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新生儿低血糖.ppt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769042 上传时间:2024-03-09 格式:PPT 页数:16 大小:60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生儿低血糖.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新生儿低血糖.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新生儿低血糖.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新生儿低血糖.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新生儿低血糖.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新生儿低血糖内容简介1.诊断标准2.病因3.损伤机制4.临床表现5.治疗6.研究进展病历报道1.男性,G1P1 剖宫产出生,胎龄41周,出生体重3350g,出生史无殊。2.父母无糖尿病史。3.患儿生后因母亲无泌乳,仅予开水喂养。4.生后47h 开始出现反应差、全身阵发性发绀,伴四肢震颤、呼吸暂停,无发热、呕吐。5.查体:T36.2,R38 次/分,HR144 次/分,SpO2 90%,反应差,哭声减弱,面色发绀,皮肤弹性差,前囟平软,双瞳孔等大正圆,对光反射灵敏,肺部(-),心音稍低钝,频发早搏,6 次/分,无杂音,腹部(-),四肢肌力、肌张力稍差,各原始反射均减弱。6.辅助检查:血糖值0.7

2、mmol/L。7.治疗:10%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注射,续以葡萄糖液8mg/kg.min 维持。8.治疗结果:好转。问 题1.新生儿科或产科医生警惕到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了吗?2.低血糖在新生儿中的危害到底有多大?3.发生了低血糖该怎样处理?4.经过处理后什么时候才能认为低血糖已经纠正并且平稳?诊断标准(既往)足月儿:足月儿:最初3d 内血糖低于1.7mmol/L,3d后血糖低于2.2mmol/L。早产儿及小于胎龄儿:最初3d 内血糖低于1.1mmol/L,3d后血糖低于2.2mmol/L。诊断标准(当前)国内外趋于低血糖统一诊断标准为:血糖低于2.2mmol/L即诊断,不强调是否为足月儿或早产儿,

3、亦不以日龄分界。病 因新生儿因素:生理因素:产能少,消耗大生理因素:产能少,消耗大病理因素:早产儿,小于胎龄儿病理因素:早产儿,小于胎龄儿母亲因素:生理因素:产乳少,缺乏哺喂经验生理因素:产乳少,缺乏哺喂经验 病理因素: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病理因素: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胆汁淤积胆汁淤积损伤机制1.葡萄糖是人体代谢尤其是大脑代谢的基本的主要的能量来源,又是合成许多物质的前身。2.葡萄糖是新生儿期脑组织代谢的唯一能源 3.低血糖主要损害新生儿中枢神经系统,即影响新生儿脑神经树突分支及新形成的神经突触。4.低血糖持久 可造成脑组织 坏死,即当前所谓的低血糖脑病。5.国外的回顾性分

4、析发现新生儿期低血糖症与2岁后孩子的认知、社会适应性发育及智力商发育有密切关系。6.新生儿期低血糖症尚可能与学龄期常见的多动症、学习困难综合症有联系。新生儿低血糖临床表现缺乏特异的临床表现开始患儿出现面色苍白,出汗较多,软弱无力,哭吵要吃奶等。如低血糖不能及时纠正,可出现嗜睡、抽搐、昏迷、呼吸增快、呼吸暂时停止等严重表现。治 疗无症状低血糖:静滴10%葡萄糖,按68mg/(kg min)症状性低血糖:静滴10%25%葡萄糖24ml/kg,速度1ml/min,后用葡萄糖液68 mg/(kg min)维持。注意输糖速度应 15mg/(kg min)。上述处理措施无效怎么办?1.皮质类激素:氢化可的

5、松琥珀酸钠510mg/kg.d,分24次静注;或强的松2mg/kg.d,可连用23天。2.胰高血糖素:0.51mg/kg.d,最大剂量2 mg/kg。监 测1.静脉补糖后30分钟立即复查微量血糖,如仍低于2mmol/L,可重复静注葡萄糖液。2.血糖正常后第1天请遵从下列监测步骤:1h2h4h8h12h24h3.以后每天监测1次微量血糖,连续3天,如果均正常,可以停止监测微量血糖。问题当输糖速度与每日补液量(速度)有矛盾时,该如何取舍?应该优先保证输糖速度,再考虑补液量。因为低血糖的危害巨大研究进展1.新生儿一定实行三早:早接触、早吸吮、早哺乳。2.不能进食的应静脉输入葡萄糖液,必要时每天给氢化可的松或泼尼松以维持正常血糖浓度。3.凡有低血糖的高危因素,要及时做血糖监测,发现低血糖者应立即补给。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医学/心理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