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澳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预警制度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预警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全县各地特别是后进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年度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快推动我县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保国优,再争计生一类地区”的工作目标,以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和后进转化为重点,以更深、更广、更强的思路措施实施科学治理、综合施策,迅速扭转被动落后局面。要通过经常性和动态性督查,及时预警,及时问责,切实发挥督查在落实责任、查找问题、
2、推动工作等方面的作用,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落实一切有效措施,狠抓重点,破解难题,全力以赴大打人口计生翻身仗,努力开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确保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计生既定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督查时间 实行“一月一督查”制度,即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全县性专项督查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对督查次数作出适当调整。 三、督查预警内容 突出整治多孩生育和打击弄虚作假的督查预警导向,对各镇(区)开展“四术”库存大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查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依法行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打击“两非”、奖励扶助制度、财政投入XX县区直部门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每次督查内容将根据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和不同地区的工作实际作出相应调整,突出督查重点。 四、方式方法 (一)督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样、直接进点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督查方法。采取部门调查与基层调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进村入户调查与干部座谈调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调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等方法。 五、督查质量评估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等多样化的评估方法,注重对工作过程和工作质量的评估,科学设置具体督查项目及量化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绩效。 六、实施三级督查三级预警 (一)建立县、镇(区)、村(居)三级督查制
4、度,即县督查镇(区)XX县区直有关部门,镇(区)督查本辖区村落(居)和镇区驻村干部;村(居)督查本辖区包干干部。各镇(区)、村(居)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订督查预警制度。 (二)县对镇(区)、村(居)、县直有关部门实施三级预警: 1、一级预警。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工作被动滞后的,给予一级预警,责令向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检查,并责令限期落实整改,整改期限为两个月。 2、二级预警。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突出,或者受到“一级预警”的单位,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期限内工作没有明显起色的,给予“二级预警”,责令向县人口计生领导小 组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加大扣分比重,由县政
5、府领导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3、三级预警。受到“一级预警”或“二级预警”的单位,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期限内工作停滞不前甚至出现滑坡的,给予“三级预警”,责令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给予“一票否决”,由县政府领导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受到“一级预警”或“二级预警”的单位,整改期限内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政策外多孩生育严重,导致人口失管失控的,给予“红牌处罚”,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年度岗位考评确定为不称职,给予免职处分。 七、组织实施 (一)督查工作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进行,县计划生育督查队负责具体实施。不定期由县领导带队的调
6、研督查活动,人员从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督查预警工作制度,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和要求,切实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务求人口计生各项经常性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县计生兼职部门对下属单位、镇(区)对本辖区村(居)和驻村干部、村(居)对本辖区计生包干干部人口计生工作落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并及时预警,及时问责,形XX县区、镇(区)、村(居)三级联动督查预警工作新格局。要始终保持高温高压态势,强力打假治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效推动工作纵深健康发展。 (三)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及有关党政纪处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督查工作。对有意不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干扰、阻碍致使督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本督查预警制度自2013年7月起执行。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