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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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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 序言 2011-201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是兵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率先在西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重要时期,为统筹安排兵团国土资源在“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特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兵团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动纲领。 《规划纲要》以2010年为基准年,2011年至2015年为规划期。 一、“十一五”时期国土资源管理的主要成就及当前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是兵团国土资源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阶段。五年来,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兵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为全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搭建资源保障平台,全面完成了兵团赋予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为兵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积极主动服务,国土资源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重大决策,坚持有保有压、保障资源供给,努力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土地管理方面:“十一五”期间共提供各类建设用地5.93千公顷,其中出让土地3.72千公顷,土地出让合同价款40.62亿元,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面积2.95千公顷,合同价款36.44亿元,占总出让面积79.3%,占出让价款的89.7%。加快土地储备制度与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建立土地交易中心1个,储备中心7个,应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严格土地使用标准,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鼓励使用未利用地,节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矿产资源方面:积极指导各师及矿山企业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多途径扩大资源储量。根据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统计,目前兵团已探明的矿产资源近有二十种,主要的矿产资源储量煤近8亿吨,铁190万吨,云母722万吨,膨润土1320万吨,石灰石4500万吨。积极争取资源,推进准东煤炭基地建设,努 1力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十一五”期间,国家投资近2亿元,对47个矿产资源项目进行治理,恢复治理土地1.71万亩,矿山地质与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 严格保护耕地,兵团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明显提高。五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制订了《兵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分解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将耕地保护列入师、团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保护耕地意识不断增强。“十一五”末兵团耕地保有量1243.28千公顷,比“十一五”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增加了9.95千公顷。建立了63.18千公顷的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全兵团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58.83万亩,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块51851个,建立保护标志16038个,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3个,争取国家投资13.01亿元,增加耕地8.45千公顷,促进了职工增收、团场增效。 加强制度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五年来,认真实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主动参与自治区立法调研活动,积极争取领导和部门的支持,2009年11月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中,再次明确了兵团国土资源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兵团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报兵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建设项目预申请制度加快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0余份。严格落实集体会审制度,严格执行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阳光行政”。进一步加大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五年共查处794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土地面积1.89万亩,罚没款1496万元,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业务咨询。国土资源法制教育进入了兵、师党校,持续加大对师、团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力度。积极采取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注重夯实基础,兵团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工作得到加强。五年来,兵团国土资源部门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重,认真组织开展了兵团土地利用总体规 2划、兵团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有序。完成了兵团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建立了兵、师、团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摸清了土地资源家底,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完成了团场部和大部分连队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扎实推进,有效地维护了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土地确权勘界工作,及时化解土地草场纠纷。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如期完成,初步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加大了基础测绘工作,为兵团重大工程提供了重要支撑。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兵团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对全系统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特别是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和“创先争优”、“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两整治一改革”等活动,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综合素质显著提升,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兵团土地学会团结和联系土地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技联谊,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为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兵团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和资源利益诉求的高发期。找准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规划期内着力加以解决。 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十二五”期间,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城镇化率提高十个百分点,达到60%。随着对口援建的全面启动,民生、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项目将陆续启动,建设用地需求将出现“井喷”式增长,土地供需矛盾、建设用地需求与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够彻底。兵团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农用地和耕地,补充的耕地质量亟待提高,兵团耕地保护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偏低。节约集约意识不强,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粗放利用,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土地收益较低。矿山规模、布局和结构 3不够合理,资源禀赋性差且矿山企业较小,综合利用水平低。 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强,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难、执行也难”,遏制土地违规违法问题的形势依然严峻。 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低。兵团三化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兵团自身拥有的资源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现有的矿山企业拥有的资源储量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国土资源机构、职能尚不完善,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及干整体素质还有不小的差距。 上述这些制约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有待在“十二五”期间或今后更长的时期逐步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为主题,积极实行供需双向调节,全面实现总量控制,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注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服务,规范管理,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促进兵团经济社会可持续、科学发展。 (二)原则 “十二五”期间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围绕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兵团国土资源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指导。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不断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严格保护,节约集约。落实耕地保护国策,对耕地实行严格的保护。从严控制资源开发利用准入条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各项重大项目的决策与实施,以服务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把握重点,突出特色。紧密围绕兵团宏观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发 4展目标,积极探索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新机制和新路子,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的基础作用和保障作用。 (三)目标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市场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收益大幅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资源保护与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土地管理方面: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引导非农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农用地面积保持5548.32万亩,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41.6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358.83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401.93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54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23.03万亩,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2.17万亩。积极推进土地整治,整治面积86.71万亩,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矿产资源方面:争取矿产资源,加强地质找矿工作,加快矿业发展步伐,争取足量的矿产资源,为兵团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坚持矿山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争取获得国家投资20—30个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以现在的兵团大中国有企业为依托,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争取与部签订1-2个基地建设的协议。大力开展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重点矿山塌陷区地质灾害治理,为生态建设搭建环境资源保障平台。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未利用地,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扎实开展团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力争将土地节约集约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力争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用地消耗下降30%。加强和改进土地宏观调控,充分发挥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管控作用。到2015年,全兵团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7.8千公顷(417万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10年的人均350平方米调整到2015年的328平方米。 