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新版)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龄)
年 月 日( 岁)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学位
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
毕业院校
婚姻状况
未婚 □
离异 □
已婚 □ (结婚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原工作单位
拟安排单位(职务)
现户口所在地
个人简历
(请从高中学习经历写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列明学习和工作经历)
配偶情况
姓名
出生日期(年龄)
年 月 日( 岁)
是否同调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
工作单位
拟如何安排
现户口所在地
随迁家属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是否在校生
与引进人关系
现户口所在地
申报人承诺和签名: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拟安排单位(具体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分管部门意见 (如:市直单位人事部门或区直属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如:市直单位人事部门或区人事局)
审批部门(市人事局)拟办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引进的人才如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单位须加附具体材料:
1、政治历史有问题、近三年年终考核有不良情况、89年政治风波有
不良表现等;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有2个以上(含2个)小孩的;
3、根据穗人(2001)77号文件,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人员: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
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同意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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