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气溶胶灭火系统
一、气溶胶灭火系统主要相关涉及规范
一个灭火装置中的气溶胶发生剂的总充装量不应大于10Kg,充装质量偏差不应超过其标称质量的±2%。
-------------GA 499.1—2010 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 气溶胶灭火装置
一个防护区设置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GB50370 ----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1.14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超净要求的场所。--GB50370 ----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2.3
防护区的划分:以固定的相对封闭空间来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高度不宜大于6m。当实际的防护区面积大于上述条件时,宜采用防火卷帘等方式设置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火分区。
----- GB50370 ----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1.7 3.2.4 (使用说明书)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GB50370 ----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0.3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GB50370 ----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0.10
二、气溶胶灭火装置现场安装调试
㈠、系统调试:
1、开箱时,检查资料及零配件是否齐全。检验灭火装置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方案上一致。
2、安装前应由专业安装维护人员检查控制器功能及灭火输出端,火灾探测器等部件,一切正常,方可进行下一步安装。
3、落地式气溶胶灭火装置安装无需在地面固定,安装时将其放置在设计的位置即可。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
4、气溶胶灭火装置无法单独调试,气溶胶灭火系统调试为设备厂家配合报警厂家进行联调。条件满足时,系统加电调试时应将替代负载(灯泡或0.5保险管)代替气溶胶灭火装置接到线路上,以防止接线错误或操作错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灭火装置的误启动。
5、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安装在安装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前,严禁将任何外接线路与本灭火装置连接,验收合格后,方可连接,连接前应确保控制线路无电信号输入。(注:如果安装完毕后,客户坚持要求接线的,客户需在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反馈卡》上给予签字并写明为客户要求接线,发生勿喷陕西中联公司不负责任,方可接线。)
㈡、连接方式:
1、气溶胶灭火装置启动需DC24V电平启动(非脉冲),无极性,电源容量不小于1.5A。
2、单台气溶胶装置连接时,灭火控制器输出DC24V端子接到1、2#端子上,无源反馈端子接到3、4#端子上。(注:设备出场是,1、2#端子为红线,并用短接线短接,待最终接通设备时,撤下短接线,接通信号线。3、4#端子为黑线。且有时设备出场时,设备背面端子排上的盖板盖反,此时应注意,取下盖板盖正。)
3、多台连接时:气溶胶灭火装置可直接连接在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子上,多台灭火装置启动(负载)串联连接,不应超过8台。以免启动电流过小造成启动延迟,多台灭火装置需并联。
4、如果防护区较大且设置的气溶胶数量超过8台时,可采取增加启动回路的方法,将多个回路并联。当两个以上回路启动电流超过控制器电源功率时,可匹配合适的外部电源。
㈢ 气溶胶灭火系统接线图:
注意接线前应确保无启动信号输入,可用万用表或继电器测试,确认后方可接线。
赛福多台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接线图
DC24V 1.5A 启动:—— 8台以下串联
—— 8台以上并联(增加回路,并增加外部电源)
反馈: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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