国土资源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加强土地产权管理,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加强兵团城镇和连队部地籍调查工作,逐步实现兵、师、团三级地籍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网络化平台。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推进土地确权勘界工作,土地纠纷案件得到有效调处。认真实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六五” 5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按照统一标准,大力整合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多种信息,构建兵团国土资源“一张图”,满足兵团国土资源监管、宏观调控和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推进国土资源领导班子和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继续开展星级分局创建活动,至2015年末,20%的国土资源分局要达到五星级分局建设标准。深入开展文明部局创建工作,美化工作环境,积极营造和谐的内外关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兵团“三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为重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 严格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依据规划和产业政策及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严控增量”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优先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对口支援兵团建设项目用地。严格规划调整条件、范围和程序,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规划批地用地和违法修改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 保障建设用地合理供给。严格划定城镇和工矿用地的扩展边界,严防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合理供给城乡建设用地,支持XX县区等四个城市发展。加强师部驻地的城镇建设,积极实施“金边工程”,重视边境58个团场城镇的建设,注重重要节点城镇的发展,支持发展产业聚集园区项目用地。 (二)严格保护耕地 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探索占用耕地补偿机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或资金补贴制度,提高基层单位和职工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全面提高基本农田管理和建设水平,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集 6中。 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管制的要求核定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确保与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 加强土地整治。按照“因地制宜、以水定地”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农用地整治和连队居民点整治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落实国家支持兵团开展土地整治政策,积极向国家申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大现有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1团、123团、148团三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力争将1200万亩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国家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范围。促进团场城镇化建设,兵团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连队居民点整治,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全兵团预计可新增耕地86.72万亩。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团场建设用地效率为重点,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合理安排增量,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通过腾、要、拓等手段开展空间置换。建立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考核制度,探索制定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全面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划拨用地目录、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制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 加强土地节约利用控制。严格供地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按规划、计划和定额标准供地,严格执行规定的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等控制指标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强化供地全程监管。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用地的调控,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全兵团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摸底,对城市、开发区用地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考核,逐步建立土地集约利用基础数据库和评价信息系统。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规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核定、统筹安排。制定兵团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意见,在全兵团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增强兵、师对土地市场的 7调控能力,开展连队建设用地复垦,挖掘现有连队建设用地潜力。积极推进集约节约模XX县区市创建活动,开展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与建设用地消耗的调研与评价工作,提高兵团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四)鼓励开发利用未利用地资源 调查评价兵团未利用地资源,摸清可利用的未利用地资源数量、分布和条件,科学规划利用。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未利用地优惠政策,加强对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通过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矿产资源工作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理顺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充实矿产资源行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兵团地质勘查机构,为兵团参与矿产资源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供服务。建立和完善兵团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与矿山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强监督管理。 多措并举争取资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兵团发展的各项矿产资源政策,发挥好新疆地质找矿“358”项目成员单位的作用,参与到地质找矿中去,在地质中有新突破。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兵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的支持,争取一定的勘查区域。组织申报项目,为企业争取工业发展所需的矿产资源。通过参与市场竞争,以招拍挂等形式取得矿产资源。为兵团“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提供资源保障。 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纳入矿山企业年检内容,规划期内对1.75万平方公里矿山土地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降低矿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认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 (六)强化基础性工作 加强地籍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最新遥感数据,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全面查清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点掌握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及基本农田等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完成兵团连队部地籍调查工作,建立连队部地籍调查数据库,及时更新兵团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开展兵团城镇地籍调查年度汇总,及时掌握城镇和连队部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大力推进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健全和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加快土地确权勘界工作进度,建立兵团土地确权勘界资料库,为兵团新建城市申报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加快兵 8团gps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建设步伐,大力推行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项目(lscors)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地形图测制、基础航空摄影和重点工程测绘工作。 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规定;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拓宽土地价值的实现方式。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缩小划拨用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适应完善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土地管理向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全面发挥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资产收益和资本增值功能。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经济区、主要城镇和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开展兵团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和危险性评估。抓好兵团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为减灾防灾提供依据。积极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申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部署开展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治理和搬迁避让,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兵团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突出基层一线紧缺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国土资源人员素质,加强复合型国土资源管理人才和青年科技骨干培养,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才、地勘行业人才培训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兵团国土资源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积极做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细则》的修订工作,加快构建以国土资源市场建设与监管、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职能与体制、执法监督、应急与纠纷调处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程序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处罚等自由裁量权,推进兵团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努力培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学习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 9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作用,继续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保障能力。 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系统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司法、舆论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全面实施“金土工程”二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地籍和规划等地政管理数据库,建设兵团土地资源管理一张图。推进兵、师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国土资源网络系统,建立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全面实现网上数据交换和共享。完善电子政务流程和运行体系,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安全稳定、覆盖全面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促进高效管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三)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着重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善于审时度势,善于把握宏观调控的节奏和力度;不断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努力造就一支作风过硬、善于管理、廉洁高效、服务优质的干部队伍,为兵团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18页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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