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办理指南
1、您如果准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公共卫生(包括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有害生物防制等)相关的职业,您必须首先办理《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2、《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受理并体检后制作的电子证件,其基本清样如下图:
19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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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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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首次办理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二次办理时还需携带原办理的合格证 。
4、建议您前去全市各体检办证网点办证时务必保持空腹,以便工作人员为您抽血检验。
5、为了方便您办理,全市各体检办证网点。《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6、办理《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的基本办证程序为:填写登记表 ——划价——交费——照像——体检(培训)——制证。申办者凭领证凭证,在体检制证机构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卡。
7、《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自体检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您必须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复验换证事宜。
8、《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自培训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您必须每二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复验换证事宜。
9、2008版《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从2009年01月起正式启用。
常见问题解答
1、为什么从业人员每年要接受健康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行业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预防性健康检查,筛查是否患有妨碍公众健康的传染性疾病。
2、患有哪些疾病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3、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不能从事哪些行业工作?
不能从事食品、化妆品、制供水等行业的工作。如本人从事公共场所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加查乙肝五项(两对半)检查,乙肝 e 抗原阳性者且核心抗体阳性者(俗称大三阳), 说明乙肝病毒目前在体内复制活跃,传染性强,因此暂时不能领取《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4、哪些因素可以引起谷丙转氨酶升高?
谷丙转氨酶应≤40μ/L,如≥40μ/L表明受检人肝脏细胞有损害或有急性活动性炎症。多种 因素可 引起 谷丙转氨酶升高,如传染病、脂肪肝、胆囊炎、心脏疾患、感染性疾病(肺炎、伤寒等)、化学性损害(饮酒、服某些药等)、剧烈运动后等。
5、肺结核病人治愈后是否可以《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处于肺结核活动期及病程发展阶段的病人有很强的传染性,不宜从事服务性工作,经治疗后,需出具各区县结核病防治所、结核病专科医院、三级医院结核专科门诊的治愈诊断证明,并经体检办证单位复查正常者,可以领取《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4054020
北京市东城区北兵马司胡同5号
100009
北京市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58360776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8号
100011
北京市崇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7016125
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西晓市街16号
100050
北京市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3032321
北京市宣武区长椿街34号
100053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87789789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楼
100021
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3811116-1101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3号
100071
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2546507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2号
100037
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8630439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源路翠园西街
100043
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9842509-8024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9号
102300
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89711319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街7号
102200
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0283578
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7号
102600
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9468575-8048
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1号
101300
北京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9521415
北京市通州区新城南关2号
101100
北京市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1355939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大街30号
102488
北京市平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9965023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大街25号
101200
北京市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9061933-8031
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新西路50号
101500
北京市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9656207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富乐北里23号
101400
北京市延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9103912
北京市延庆县新城街96号
102100
北京市燕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81338186
北京市燕山区燕房路24号
102500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0-64407136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100013
北京铁路局中心卫生防疫站
010-51825357
北京市海淀区会城门
100038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朝阳区
太阳宫医院
010-64289899
朝阳区光熙门北里34号
100028
华信医院
010-64380774
朝阳区酒仙桥一街坊6号
100016
光华医院
010-65615565
朝阳区新街大院18号楼
100020
双桥医院
010-85392623-6085
朝阳区双桥东路
100024
团结湖医院
010-85970998
朝阳区团结湖北三条7号
100026
八里庄医院
013264189655
朝阳区八里庄延静西里11号楼
100025
水椎子医院
010-85963118
朝阳区团结湖东路
100026
和平医院
013611225371
朝阳区崔各庄乡马泉营南里
100102
左家庄医院
010-64645697
朝阳区左家庄前街3号
100028
首都机场医院
010-64591120-6213
朝阳区首都机场宿舍区内
100621
双龙医院
013521728654
朝阳区双龙南里
100023
安华医院
010-64248352
朝阳区安华西二区11楼
100011
东坝医院
010-84312134
朝阳区东坝13号
100018
蒋台医院
010-64373140
朝阳区酒仙桥
100016
亚运村医院
010-64933226-213
朝阳区安慧里一区17楼
100101
孙河医院
010-84593347
朝阳区孙河
100020
中医医院
010-65510213
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六号
100020
冶金医院
013671366002
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街51号
100029
大屯医院
010-64951738
朝阳区慧盅北路
100101
惠兰医院
013901225810
朝阳区望京北路18号
100102
小关体检中心
010-69944945
朝阳区小关斜街
100029
平谷区
金海湖医院
010-69994772
平谷区金海湖镇滑子村南路1号
101200
中医院
010-69990917
平谷区平谷镇平翔路6号
101200
峪口医院
010-61901637
平谷区峪口镇
101200
妇幼保健院
010-52291446
平谷区南岔子街49号
101200
区医院
010-89992153
平谷区新平北路59号
101200
海淀区
海淀医院
010-82619999-1611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黄庄北
100080
北太平庄医院
013381102580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41号
100088
个人健康体检办理指南
一、健康体检办证费用
每人每次: 70 元 。
二、健康体检流程
1、领取登记表并按照说明填写。
2、持填好的登记表划价录入。
3、持划价后的登记表到收费处交费。
4、交费后到照像室当场照相。
5、持登记表到胸透室做检查。
6、到体检室查体。
7、到便检室做便检。
8、到抽血室抽血做肝功能检查。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的早晨需空腹。
2、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各项检查须本人完成,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四、门诊体检、取证时间
1、体检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00 ~ 11 : 00
2、取证时间:体检后第三个工作日下午 1~3点(如:周一体检者周三下午领取《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3、取证地点:体检大厅发证处。
集体健康体检办理指南
1、集体单位( 100 人以上)如需本中心上门服务,需提前一个月与本体检中心电话联系预约,以确定时间、地点、人数及检查项目。
2、受检单位请在确定体检日期的前一周,到本中心一楼体检大厅领取体检表及留便盒,提前发给职工填写体检办证登记表,并按要求布置好体检场地。
3、请体检单位按约定日期组织人员配合体检。
4、体检三个工作日后请联系门诊负责医生,领取《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安排体检异常者复检。同时缴纳体检费。
卫生法规知识培训须知
1、卫生法规知识培训自愿参加,免收培训费。
2、培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00,体检当日即可参加。
3、培训地点:体检大厅东侧二层培训厅。
4、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00至3:00。
5、领证地点:体检大厅发证处。
6、注意事项:
(1)必须本人持“领证凭证”参加培训。
(2)可于体检当日参加培训,也可以另行安排时间,体检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有效。
(3)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携带“领证凭证”领取《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我们将为您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 16 号北院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大厅(地坛公园北门西北侧 100 米 。乘车路线: 104 、 108 、 18 、 119 、 117 路电、汽车地坛或蒋宅口下车,乘地铁在和平里北街站下车)。
服务热线:010-64407134、010-6440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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