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DL/T -20
Q/CSG
Q/CSG 12101.6-200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08-09-01 实施
2008-08-08发布
营销自动化系统
低压抄表集中器技术条件
1
目 次
1 范围 1
2 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2
4.1 集中器型号命名 2
4.2 运行环境条件 3
4.3 配置要求 3
4.4 数据传输信道 5
4.5 功能要求 6
4.6 其它要求 10
5 包装、运输及贮存 12
5.1 包装箱标志 12
5.2 包装物品 12
5.3 运输 12
5.4 贮存 12
附录 A 终端试验方法 13
A.1 一般规定 13
A.2 气候影响试验 13
A.3 电源影响试验 13
A.4 结构和机械试验 14
A.5 数据传输试验 14
A.6 功能和性能试验 14
A.7 绝缘性能试验 16
A.8 电磁兼容性试验 16
A.9 可靠性验证(MTBF)试验 18
附录 B 检验规则 20
B.1 检验分类 20
B.2 出厂检验 20
B.3 型式试验 20
B.4 项目和顺序 20
I
前 言
营销自动化技术系列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目前南方五省(区)营销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实际和管理要求而提出,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及管理维护工作。
营销自动化技术系列标准包含九项内容:
1. 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2. 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主站功能规范
3. 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实用化验收大纲(2008年底颁布)
4. 营销自动化系统负荷管理终端技术条件
5. 营销自动化系统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条件
6. 营销自动化系统低压抄表集中器技术条件
7. 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条件
8. 营销自动化系统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及低压抄表集中器通信协议
9. 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交易部提出并策划。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交易部归口并解释。
本部分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自动化技术系列标准的第6部分。
本部分规定了南方电网范围内低压抄表集中器的外部运行环境、结构、配置、功能及性能等技术要求,并提出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DL/ CSG 12101.6-2008
营销自动化系统
低压抄表集中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南方电网范围内低压抄表集中器的外部运行环境、结构、配置、功能及性能等技术要求,并提出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低压抄表集中器的制造、检验、使用和验收。
2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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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26.12-1998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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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1 0016-200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低压抄表集中器
