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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发言稿:积极推进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有机衔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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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发言稿:积极推进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有机衔接 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在积极落实省《条例》规定各项奖扶政策的同时,重点推进以“三新一补”(新农合、新社保、新民居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重点的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有机衔接,不断充实完善计生惠民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提升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xx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抓人口就是抓经济、抓民生的“大人口”观,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民生普惠政策时,要对计生家庭体现出“特惠”,并把其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民生普惠政策时必须坚持国策“上位”原则,必须首先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凡没有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的,党委、政府不予研究,相关文件不予签发。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6个优先优惠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对计生家庭的30多项优先优惠政策。在新农合方面,对农村计生家庭持有新农合证(卡)的住院患者,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在新型养老保险方面,开展新农保的大厂、安次、广阳三个试点县(区),对农村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户父母,在领取养老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10元补助;在新民居建设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对农村计生家庭,从民居分配、资金帮扶、就业安置等八个方面实行优先优惠。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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