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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XX/ XXXXX—XXXX
北京市轨道交通联网收费系统标准 第七部分: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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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XXXXX—XXXX
目次
前言 2
引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系统结构 4
5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功能 7
6 SC功能 27
7 设备功能 35
参考文献 57
图1 AFC构成要素与系统层次关系图 5
图2 TPU与SLE关系图 7
表1 SLE设备清单 7
表2 线路管理中心功能部署列表 8
表3 设备监视状态种类 13
表4 设备控制命令列表 29
表5 AG响应控制命令列表 39
表6 TVM响应控制命令列表 43
表7 AVM响应控制命令列表 48
表8 BOM响应控制命令列表 51
表9 EQM响应控制命令列表 53
前言
DBXXXXX 《北京市轨道交通联网收费系统标准》分为十二个部分:
—— 第1部分:配置数据定义;
—— 第2部分:卡数据定义;
—— 第3部分:标准1K卡数据定义;
—— 第4部分:基本数据类型定义;
—— 第5部分:系统初值;
—— 第6部分:用量数据定义;
—— 第7部分 系统构成;
—— 第8部分:数据定义;
—— 第9部分:数据传输规定;
—— 第10部分:接口时序;
—— 第11部分:界面设计规定;
—— 第12部分:读写器硬件规定 技术规定。
本部分为DBXXXXX的第7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提出、归口和组织实施。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忠兴、潘晓军、王燕凯、杨阳、孙方、尹秋霞、王金利、刘嘉军、刘旭、梁材、孙越、冯利昌、张莉、沈建学、于涛、戴国强、薛燕荣、陈文革、刘敬光、吕卫锋、熊桂喜、欧阳元新、冷彪、张茂林、秦思思、薛云雷、刘浩瀚、尹宁、刘永波、杨小澎。
引言
本部分规定了AFC系统的结构、构成和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北京轨道交通AFC系统总体分为四层,系统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别对应AFC系统层次中线路控制中心层、车站管理系统层及车站终端设备层。本章还规定了车票处理单元(TPU)及功能,TPU属于车站终端设备层。
AFC系统涉及的各级子系统包括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维修中心系统、培训中心系统、测试系统、车站计算机管理系统、车站终端设备等功能实现均应遵循本章的定义,本章未定义的功能,应遵循运营业主的实际需求。
北京市轨道交通联网收费系统标准 第七部分:系统构成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AFC系统的结构、构成和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功能。
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的设计、制造、管理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4 系统结构
北京轨道交通AFC系统总体分为四层,系统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别对应AFC系统层次中线路控制中心层、车站管理系统层及车站终端设备层。车票处理单元(TPU)及功能,TPU属于车站终端设备层。
AFC系统涉及的各级子系统包括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维修中心系统、培训中心系统、测试系统、车站计算机管理系统、车站终端设备等功能实现均应遵循本部分的定义,本部分未定义的功能,应遵循运营业主的实际需求。
4.1 系统层次
北京轨道交通AFC系统分成如下四层结构:
4.1.1 第一层:轨道交通清算管理中心计算机系统(ACC)
ACC实现北京轨道交通路网内各运营商与AFC系统相关的统一业务协调以及系统和安全管理。功能包括:轨道交通AFC系统内一票通及一卡通的运营管理及票务管理;轨道交通AFC系统与北京市一卡通系统的清算、对帐;各线间的清算;一票通票卡的发行管理;各线路AFC系统的接入;各线路AFC系统间的信息交换;轨道交通AFC系统的密钥安全管理;轨道交通AFC系统整体与外部系统之间的交互及对外的信息服务。
4.1.2 第二层:线路中心计算机管理系统
线路中心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北京轨道交通路网内线路AFC系统运营管理,由线路控制中心(LC)、票务管理中心(TC)和维修管理中心(MC)组成。功能包括:接受ACC系统指令,实现所辖线路的运营管理;实现所辖线路的票务管理并与ACC进行对帐;实现所辖线路的设备管理及维修维护管理;当发生与ACC的通信故障等必须由线路独立运行时,独立管理所监控线路系统的运行。
北京轨道交通线路管理中心包含单线路LC系统和多线路LC系统(简称MLC系统)两种形式。其中MLC将多条线路系统车站系统及设备集中在一个中心系统实现运营管理,包括一个多线路控制中心系统、一个多线路票务中心系统和一个多线路维修中心系统;统一实现与ACC进行对账,并实现集中及分线路条件下的车站系统及设备管理。
4.1.3 第三层:车站计算机管理系统(SC)
实现车站范围内AFC业务管理及系统和安全管理。功能包括:接受LC或MLC的系统指令,实现车站内的运营管理、票务管理、设备监视和维修维护管理。当发生与LC或MLC的通信故障等必须由车站独立运行时,独立管理所监控系统的运行。