低压抄表集中器是一个配电区域电能信息采集和控制的设备。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低压采集器和各类电能表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和控制,并通过远程信道与主站交换数据。它具有与手持设备交换数据的能力,以下简称为集中器。
3.2 低压采集器
低压采集器是用于采集和处理多个客户电能表电能信息, 并通过信道与集中器交换数据的设备,以下简称为采集器。
3.3 手持设备
手持设备(或称手持式抄读器)是指能够近距离直接与单台电能表、集中器、采集器或者远方计算机设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通信网络一般为红外、短程无线通信。
3.4 主站抄收间隔
指主站定时抄收集中器中信息的周期时间,以下简称为抄收间隔。
3.5 集中器抄读间隔
指集中器定时直接抄读用户电能表电能信息或通过采集终端抄读用户电能信息的周期时间,以下简称为抄读间隔。
4 技术要求
4.1 集中器型号命名
集中器类型标识代码如下:
XX X XX X-XXXX
生产企业代号及设计序号(不大于8位)
温度级别:2-C2,4-CX
I/O配置(2位,1位大写英文字母,1位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
通信信道:G-无线GPRS网,C-无线CDMA网
分类: 05-低压集中器
其中I/O配置以大写英文字母及数字表示,分别为:A-交流模拟量输入,B-无交流模拟量输入, D-外接装置;第2位:1~9-1~9路控制出/双位置状态入/脉冲入,A~Z-10~35路控制出/双位置状态入/脉冲入。
4.2 运行环境条件
4.2.1 气候
集中器正常运行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
表1 气候环境条件分类
场所类型
级别
空气温度
湿 度
范 围
℃
最大变化率a
℃/h
相对湿度b
%
最大绝对湿度
g/m3
遮 蔽
C1
-5~+45
0.5
5~95
29
C2
-25~+55
0.5
10~100
户 外
C3
-40~+70
1
35
协议特定
CX
a 温度变化率取5 min 时间内平均值(详细)。
b 相对湿度包括凝露。
4.2.2 大气环境
集中器使用场所大气压力见表2。
表2 大气压力分级
级别
大气压力,kPa
适用高度
BB1
86~108
海拔1000m以下
BB2
66~108
海拔3000m以下
BBX
协议特定
4.3 配置要求
4.3.1 存储容量
系统数据存储容量应不小于16MByte。
每台集中器管理的单相电能表数量不少于1000块,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数量不少于200块。按照集中器设计的最大用户数对每个用户电能表电能量数据至少保存90个日零点冻结电量数据、6个月末零点冻结电量数据,应有专用的存储空间对上述2种数据分别存储。集中器应能保存最近500条事件记录。
4.3.2 元器件选用
4.3.2.1 处理器
要求采用主流32位或以上微处理器加嵌入式操作系统设计方案,以保证集中器网络通信、数据采集、数据管理等复杂功能要求。
4.3.2.2 其它主要元器件
通信模块要求采用业界主流厂商工业级的通信芯片。其它主要元器件如显示屏、载波模块、电解电容、压敏电阻、热敏电阻、晶振、片式二极管、片式电阻、片式电容、光耦、电池等要求采用业界主流产品。
4.3.3 工作电源
4.3.3.1 供电方式
集中器应使用交流三相四线供电。三相四线供电时,在断一相或两相电压的条件下,交流电源应能维持集中器正常工作和通信。供电电源要求:
1) 额定电压:220/380 V,允许偏差-30%~+40%;
2) 频率:50Hz,允许偏差-6%~+2%。
4.3.3.2 消耗功率
在非通信状态下集中器消耗的视在功率应不大于15VA、有功功率应不大于10W。
4.3.3.3 备用电源
集中器供电电源中断后,备用电源支持内存数据保存至少一个月。
集中器应同时具有维持时钟工作的不可充电电池和停电上报用的可充电电池。集中器停电时充电电池至少具有维持集中器与主站通讯三次(上报停电时刻的日期、时间、有功、无功电量)的能力。充电电池的电量应在显示屏显示出来,且充电电池应方便用户更换。
4.3.3.4 抗接地故障能力
集中器的电源由非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三相四线配电网供电时,在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10%过电压的情况下,没有接地的两相对地电压将会达到1.9倍的标称电压;在此情况下运行4小时,集中器不应出现损坏。供电恢复正常后,集中器应正常工作,保存数据应无改变。
4.3.4 结构要求
4.3.4.1 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应不大于320mm×220mm×120mm。
