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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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暨法学实践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法学实践能力,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暨法学实践教学研讨会”。会议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做专题报告、答疑,并组织广大参会同行进行交流研讨。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出席此次中国法学教育的盛会。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新形势下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
3.卓越法律人才的界定和标准的问题;
4.法学教育的定位问题与卓越法律人才的特色问题研究;
5.卓越法律人才联合培养的机制和卓越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
6.法学教育的理念与教学方法创新;
7.法学实训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研究;
8.法学专业实习与技能训练模式改革及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9.“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与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
二、参加对象
各高等院校的有关负责人,法学院(系)的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有关人员。
三、主讲专家
贾 宇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委员。
李树忠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 俊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均平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四、时间地点
2012年7月28日-8月2日 成 都
五、相关费用
研讨费12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报名表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参会事项。
2.会务组联系方法:
电 话:010-62999778 62996308 传 真:010-62996308
邮 箱:zgfxh666@ 联系人:解艳红 卢 燕
3、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上公布。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88780。
附件:报名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2年6月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暨法学实践教学研讨会报名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传 真
电话(区号)
手 机
姓 名
性别
职 务
手 机
QQ号(建交流群)/邮箱
备 注
注:此表复制有效。若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010-6299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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