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11∕T 1936-202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北京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77002 上传时间:2022-05-3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11.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1∕T 1936-202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北京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DB11∕T 1936-202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北京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DB11∕T 1936-202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北京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DB11∕T 1936-202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北京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DB11∕T 1936-202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北京市).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ICS 13.060.20 CCS P 41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36202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water saving of water supply enterprises 2021 - 12 - 28 发布 2022 - 04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9362021 I 目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取水. 2 6 制水. 2 7 供水. 2 8 用户. 2 9 办公场所

2、. 3 DB11/T 1936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北京顺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绿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顺萍、龚德洪、刘阔、解鹏、孔祥达、杨雷、李响、张苓、张永坡、冯凯、曹楠、王璐、孙凝、刘芬、岳靖淋、刘建国、毛德发、乔光毅、张颖、王茜、白岩、白雪、王宏、张林、王浩、石彧娟。 DB11/T 19

3、362021 1 供水企业节水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水企业节水管理的基本要求,取水、制水、供水以及办公场所、用户各环节的节水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供水企业和乡镇集中供水厂的节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CJJ 92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T 454 城镇供水水量计量仪表的配备和管理通则 DB11/T 343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

4、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 936.2 节水评价规范 第2部分:机关 DB11/T 936.3 节水评价规范 第3部分:工业企业 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DB11/T 1935 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CJJ 92和DB11/T 93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用水率 auxiliary water ratio 水厂制水过程中所消耗的水量占进厂水量的比例。 按进厂水量与出厂水量之差与进厂水量之比计算。 4 基本要求 4.1 供水企业应按 DB11/T 936.3 的有关要求开展

5、节水型企业(单位)建设。 4.2 供水企业应按 GB/T 12452 的有关要求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用水合理性分析。 4.3 供水企业应确定节水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管理岗位,定期制定节水规划,编制年度节水计划,建立节水管理制度,明确节水目标。 4.4 供水企业应建立取水、供水、用水全链条计量体系及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水量计量数据与节水管理部门共享。 4.5 供水企业取水应符合 DB11/T 936.1 中用水单位的有关要求。 DB11/T 19362021 2 4.6 供水企业供水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相关要求,并建立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应急保障制度,保障供水水量、水质、水压安全稳定。 4.7 供水企业

6、应按 CJ/T 454 的有关规定安装、检定及更换水计量表具。 4.8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取水、供水和用户档案管理制度。 4.9 供水企业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主动开展节水技术研究和节水宣传与节水培训。 4.10 供水企业办公场所生活用水应纳入售水管理。 5 取水 5.1 供水企业取水应获得取水许可证,取水量应满足取水许可管理要求,数据应远程传输。 5.2 供水企业应建立取水水量统计和缴费管理台账。 5.3 供水企业应加强所属原水输水管线、渠道巡检管理。 6 制水 6.1 水厂进厂、出厂干管及配水机组出水管应安装流量计量设备,数据应远程传输。 6.2 以地表水或混合水为水源的供水企业宜采取措施回

7、收利用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膜池反冲洗水等工艺废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6.3 当地表水或混合水为水源的水厂新建或老旧改造时,应增设废水回流工艺。 6.4 供水企业宜采用先进工艺降低制水损失。 6.5 水厂自用水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仅具备消毒工艺的地下水水源水厂,自用水率不应高于 0.5%。 b) 具备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的地表水水源水厂,自用水率不应高于 4%。 7 供水 7.1 供水企业应漏损控制应符合 CJJ 92 的有关要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应按两级进行评定,一级为 8%,二级为 10%。 7.2 供水企业应推进分区计量管理, 新建住宅小区、 自备井置换住宅小区等应统一按独

8、立计量区 (DMA)模式建设。 7.3 供水企业应根据管网漏损、水质及供水安全保障情况,制定管网改造计划,优先对服役超过 50年、破损严重及材质落后的管网进行改造。 7.4 供水企业应在管网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采用球墨铸铁管、不锈钢管等耐腐蚀的管材,或对管道内壁采取防腐措施。 8 用户 8.1 供水企业应规范终端用户用水计量管理,实施分类计量。 8.2 供水企业应推进智能水表“一户一表”改造,逐步实施水量及水费远传出账,并建立用户用水数据分析与管理系统。 8.3 供水企业应加强用户水表基础信息管理,及时与节水管理部门共享。 DB11/T 19362021 3 8.4 供水企业应制定用户水表的

9、查表收费周期,按时按量收取水费,水量数据应按时上报节水管理部门。 8.5 供水企业应强化用户报装管理,对未取得用水指标、未通过节水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应通水,水表新装、关止、变更等基本信息,以及由此带来的区域用水变化成因,应及时统计并上报节水管理部门。新报装用户用水应安装智能远传水表。 8.6 供水企业应建立用户水表维护及巡检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更换损坏水表。 8.7 供水企业应加强用户其他水量的损失管理。包含未注册用户用水、偷盗水、用水单位或个人拒查、用水暂停和关止等管理。 8.8 供水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分类执行水价管理要求。 9 办公场所 9.1 应按 DB11/T 936.2 的有关要求开展节水型机关建设。 9.2 应按 DB11/T 1935 开展水平衡测试。 9.3 应按相关要求开展用水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计量系统,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 DB11/T 1769 的要求。 9.4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应符合 DB11/T 343 的要求,安装率应达到 100%。 9.5 应根据节水目标定期开展节水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惩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市场/行业分析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