计方面遇到的困难。 -存在的问题 本委干部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宗教人士的教育引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基层民宗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
32、待于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功底还需要继续夯实。 二、2015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2015年总体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深刻理解和把握习总书记关于“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重要论述,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地区社会稳定和长
33、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工作重点: (一)民族工作 1、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民宗系统大力开展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活动,形成学习讨论热潮,积极促进全地区的民族工作。 2、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推动民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延伸到村和社区。规划编制地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十三五”规划。2015年计划创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50个。 3、以项目为推手,推进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一是认真抓好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的落实,2015年力争使兴边富民
34、行动项目资金达到4000万元;二是规划编制地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三是继续抓好民贸民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在2014年原有16家民贸民特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向自治区民委争取申报6家民贸企业。同时抓好项目与资金落实的监管和跟踪检查,使项目资金发挥其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继续抓好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力度,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业的发展,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扶持。进一步发挥地区少数民族特色餐饮协会的作用,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加强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贷款管理,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5、研究探索和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加大对城市
35、少数民族的服务和管理力度,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将城市民族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社区。 6、继续在重点乡镇开展“四讲四送”活动。将“四讲四送”活动在全地区全面展开,覆盖到各乡(镇、街道办),坚持常态化,即时时搞、月月搞,尤其是充分利用好春、夏、秋、冬的冬闲和诸如各重大节庆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四讲四送”活动。努力在促进农牧民增加收入、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引导农牧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上下功夫,着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 (二)宗教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宗教工作,落实在宗教工作中长期
36、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和措施,坚持疏堵结合,疏要主动、堵要坚决,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的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依法保障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确保民主管理组织可靠管用,切实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教育管理,确保宗教人士队伍纯洁,不断提高他们政治觉悟和依法履行教务的水平。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对涉及宗教问题的各种活动要抓苗头,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当地和萌芽状态,确保宗教活动在政策和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2、继续
37、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三非”治理。切实落实好新党办发【2013】11号文件精神,落实地区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治理“三非”和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去极端化”工作的方案。坚决遏制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网络传教等“三非”活动,要把异地传教、地下教经、未成年人学经、非法家庭聚会作为重点,加大查处打击力度。要继续配合做好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坚决防止反弹。 3、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和“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活动。(1)继续深化“四讲四送”活动,并将“四讲四送”活动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集中
38、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有力抓手,在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中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大宣讲活动,把“一反两讲”、“去极端化”贯穿于宣传引导全过程,并长期坚持下去,使活动在促进宗教和谐、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上真正取得实效;(2)强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地区和我委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以每年六月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载体,以月促年,把“一反两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法律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3)充分发挥宗教人士
39、的积极作用。针对宗教极端势力散布的谬论,及时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向广大群众深刻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事实,使群众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形成对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活动围打掘根的强大社会氛围。一是在组织本地爱国宗教人士开展宣讲的基础上,邀请自治区内政治上可靠、宗教界有威望的爱国宗教人士到哈进行宣讲;二是组织爱国宗教团体编写有针对性的卧尔兹,由宗教教职人员利用每周“主麻日”进行统一宣讲,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渗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未就业人员、具有一定经文知识的非宗教教职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正确区分宗教和宗教
40、极端势力的界限、宗教和恐怖主义犯罪的界限、正常信教和宗教狂热分子的界限,确保宗教活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4、加强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各级伊斯兰教协会在联系和引导信教群众,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作用;发挥好地区伊斯兰教教务指导组对统一、规范讲经、解经方面的指导作用。一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党办发201428号)和地区制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地区伊斯兰教工作,对尚未成立伊斯兰教协会机构的巴里坤、伊吾两县,指导民宗部门尽快成立,并积极配合做好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协会党组织工作。二是继续坚持自治区和地区两级集
41、中培训、县乡村三级定期学习培训和根据形势任务进行特殊培训的宗教人士培训机制,做好宗教人士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三是有计划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到内地进行培训。加大伊斯兰教宗教人士汉语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些有汉语基础的维吾尔族宗教人士到援疆省份伊斯兰教经学院进修,提高汉语能力和水平;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到对口援疆省份和内地沿海发达省市参观学习,拓宽视野,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四是抓好爱国宗教人士带培的塔力甫培训工作。在集中培训期间重点加强塔里甫(满拉)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宗教和谐教育、“一反两讲”教育,“去极端化”教育、现代文化教育、宗
42、教知识的教育,要严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五是要通过积极开展宗教人士“卧尔兹”演讲比赛、主麻清真寺每个主麻日讲“卧尔兹”及斋月期间统一宣讲“卧尔兹”、组织宗教人士关键时刻发声等多种形式,运用好解经成果,不断提高爱国宗教人士解经能力,增强信教群众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免疫力。五是落实地区制定的宗教人士考核细则,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评价、正常进退和激励机制。 5、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挤压宗教极端活动空间。要按照有序、适度、可控原则,在有效避免宗教升温的前提下,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知识的合法渠道。一是选择部分有条件的主麻清真寺,举办有需求的成年信教群众法律法规暨基本宗教知识和礼仪培训试
43、点班,法律法规和基本宗教知识和礼仪各占50。试点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知识和礼仪的要求,弘扬正信、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重点;二是要在有条件的清真寺设立图书室,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书籍、报刊杂志以及有计划、有选择的提供合法出版的伊斯兰教经书、典籍和常识性、礼仪性的通俗读物。三是允许经统战、民宗等部门批准的、持有特别聘书的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在群众举行婚礼、葬礼等场合进行积极健康的劝诫,正确教育引导信教群众。 6、继续做好“三教”工作。重视和加强对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事务的管理,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关心爱国宗教人士的成长进步
44、,鼓励“三教”开展宗教公益慈善活动,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发挥佛协作用,促进佛教界的和谐稳定。坚决制止“三教”中的非法宗教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家庭聚会点,坚决打击异地传教活动。 7、积极探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领域和途径。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在宗教界深入开展“教风年”建设、抓好“四项活动”,即:“双五好”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支持伊斯兰教“解经”,进一步促进解经工作开展,同时加强天主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在宗教界开展“双五好”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年底召开表彰大会;继续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
45、慈善周”活动,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各宗教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慈善活动。努力把宗教活动场所建成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服务社会的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领域保持长期和谐稳定。 (三)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1、全面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强对民汉两种文字行文的监督管理,规范民汉两种文字社会应用。 2、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适时推动覆盖听说读写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工作,提高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组织开展
46、第十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依法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继续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正字正音培训测试工作,加大双语学习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积极开辟双语学习栏目,督促检查对自治区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基层干部、新录用公职人员、窗口服务行业相关人员和青壮年农牧民中开展双语学习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基层干部群众、青壮年农牧民、新录用公职人员、窗口服务行业双语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努力营造学习双语的良好氛围。 4、促进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健
47、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翻译队伍建设。加大对翻译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翻译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民族语文翻译工作队伍。 5、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程。加强少数民族名词术语规范化和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抓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对已评估的城市适时开展“回头看”,关注乡镇农村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四)其它工作 1、坚持不懈的开展群教活动整改活动,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文明单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2、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整体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和业务工作档次; 3、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4、进一步加强调研和信息工作; 5、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疾控防疫、保密、档案管理、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第27页 共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