4.3.4.2 外壳及其防护性能
集中器的机箱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外物撞击造成的变形应不影响其正常工作。
非金属外壳应符合GB/T5169的阻燃要求,试验要求见A.4.2 。
集中器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T 4208规定的IP51级要求,即防尘和防滴水。
4.3.4.3 出线端子
集中器对外的连接线应经过出线端子,出线端子及其绝缘部件可以组成端子排。强电端子和弱电端子分开排列,具备有效的绝缘隔离。出线端子的结构应与截面为1.5~2.5mm2的引出线配合。
端子排的绝缘强度应符合4.6.1.2的要求。
端子排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5169.11的阻燃要求,试验要求见A.4.2。
4.3.4.4 天线的引入
采用无线信道时,天线的引入方式应保证在不打开集中器封印的情况下无法使天线由集中器上拔出或拆下。
4.3.4.5 接地端子
金属的外壳和端子盖板以及集中器正常工作中可能被接触的金属部分,应连接到独立的保护接地端子上。接地端子应有清楚的接地符号。接地端子的直径应不小于5mm。
4.3.4.6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裸露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对其它带电部分之间,以及出线端子螺钉对金属盖板之间应具有表3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对于工作在海拔高度2000m以上的集中器的电气间隙应按GB/T 16935.1-1997 的规定进行修正。
表3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V
空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U≤25
1
1.5
25<U≤60
2
2
60<U≤250
3
4
250<U≤380
4
5
4.3.4.7 机械影响
集中器设备应能承受正常运行及常规运输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失效和损坏。机械振动强度要求:
1. 频率范围:10 Hz ~150 Hz;
2. 位移幅值:0.075 mm(频率范围≤60Hz);
3. 加速度幅值:10 m/s2(频率范围>60Hz)。
4.3.4.8 金属部分的防腐蚀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受到锈蚀的金属部分,应有防腐、防锈的涂层或镀层。
4.3.4.9 封印
集中器的端子盒或外壳应能加封印。
4.3.4.10 铭牌标志
4.3.4.10.1 产品标志
集中器上应有下列标志:
1) 产品名称及型号;
2) 用户资产编号;
3) 制造厂名或商标;
4) 制造日期及厂内编号;
4.3.4.10.2 接线标志
集中器的端子盖板背面应有端子与外电路的连接线路图,接线端子应有明确的标识,其中交流电源与接地端子规定如下:
1. 交流电源相线端子应标以字母L;
2. 交流电源中线端子应标以字母N;
3. 保护接地端子应标以图形符号或字母PE。
4.3.5 通信接口
4.3.5.1 RS-485接口
集中器至少具备2路RS-485本地通信接口,其中1路作为电能表接口,1路作为级联接口。实现与电能表或交流采样装置、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等设备的通信,传输速率可选用600,1200,2400,4800,9600bit/s或以上。
4.3.5.2 本地通信接口
终端至少具备一路本地通信接口,接口类型可以选择RS-232、RS-485、USB等,用于现场维护、测试、参数设置、抄读数据等。可用于终端软件本地下载。通信接口不应外露。
4.3.5.3 无线通信接口
终端至少具备一路无线接口,接口类型可以选择红外、短程无线、蓝牙等,用于现场维护、参数设置、抄读数据等。
4.4 数据传输信道
4.4.1 组网方式
低压用户电能信息采集网络由集中器、采集器、电能表以及各设备间的通信信道组成。数据采集网络组网方式主要有下列2种:
1) 集中器与具有通信模块的电能表直接交换数据;
2) 集中器、采集器和电能表组成二级数据传输网络,采集器采集n个电能表电能信息,集中器与采集器交换数据。
可以采用上述二种方式混合组网,如图1所示。集中器可以级联。集中器可直接与主站连接,也可通过RS485接口与配变监测计量终端连接。
采集器
电能表
集中器
电能表
电能表
主站
图1 低压电能信息采集网络示意图
4.4.2 通信网络
集中器与主站的通信网络主要采用无线公网。
集中器与采集器的通信网络主要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485总线和短程无线。
