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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稳派教育
湖北新课改化学教学指导与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是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化学》或《科学》相衔接的基础教育课程。为促进我省普通高中化学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要以《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倡导探究性学习,注重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全面落实化学新课程的理念和目标,稳步推进湖北省高中化学课程改革,努力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为提高我省中学化学教学质量做出贡献。
二、课程目标与任务
(一)课程目标
高中化学设置多样化的课程模块,使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和谐统一的发展。
1.知识与技能
(1)了解化学科学发展的主要线索,理解基本的化学概念和原理,认识化学现象的本质,理解化学变化的基本规律,形成有关化学科学的基本观念。
(2)获得有关化学实验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实验研究的方法,能设计并完成一些化学实验。
(3)重视化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能综合运用有关的知识、技能与方法分析和解决一些化学问题。
2.过程与方法
(1)经历对化学物质及其变化进行探究的过程,进一步理解科学探究的意义,学习科学探究的基本方法,提高科学探究能力。
(2)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能够发现和提出有探究价值的化学问题,敢于质疑,勤于思索,逐步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善于与人合作,具有团队精神。
(3)在化学学习中,学会运用观察、实验、查阅资料等多种手段获取信息,并运用比较、分类、归纳、概括等方法对信息进行加工。
(4)能对自己的化学学习过程进行计划、反思、评价和调控,提高自主学习化学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发展学习化学的兴趣,乐于探究物质变化的奥秘,体验科学探究的艰辛和喜悦,感受化学世界的奇妙与和谐。
(2)有参与化学科技活动的热情,有将化学知识应用于生产、生活实践的意识,能够对与化学有关的社会和生活问题做出合理的判断。
(3)赞赏化学科学对个人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4)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养成务实求真、勇于创新、积极实践的科学态度,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5)热爱家乡,热爱祖国,树立为中华民族复兴、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而努力学习化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课程任务
在高中化学课程改革实验中,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各级各类培训,使教师明确《课标》提出的课程目标,深刻理解新课程的基本理念,熟悉新课程的内容标准和新教材的体例、特点和知识的呈现方式等,为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2.积极倡导校本教研,加强备课组或教研组集体研究的力度,在各级教研部门的统筹部署下,推行“连片教研”,促进校际交流。努力解决新课程实验过程中遇到的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运用等方面的问题,使新课程的理念能真正落到实处,实现课堂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真正转变。
3.加强高中化学教学的评价研究,建立“既要促进全体高中学生在科学素养各个方面的共同发展,又要有利于高中学生个性发展”的高中化学教学评价体系。
4.树立现代课程观念,结合我省实际,更新课程内容,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的选修课程。加强社会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步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化学课程体系。
5.教师个体要充分注意知识结构的调整和专业素质的提升,以适应高中化学课程改革的需要。
三、课程设置
高中化学课程由若干课程模块构成,分为必修、选修两类。其中,必修包括2个模块;选修包括6个模块,是必修课程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每个课程模块2学分,36学时。
各课程模块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选修课程
化学与生活 化学反应原理
化学与技术 有机化学基础
物质结构与性质 实验化学
高
中
化
学
课
程
必修课程
化学1 化学2
《课标》规定:学生在高中阶段修满6学分,即在学完化学l、化学2之后,再从选修课程中选学一个模块,并获得学分,可达到高中化学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鼓励学生尤其是对化学感兴趣的学生在修满6个学分后,选学更多的课程模块,以拓宽知识面,提高化学素养。建议有理工类专业发展倾向的学生,可修至10个学分;有志于向化学及其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可修至12个学分。
根据课程标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模块选择建议,如下表:
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模块选择建议及学分指导表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选修Ⅰ
选修Ⅱ
必修模块
学分
建议选修模块
(选修ⅠA)
学分
自主选修模块选(修ⅠB)
学分
科
学
化
学
化学1
化学2
4
人文方向:
选修1化学与生活 全部修习
理工方向:
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
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
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 全部修习
2
6
选修1化学与生活
选修2化学与技术
选修6实验化学
每模块2
学分
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学、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选修模块
课程模块开设及学段、课时安排建议:
1.高一上、下两学期,分别开设必修课程化学1和化学2,每周可安排2课时(学生基础相对薄弱的学校可以安排3课时),两个学期完成化学必修模块的学习。高一年级化学课程为全体学生共同必修内容。学完化学1和化学2两个必修模块后,经考试(或其他评价方式)合格可获得4学分。
2.对有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专业方向发展倾向的学生,在必修模块学完后,继续开设选修1(化学与生活),每周可安排1课时,高二学年完成。学完选修1后经考试(或其他评价方式)合格可获得2学分,加上必修模块的4学分,即可达到高中化学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
3.对有理工类专业方向发展倾向或向化学及其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在必修模块学完后,继续开设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高二上学期完成,每周可安排2课时(学生基础差的学校可安排3课时)。学完选修4后经考试(或其他评价方式)合格可获得2学分,加上必修模块的4学分,即可达到高中化学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对要参加高考的学生,建议再增加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两个模块学习,高二下学期完成,每周可安排4课时(或者将高二全学年统一安排,共修三个模块,每周3课时),高中共修至5个模块10学分。向化学及其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还可以从其他选修模块中再选修一个模块,共可修至12学分。
4.除以上建议选修的模块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继续开设其他选修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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