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深圳津联泰四季丽晶公寓软装配饰工程合同委托方(甲方) 深圳市恒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 深圳法诺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传津贴 法定代表人: 程世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福田区深南中路6031号杭钢富富春商务大厦1808室 地址:深圳市梅园路814栋艺展中心B座7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软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共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 深圳四季丽晶公寓第10层A2、B、C户型样板房1.2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与金鸡路交汇处 1.
2、3 项目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3套共 137 平方米。1.4工程期限:共需_3025_天,开工日期_2010_ _年_8_月_20_日,摆场竣工日期_2010_ _年_ 9_月_2115_日。具体竣工开工日期以首付款到账之日乙方收到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30 天。第二条 服务范围2.1 软装饰方案设计:家具、布艺、窗帘、艺术品、插花、挂(摆)件、摆件、灯饰等。2.2软装配饰等产品供应及现场摆放。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3.1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贰拾捌万 元,小写: ¥ 280000.00 元(不含税),合同价款中含购买家具配饰产品的费用,具体的家具配饰产品见。(清单见合同附件,
3、)清单中的图片为设计建议图片,非实际的图片,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现场摆放位置和数量可能会调整,最后以实际现场摆放成果为准进行结算。3.2 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在甲方确定通过认可乙方的设计方案并签署正式合同的后3 个工作日内,即 2010 年 8 月 20 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价款额的 ¥ 280000.00 元的5430%,即 ¥141120000 84000.00 元,其中56 42000元作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剩余56 42000元作为合同首付款。第二阶段:在乙方开始交付产品之日之前在乙方开始交付产品10日之前,即 2010 年 9 月 125 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总价款
4、¥ 280000.00 元的4060%,即 ¥ 11268000.00 元作为进度款。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37个工作日内,即 2010 年 9 月 24 1824 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总价款 ¥28 280000.00 元的1210%,即 ¥2856 28000.00 元作为尾款。3.3 乙方的收款账户: 程世忠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账号: 6222 6013 10012 100822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上述账户之中,即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第四条 甲方责任第四条 4.14.1 甲方要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样板房的
5、装修平面图、效果图、感觉图、施工图。4.4.22甲方对设计文件或产品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半年以上或取消本项目委托,甲方应按向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 20000 元的设计费;,并因配饰设计工作不仅需要经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一流设计师的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本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20000 元的义务。4.;3 在甲乙双方未签署正式合同前,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各类设计资料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将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或及披露,否则,乙方有权索赔。4.324.4 甲方应按合作协议条款,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所
6、约定的费用。4.43在乙方4.5摆场开工前_ 3_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不影响施工。4.544.6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水电费用。4.5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样板间的,协助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4.9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4.10甲方负责安排现场的卸货与摆场搬运,并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的安装工作(灯具、挂件等)。第五条 乙方责任5.1 乙方为甲方承接的项目提供整体软装配饰工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方案实施。5.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方案,完成售后服务。 5.3 乙方负责依
7、据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进行软装配饰产品的生产及现场的摆场。 5.4乙方负责安排现场的卸货与摆场搬运,并做好现场的安装工作(灯具、挂件等)。 5.4乙方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按期竣工。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方案如需变更,双方必须书面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七条 工程工期 7.1 工程工期共计 25天,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计算,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做相应的顺延。 7.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延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因前述事项造成项目工期延误达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工程峻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书面验收通知的的当次日天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8.2乙方对提供软装配饰等产品提供自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的保修,如系人为损害的,乙方只是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履行
9、本合同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及首付款;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给予赔偿。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9.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约宝定付款的,每延期支付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0.2%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9.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并向甲方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9.4甲方未履行责任或违约,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9.354
10、工程 未经验收合格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9.6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10.1 甲方确认验收前,对于样板房内的软装配饰等产品提出更换建议,乙方应于配合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_ _第十一条 其他11.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11.2 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完成方案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 10000 元的赶工费。11.3 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
11、罢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超过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发生时,甲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为止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相应的报酬,且已经取得的一切报酬都为其所有。一旦应付款已付清,乙方将提供甲方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甲方需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须向甲方交付所有设计方案文件资料。11.4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1.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时间: 时间:-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