集中器与电能表的通信网络主要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485总线和短程无线。
4.4.3 通信规约
集中器与主站的通信规约采用《营销自动化系统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及低压抄表集中器通信协议》。
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方式时,集中器与采集终端之间的下行通信采用载波通信规约,针对不同的检测合格的载波芯片分别制定相应的载波通信规约;采用485总线方式时,使用《DL/T645多功能电能表通讯规约》,并可根据新增的电能表通信规约做相应的支持。
集中器、采集器与电能表的数据通信规约应支持《DL/T645-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讯规约》,并可根据新增的电能表通信规约做相应的支持。
4.4.4 数据传输误码率
短程无线、电力线载波信道数据传输误码率应不大于10-5,其他信道的数据传输误码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4.5 安全防护
集中器应能判别并拒绝非法主站的召测和控制指令。
集中器应采用三级密码管理。一级密码:超级用户,可进行授权二级用户、所有功能设置;二级密码:设置用户,由超级用户授权,可进行除分配用户之外的所有功能设置;三级密码:只读用户,由超级用户授权,只能进行集中器参数或电表数据的读取。
4.4.6 无线公网信道
采用无线公网信道(GPRS、CDMA等)时,无线收发信模块的指标应符合通信行业标准YD/T 1214-2002和YD/T 1028-1999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4.5 功能要求
4.5.1 功能配置
集中器的必备功能和选配功能见表4。
表4 集中器的必备功能和可选功能配置
序号
项 目
必备
选配
1
数据采集
电能表数据采集
√
2
数据处理
实时和当前数据
√
历史日数据
√
历史月数据
√
重点用户监测
√
电能表运行状况监测
√
3
参数设置
和查询
时钟召测和对时
√
档案、参数设置和查询
√
4
控制
通信控制
√
远程控制
√
5
事件记录
重要事件记录
√
一般事件记录
√
6
数据传输
与主站通信
√
与电能表通信
√
中继转发
√
级联
√
数据转发
√
7
本地功能
运行状态显示
√
本地维护
√
8
终端维护
自检自恢复
√
终端初始化
√
软件远程下载
√
4.5.2 电能表数据采集
集中器可通过RS485接口连接电能表,采集、存储电能表的数据,并在主站召测时发送给主站。
集中器可用下列方式采集电能表的数据:
1) 采集器数据采集:集中器采集采集器存储的各类电能数据、参数和事件数据。
2) 电能表直接抄收:集中器响应主站命令,直接抄收指定电能表的相应数据项。
3) 定时自动采集:集中器根据主站设置的抄表方案自动采集采集器或电能表的数据。
4) 自动补抄:集中器对在规定的抄读间隔时间内未抄读到数据的电能表应有自动补抄功能。在规定的抄读间隔时间内补抄失败,应记录为抄读失败事件,并能向主站报告。
可抄读三相多功能电能表失流、失压、编程状态等事件记录。集中器每日至少自动巡查一次所有三相多功能电能表的累计失压次数、累计失流次数和编程次数,如有变化,则应记录事件并向主站报告。集中器应对每块三相多功能电能表单独保存至少最近10条事件记录(累计失压次数、累计失流次数和编程次数合并统计)。
数据采集的可靠性指标包括:
1) 数据采集准确率
集中器直接抄表或通过采集器抄表时,集中器采集的用户电能表累计电能量读数E应与用户电能表示值E0一致。
2) 数据采集成功率
1天内采集电能表数据的成功率>99%;7天内采集电能表数据的成功率应达到99.9%。
4.5.3 数据处理
4.5.3.1 实时及历史数据
集中器应能抄收和存储表 5所示实时和历史数据。
表5 实时和历史数据
序号
数据项
数据源
考核总表
复费率表
预付费表
普通表
一
实时数据
1
实时正向有功总电能示值
√
√
√
√
2
实时正向有功尖、峰、平、谷电能示值
√
√
3
实时反向有功总电能示值
√
4
实时反向有功尖、峰、平、谷电能示值
√
5
实时四象限无功总电能示值
√
6
A、B、C三相电流、电压
√
7
A、B、C三相有功、无功功率
√
8
各时区冻结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
√
9
电能表购、用电信息(购电次数、剩余金额、累计购电金额、剩余电能量、透支电能量、累计购电能量)
√
10
电能表结算信息(已结算电能、未结算电能)
√
11
预付费表状态字
√
12
电表运行状态字
√
√
13
控制状态
√
14
电能表时钟
√
√
√
15
电能表开关操作次数及时间
√
16
电能表参数变更次数及时间
