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734240 上传时间:2025-01-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双河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oo七年九月村民代表大会修订并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好全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在本村户籍的村民及由村民选举或由村委会聘任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章程。居住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或来本村居住均应协助村委会做好本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必须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和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接受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的工作指导,必须遵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健全和规范本村村民、公共事务负责人员的计划生育行为;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带领下,以切合实际的形式、途径,依靠村民实行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权利 1、参加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及获得科技知识学习、培训和权利。 2、有获得接受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的权利。 3、有知情选择避孕措施,获得法律规定的免费提供服务的权利。 4、有依照法律规定,自主决定生育子女数量,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并获得其相

3、关奖励待遇的权利。 5、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有优先获得本村实行的有关福利保障和其他优惠待遇的权利。 6、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的村民自主实行晚婚,在依法确立夫妻关系后有晚育 和依法生育的权利。 7、有了解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监督,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举报的权利。 8、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女无儿户,有一女招婿免费落户的权利,出生婴儿有随父随母落户自由选择的权利。 第五条义务 1、有带头并教育支持子女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照本章程规范自身婚育行为的义务。 2、有按照法定程序申办结婚、生育等相关证明手续的义务。 3、在政府的指导下,有及时落实节育避孕措施的义务

4、。 4、按照参加“双情”检测及医学检查服务,有如实相关情况,及时终止计划外妊娠的义务。 5、因长期在外经商打工等原因,离开现居住地30日以上时,应在外出前到村委会,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手续,并有与村委会签订相关合同的义务。 6、应积极参加村委会、计划生育业务部门组织的计划生育各种活动,自觉履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发生未履行合同的行为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7、有协助政府和村委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批评和抵制,直到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章日常工作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本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主要任务是:定期研究总结和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根据政府法规和本村实际,群众要求,主持修订、完善修订、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根据镇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本村落实目标责任的办法、措施,根据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经常了解检查各项制度、规则的执行情况,领导村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 第七条设立村计划生育委员会,村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为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员及在职的村、组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村委员会的职责是: 1、根据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工作

6、,进行相关信息的搜集,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及各种台帐、资料、档案的管理。 2、按村委会授权,及时查验、办理村民生育指标;婚育证明等相关手续。 3、按计划开展节育避孕情况的“双情”检测,生殖保健等服务,指导计外怀孕人员及时终止妊娠,按技术服务规范进行随访服务。 4、指导已婚育龄夫妇知情选择适宜的节育避孕方法。 5、组织村民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做好合同书的保管工作,协助村委会了解检查计划生育合同书的执行情况。 6、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三生”服务,做好计划生育的财务设施的管理以及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第八条村计生协会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村民的驻村各有关单位,社

7、会团体中发展会员,建立组织,帮贫助残,团结互助带领计生志愿者和会员骨干积极实行计划生育,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村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责是: 发挥广大会员“带头、宣传、服务、交流”等作用,组织会员带动广大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紧密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章奖励与保障 第九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元,到子女14周岁止。 终身未生(养)育子女的夫妇在丧失劳动能力后,按农村五保户对待。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两女户或只生育一孩夫妇,60岁后按政

8、策实行奖励扶助。 第十条对计划内生育一男一女自觉采取绝育手术的家庭,奖励50元,对计划内生育二个女孩自觉采取绝育手术的家庭奖励100元。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村民及本村公开事务负责人员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村委会按程序申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予以追究。 第十二条对不执行本章程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合同约定的义务,拒不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采取以下方式追究其责任: 1、不履行计划生育合同书约定的事项,拒不交纳违约金,拒不负担应负责 的费用,从拒交之日起,按日向当事人收取5的滞纳金,仍不履行应尽义务时,由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不按要求参加“三查”,不按规定落实避孕措施,自通知

9、日起每拖一天向甲方交5元违约金,并按拖延天数累计。 3、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的时间交回“三查”证明,每拖延一次向甲方交纳200元违 约金。如不交纳违约金,躲避管理,违约金由担保人缴纳。 4、当事人在不纠正其违约责任前,村委会不予出具有关活动情况等证明。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上缴村民委员会的计划生育违约金,须单列明细科目,用于本村计划生育事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列入村公开内容,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四条在本章程执行中,村民对有关条款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及修改意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前,除原有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情况外,应继续执行章程的决定。 第十五条本章程遵照、执行上级协会章程,并由本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石鼓镇双河村委会第7页 共7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