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龙海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扬州龙川船业有限公司小 车 管 理 制 度1. 公司小车(包括面包车)作为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2. 各部门因工作用车,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部门用车申请单(公司副总除外),由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统一派遣。无派车单,驾驶员不得出车(遇突发紧急情况应用电话联系,可先派车,后补派车单)。员工因特殊情况及外单位用车,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调配安排。3. 驾驶员应无条件服从小车调度安排,对于不服从调度的驾驶员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作辞退处理。4.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违章,个人承担20%。5.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公司通讯管
2、理规定,自配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在出车途中,发现一次关机或停机,罚款50元。6. 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得将车辆开回家。出车返回后,应按指定地点存放,下班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厂区内安全区域。对未经同意私自出车者,按100元/次予以罚款。对不按规定存放车辆或有重大过错,发生车辆损坏、被盗的,造成损失1000元以下,本人全部自负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本人负担50%,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本人负担30%。7. 办公室建立出车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驾驶员当月出车时间、用车部门、到达地点、行车里程,严格车辆管理,节约费用开支。8. 公司小车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定点维修厂家,驾驶员不得在定点以外车辆修理部修理和购买配件,否则,不予报销开支。需要维修的车辆和购置零件,由驾驶员或公司指定人员先造预算表,办公室主任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具维修卡,到指定厂家维修和购买零件。 9. 小车实行定点加油,办公室建立油料耗用登记台帐,建立考核措施。10. 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实行安全奖。对年终岗位测评优秀的驾驶员实行岗位优秀奖。批准:二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