√
√
√
二
历史日数据
1
日零点冻结正向有功总电能
√
√
√
√
2
日零点冻结正向有功尖、峰、平、谷四费率电能示值
√
√
3
日零点冻结总反向有功电能示值
√
4
日零点冻结反向有功尖、峰、平、谷四费率电能示值
√
5
日零点冻结四象限无功总电能示值
√
6
重要用户日正向有功总和尖、峰、平、谷电能曲线
√
7
A、B、C各相电流、电压曲线
√
8
A、B、C各相及总有功、无功功率曲线
√
9
A、B、C各相电压的越下限、越上限日累计时间
√
10
电能表失压、断流、编程等记录
√
三
历史月数据
1
抄表日零点冻结正向有功总电能示值
√
√
√
√
2
抄表日零点冻结正向有功尖、峰、平、谷四费率电能示值
√
√
3
抄表日零点冻结总反向有功电能示值
√
4
抄表日零点冻结反向有功尖、峰、平、谷四费率电能示值
√
5
抄表日零点冻结四象限无功总电能示值
√
6
A、B、C各相电压的越下限、越上限月累计时间
√
7
月最大需量及其发生时间
√
8
A、B、C各相的月电压合格率统计数据
√
4.5.3.2 重点用户管理
可以选定某些用户为重点用户,对其电能表进行重点管理。集中器设定的重点管理用户电能表数应不多于10台。集中器应保存至少最近60天重点用户电能表的整点有功正向总和各个费率电能示值的历史日数据(重点用户日正向有功电能曲线)。
4.5.3.3 电能表运行状况监测
集中器监视电能表运行状况,按事件记录要求记录发生时间和异常数据。可监测的主要电能表状况有:电能表参数变更、电能表时间超差、电表故障信息、电能表示度下降等。
4.5.4 参数设置和查询
4.5.4.1 时钟召测和对时
集中器应能接受主站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对时误差应不超过5s。集中器应能通过下行信道对系统内采集器进行广播对时,并支持对具有时钟的电能表进行广播对时。集中器时钟24h内走时误差应小于1s。电源失电后,时钟应能保持正常工作。
4.5.4.2 档案、参数设置和查询
可远程或本地设置和查询下列参数:
1) 集中器档案,如采集点编号、出厂编号、资产编号等;
2) 集中器通信参数,如主站通讯地址(包括主通道和备用通道)、通信协议、IP地址、振铃次数等;
3) 抄表方案,如抄读间隔、自动抄表日、抄表时间、抄读数据项等;
4) 限值参数:赊欠电能量限值、告警电能量(电费)限值,控制电能量(电费)限值;电压上、下限值;
5) 预付费参数;
6) 通信路由;
7) 表档案等。
4.5.5 控制
4.5.5.1 远程控制
集中器支持主站命令对电表实行远程控制功能。
4.5.5.2 通信控制
集中器接收到主站的允许/禁止主动上报命令,控制集中器的主动上报通信功能。
4.5.6 事件记录
4.5.6.1 事件记录要求
集中器根据主站设置的事件属性按照重要事件和一般事件分类记录。每条记录的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及相关情况。
一般应记录的事件如表 6所列。
表6 事件记录项目
序号
事件项目
要求
必备
选配
1
数据初始化和版本变更记录
√
2
参数丢失记录
√
3
参数变更记录
√
4
终端停/上电事件
√
5
终端故障记录
√
6
电能表时间超差
电能表
√
7
电能表故障信息
电能表
√
8
电能表参数变更
电能表
√
9
电能表示度下降
电能表
√
10
电流回路异常
电能表
√
11
电压回路异常
电能表
√
4.5.6.2 重要事件记录
对于主站设置的重要事件,当事件发生后集中器实时刷新重要事件计数器内容,将相应的告警状态位置位,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和相关情况,并可以通过主站请求访问召测事件记录,当集中器具备主动上报的上行信道时,应直接将重要事件主动及时上报主站。
4.5.6.3 一般事件记录
对于主站设置的一般事件,当事件发生后集中器实时刷新一般事件计数器内容,作好事件记录,等待主站查询。
4.5.7 数据传输
4.5.7.1 与主站通信
终端应能按主站命令的要求,定时或随机向主站发送终端采集和存储的电能量数据和事件数据。
采用无线公网通信的终端应能统计与主站的通信流量,应可采取流量控制措施。
4.5.7.2 与电能表通信
终端按设定的终端抄表日或定时采集时间间隔采集和存储数据,并在主站召测时发送给主站。
4.5.7.3 中继路由管理
集中器应具有固定中继路由或自动中继路由管理功能。
4.5.7.4 数据转发
终端应能通过上行通信信道接收主站下发的电能表数据抄读或跳、合闸指令,经过规约转换后,实时转发给下联的电能表,并将电能表的应答信息经过规约转换后回送给主站。
4.5.7.5 级联
集中器可以级联,级联集中器的工作模式可设置为主集中器或从集中器。级联的集中器只有1台可以设置为主集中器,其余均为从集中器。主集中器能够通过RS 485接口级联最多4台从集中器。
主集中器通过远程上行信道与主站通信,实现主集中器与主站之间的数据传输,并实现主站与级联从集中器之间的数据转发。
