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编制方案(试.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742112 上传时间:2025-01-1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5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编制方案(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编制方案(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编制方案(试 附件一 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 编制方案 (试行) 一、编制背景 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顺畅,确保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有效实施,计划编制管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市直各委办局、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主要管线建设单位的统筹协调,编制了《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编制方案》(试行),现予印发。 二、编制原则 编制计划坚持“总量控制”、“时间控制”、“区域控制”和“集中研究、科学统筹”四个原则,对占道项目宗数、占道面积进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施工占道时间;对同一路段有开挖需求的各类占道项目予以整合,统筹实施,科学安排,减少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避免“拉链路”的出现。 三、编制范围 (一)区域范围 对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除部分偏远地区),在如图1所示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项目,编制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 图1计划控制范围区域图 (二)所有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 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包括省、市重点工程、管线用户接驳工程等占道施工项目。 (三)设施日常养护类工程须申领临时占道证为保障市政设施日常养护作业安全生产,加强对室外施工养护工作的危险防范工作。在XX市中心XX县区范围内,因道路桥梁隧道(含交通设施、路灯等)日常养护、环卫清扫作业、排水清淤疏通、绿化养护修剪等各市政专业养护工作,需临时围蔽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养护、维修车辆在车行道上临时停靠或以低速行驶进行养护、维修等流动作业的,须向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申领城市道路临时占道许可证,但无需申报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 四、编制方法及要求 (一)实行统一电子平台申报 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通过应用“XX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申报系统”),构建统一的电子申报平台。各建设单位统一在申报系统上录入拟实施占道挖掘项目信息,绘制各施工点占道区域,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执行“上报”操作。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借助电子地图的直观展示,对上报项目进行统筹,进一步提高占用挖掘计划的科学性。 各建设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按照“无规划不入计划”的原则申报,落实申报项目的资金到位、规划报建、措施妥当等前期条件完善,保障纳入计划的项目如期实施。 (二)建立年度动态项目库 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以每年4月至次年3月为计划编制周期,在4月1日前(2016年为8月1日),由建设单位对拟建设的项目,于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形成年度动态项目库。4月1日后,该年度内,系统将不再允许建设单位提交新的建设项目。 (三)季度计划调整建设单位应根据市区分工,提前就拟调整项目与相应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沟通,确保申报项目的资金到位、规划报建、路面修复单位已确定、措施妥当等前期条件完善均已完备,30日内开工,并正式发函向我委和相应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原则上,建设单位不得就同一项目再次提出计划调整申请。建设单位调整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其季度计划项目数的1/4。 (四)计划审查和公布 为使计划充分发挥统筹管理作用,XX市中心XX县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实行弹性调整,季度滚动。按季度编制后统一发布季度计划,并通报上一季度占道项目实施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各建设单位对年度动态项目库中实施条件已成熟的,即资金到位、规划报建、措施妥当等前期条件完善,准备在下一季度实施的占道项目,需在每季度尾月的1至10日通过申报系统上报下一季度计划模块,形成计划初稿。 2.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在每季度尾月的11至14日对计划初稿进行审查,统筹调整后形成下季度占用挖掘计划。 3.计划编制部门在每季度尾月的15日前后(遇到休息日则顺延)组织会议开展联合审查、印发下一季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并通报上一季度占道项目实施情况,如各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各建设单位的计划实施率、文明施工、地下管线保护、交通疏解等情况。 市、区两级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综合考虑规划报建情况、当时当地交通情况、项目统筹情况、路面修复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整合条件的占道项目予以统筹,形成审查结果。 (五)紧急抢修抢险类项目项目管理 对于紧急抢修抢险类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4小时内补办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手续,同时录入申报系统,纳入年度计划监管。 五、计划管理 (一)占用挖掘计划实行项目督导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根据《计划督导工作流程图》,对各建设单位计划项目实施率进行督导,并报我委汇总。各建设单位对纳入计划未能实施的占用挖掘项目,应书面说明原因。我委将对占道挖掘实施情况予以定期通报,公布各区、各建设单位计划实施率。 (二)占用挖掘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计划不得许可各建设单位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均能按期实施,对无正当理由未能实施的建设项目,将从年度动态项目库中剔除,不予纳入计划。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对未纳入计划的项目不予许可。 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