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作为针对 公司 项目 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供 &nb
2、sp; 公司 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 达成交易。第二条 咨询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 &nbs
3、p; 达成交易,在每收到 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 10 日内按照 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第三条 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
4、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第四条 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 作为违约金。第五条 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
5、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第六条 合作期限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第七条 仲裁条款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