在允许主动上报通信方式下,主集中器应周期巡查级联的从集中器,当从集中器有数据主动上报要求时,主集中器将从集中器的数据转发给主站。
4.5.8 本地功能
4.5.8.1 运行状态显示
集中器应有电源、工作状态、通信状态及无线公网信号强度等指示。
4.5.8.2 本地维护接口
终端应配置一路本地通信接口和一路无线通信接口。支持手持设备通过本地接口设置参数、抄读数据等。
本地设置和抄表应有权限和密码管理等安全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操作。
4.5.9 终端维护
4.5.9.1 自检自恢复
集中器应有自测试、自诊断、自复位功能,发现集中器的主板、I/O板、通信部件、时钟等工作异常应记录和告警。
集中器应记录每日自恢复次数。
4.5.9.2 终端初始化
集中器应能接收主站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初始化命令可分以下四种:
1) 硬件初始化:集中器硬件复位;
2) 数据区初始化:数据区清零;
3) 参数及全体数据区初始化:除与主站通信有关的参数区外,其它参数区及全体数据区初始化;
4) 参数及全体数据区初始化(恢复至出厂配置):参数区恢复缺省值,数据存储区清零。
4.5.9.3 软件远程下载
集中器软件可通过远程通信信道在线软件下载,程序代码和数据结构可同时下载或分别下载。
4.6 其它要求
4.6.1 绝缘性能要求
4.6.1.1 绝缘电阻
集中器各电气回路对地和各电气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要求见表7。
表7 绝缘电阻
额定绝缘电压
V
绝缘电阻要求(MΩ)
测试电压
V
正常条件
湿热条件
U≤60
≥10
≥2
250
60<U≤250
≥10
≥2
500
U>250
≥10
≥2
1000
注:与二次设备及外部回路直接连接的接口回路采用U>250V的要求。
4.6.1.2 绝缘强度
电源回路对地和电气隔离的各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8中规定的50Hz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试验时不得出现击穿、闪络,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RS-485接口A、B端子间应能承受380V的交流电历时5min不损坏。
表8 试验电压
额定绝缘电压
V
试验电压有效值
V
额定绝缘电压
V
试验电压有效值
V
U≤60
500
125<U≤250
2000
60<U≤125
1500
250<U≤400
2500
注: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回路之间的试验电压不低于1500V。
4.6.1.3 冲击耐压
电源回路对地和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应耐受如表9中规定的冲击电压峰值,正负极性各10次。试验时无破坏性放电(击穿跳火、闪络或绝缘击穿)现象。
表9 冲击电压峰值
额定绝缘电压
V
试验电压有效值
V
额定绝缘电压
V
试验电压有效值
V
U≤60
2000
125<U≤250
5000
60<U≤125
5000
250<U≤400
6000
注:RS-485接口与电源回路间试验电压不低于4000V
4.6.2 电磁兼容性要求
4.6.2.1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在电源电压突降及短时中断时,集中器不应发生死机、错误动作或损坏,电源电压恢复后存储数据无变化,工作正常。具体要求参见A.8.2条。
4.6.2.2 静电放电抗扰度
集中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承受如表10所示的,加在其外壳和人员操作部分上的8kV静电放电而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同时相邻设备的8kV间接静电放电不应影响集中器的正常工作,具体要求参见A.8.3 。
4.6.2.3 高频振荡波抗扰度
集中器应能承受强度如表10所示的,由电源回路或信号传入的1MHz的高频衰减振荡波的骚扰而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4.6.2.4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集中器应能承受如表10所示强度的传导性电快速瞬变脉冲群的骚扰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并能正常工作。具体要求参见A.8.5。
4.6.2.5 浪涌抗扰度
