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县直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根据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4号)xx县委组织部xx县2015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临组20158号有关精神,结合县直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
2、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建设“三个临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以控制党员总量、提高质量为目标,重点发展35岁以下、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年轻优秀党员。在企业,重点发展企业骨干、班组长党员;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发展业务骨干党员,着力改善县直单位党员结构。2015年县直计划发展新党员62名,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占7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女性党员占20%以上,生产一线的占90%以上,非公企业发展党员16人以上。同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做到好中选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三、措施和要求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善结构、优化分布的原则,统筹抓好2015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1、注重计划,均衡发展。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制定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要按照发展党员计划,合理安排上报入党材料时间,不得年底突击发展党员。原则上,每个支部每年新发展党员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党员总数的1.5%。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要求贯穿到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是要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
4、要严把入党材料审查关。各基层党组织要对上报的入党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入党材料日期存在涂改的、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得审批。三要严把学历、计划生育关。新发展党员原则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四是严把谈话关。县直工委将认真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发展对象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表现不突出的,不发展。 3、突出重点,改善结构。县直工委将制定具体措施,注重解决党员队伍老化问题。花大力气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为基层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发展50岁以上党员比例不超过发展党员总数的3%,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比例。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放在非公企业上。 4、扩大民主,接受监督。要
5、根据XX省发展党员公示制规定,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公示范围。所有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审查前,需在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没有经过公示的,一律不得发展。不断增强发展党员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 5、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探索发展党员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积极稳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6、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7、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县直工委对所辖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凡在入党的各个环节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入党的,要坚决清除出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明显滞后的党组织要进行预警,对有发展对象而连续两年不培养不发展党员的党组织要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对有发展对象而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增强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