集中器应能承受如表10所示强度的浪涌的骚扰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并能正常工作。具体要求参见A.8.6。
4.6.2.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集中器应能承受工作频带以外如表10所示强度的射频辐射电磁场的骚扰不发生错误动作和损坏,并能正常工作。具体要求参见A.8.4。
4.6.2.7 工频磁场抗扰度
集中器应能抗御频率为50Hz、磁场强度为400A/m的工频磁场影响而不发生错误动作,并能正常工作。
表10 高频振荡波等电磁兼容性试验的主要参数
试验项目
等级
试验值
试验回路
高频振荡波
2
1.0 kV(共模)
状态信号输入、485接口
4
2.5 kV(共模),1.25 kV(差模)
电源回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3
1.0 kV(耦合)
通信线、485接口
4
4.0 kV
电源回路
浪涌
2
1.0 kV(共模)
状态信号输入
4
4.0 kV(共模),2.0 kV(差模)
电源回路、485接口
静电放电
4
8 kV(直接和间接)
外壳、485接口
射频辐射电磁场
3
10 V/ m
整机
工频磁场
400 A/ m
整机
4.6.3 连续通电稳定性
终端在正常工作时,连续通电不少于72 h,其各项功能和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
4.6.4 可靠性指标
集中器的可靠性指标是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规定MTBF≥7.6×104h。
5 包装、运输及贮存
5.1 包装箱标志
终端的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1) 标以“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图示;
2) 制造厂名;
3) 产品名称、型号、文件代号;
4) 产品数量、体积、重量。
5.2 包装物品
1) 文件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或接线图等;
2)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3) 按备品清单或合同规定提供的备品、备件(如元器件、易损件、测试插件、预制导线等)、安装附件、专用工具等;
4) 装箱清单;
5) 必要时,还应提供维修、调试所必需的仪表、电气元件的说明书。
5.3 运输
包装完整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
5.4 贮存
终端的贮存环境条件应符合:
1) 温度:-25~+55℃;
2) 相对湿度:5%~100%(包装凝露);
3) 无腐蚀性气体。
附录 A 终端试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A.1.1 试验条件
A.1.1.1 气候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各项试验均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1) 温 度:+15~+35℃;
2) 相对湿度:25%~75%;
3) 大气压力:86~108kPa。
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大气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A.1.1.2 电源条件
试验时电源条件为:
1) 频率:50Hz,允许偏差-2%~+1%;
2) 电压:220V,允许偏差±5%。
A.1.2 试验系统
集中器的功能试验和各试验项目的功能验证试验应在试验系统下进行。由模拟主机、集中器、采集器和一定数量(不少于6台)的电能表组成一个数据采集试验系统。模拟主机(计算机)定时自动采集或实时采集电能表数据,定时采集的时间间隔可设置为5min~30min。
A.2 气候影响试验
A.2.1 高温试验
按GB/T 2423.2规定的Bb类进行,将被试集中器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高温试验箱中央,升温至4.2.1规定的最高温度,保温6h,然后通电0.5h,数据采集应满足相关要求。
A.2.2 高温通信试验
将被试终端在通电状态下放入高温试验箱中央,升温至70℃±2℃保温24h后恢复至23℃。在无线通信网络正常的情况下,试验终端不能在试验过程中长时间掉线,终端与前置机主站应保持正常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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