4.1.4 第四层:车站终端设备 (SLE)
连接SC系统完成AFC系统内售票、检票、补票、查询等功能,满足联网售检票的要求。车站终端设备应包括自动售票设备、半自动售票设备、自动检票设备、票卡充值设备、票卡查询设备、补票设备等。
4.2 AFC系统构成要素
线路AFC系统由线路控制中心LC、票务中心TC、维修中心MC、车站控制中心SC、车站终端设备SLE、车票处理单元TPU共同构成。TPU为最底层单元产生系统内的票卡原始数据,LC负责与ACC进行数据交换。
AFC构成要素与系统层次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AFC构成要素与系统层次关系图
4.2.1 LC
LC负责线路AFC系统整体与ACC系统进行交互;负责管理线路系统运营,管理线路内各车站系统。其职能如下:
—— LC从ACC下载票务运营参数,结合线路运营管理需要定义AFC系统参数;将AFC系统参数下发给SC使用。
—— LC接收SC上传的各类状态,进行运营监控。
—— LC接收SC上传的数据,进行数据处理。
—— LC将ACC要求的交易数据传送给ACC,与ACC进行清算对帐。
—— LC通过权限管理控制各站内人员对功能的访问,记录各类操作情况。
LC功能包括:权限管理、运营管理、收益管理、参数管理、数据管理等并出具报表。
4.2.2 TC
线路AFC系统内票务管理的中心系统TC,负责线路内车票管理。其职能如下:
—— 响应ACC的车票调配;向ACC提出车票调配申请。
—— 监视线路内各站以及全线的车票库存量。
—— 协调线路内各车站之间的车票调配,实施动态调配。
—— 根据运营需要完成车票的预赋值及其抵消。
包括以下功能:车票库存管理、车票库存监视、班次管理、预赋值管理并提供报表。TC包括E/S设备(E/S设备的功能:车票分拣、预付值)。
4.2.3 MC
线路AFC系统内维修管理的中心系统MC,负责线路内所有AFC设备的维修管理。其职能如下:
—— 接收各车站设备的状态,监视状态。
—— 接收并保存各车站设备的故障状态,监视故障、管理故障历史数据。
—— 管理线路AFC系统备品备件数据及状态。
—— 管理并维护线路AFC系统内的维修信息。
包括以下功能:维修计划管理、故障记录、维修记录、备件库存管理,并提供报表。
4.2.4 SC
线路AFC系统内车站管理系统SC,负责车站的运营、票务管理。其职能如下:
—— 接收LC下发的AFC参数,并下发给SLE。
—— 接收SLE发送的状态及运营数据,监视车站运营。
—— 接收SLE发送的数据,并转发给LC。
—— 实现SLE的控制和现场管理。
包括以下功能:运营监视、车站运营控制、参数管理并提供报表。
4.2.5 SLE
车站AFC系统中面向乘客服务的终端SLE,负责售、检、验票。其职能如下:
—— 接受SC下发的命令及参数,并下发给TPU。
—— 并按照命令及参数的要求运行,实现各自的功能。
—— 收集TPU产生的车票交易数据,并转发给SC。
—— 产生运营数据及各状态等信息上传给SC。
SLE设备及功能如表1所示。
表1 SLE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
功能
说明
1
AG
检票
控制乘客进出站的通行控制的设备(含TPU)
2
TVM
售票、充值
提供乘客自助购票服务的设备(含TPU)
3
BOM
售票、补票、充值、修复、替换、退款、车票查询
由站员操作、为乘客提供售票服务的设备(含TPU)
4
OFB
离线式BOM(含TPU)
5
PCA
检票、验票、车票查询
站员手持,为乘客提供检票服务的设备
6
AVM
充值
提供乘客自助充值服务的设备(含TPU)
7
EQM
车票内信息查询
提供乘客自助车票查询服务的设备(含TPU)
4.2.6 TPU
包含了读写器硬件(含天线)以及车票业务处理功能的独立工作单元TPU,在SLE的控制下与车票进行交互,完成对一卡通、一票通车票处理,产生一卡通、一票通标准所要求的交易数据;与SLE进行交互,接收处理车票所需要的参数,并将所产生的交易数据提交给SLE。
TPU与SLE的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TPU与SLE关系图
TPU的应用软件在读卡器上运行,负责如下功能:
—— 车票业务处理,包括:运行时间的获取、运营模式的获取、票价表的获取、UD数据的生成、车票业务逻辑处理、费率计算、黑名单处理等。
—— 车票读写处理,包括:卡读写及安全认证等。
SLE负责管理交易审核数据、一卡通累计交易序号、一票通的UDSN。
5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功能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应具备表2中所列的功能。
表2 线路管理中心功能部署列表
序号
中心系统
功能名称
1
线路管理中心系统
运营管理
运营开始/运营结束
2
运行时间管理
3
模式管理
4
设备监视
5
客流监视
6
查询与ACC系统交换数据
7
参数/软件管理
参数版本制作
8
参数草稿版本发布
9
参数版本同步
10
参数版本切换
11
参数版本查询
12
时钟同步
自动时钟同步
13
强制时钟同步
14
手动修改时钟
15
现金收益管理
16
数据管理
数据传输
17
数据备份
18
数据恢复
19
数据导入导出
20
权限管理
操作员管理
21
角色管理
22
功能管理
23
权限分配
24
设备访问管理
25
审计管理
数据审计
26
传输审计
27
操作审计
28
站区管理
29
日志管理
30
报表管理
31
票务管理
32
维修维护管理
33
历史数据管理
34
专项数据查询
35
清算对账
36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系统维护
37
票务中心系统
运营管理
运营开始/运营结束
38
运行时间管理
39
设备监视
40
客流监视
41
参数/软件管理
参数版本同步
42
参数版本切换
43
参数版本查询
44
时钟同步
自动时钟同步
45
手动修改时钟
46
现金收益管理
47
数据管理
数据传输
48
数据备份
49
数据恢复
50
数据导入导出
51
权限管理
设备访问管理
52
审计管理
数据审计
53
传输审计
54
操作审计
55
日志管理
56
报表管理
57
票务管理
58
维修中心系统
运营管理
运营开始/运营结束
59
运行时间管理
60
设备监视
61
参数/软件管理
参数版本同步
62
参数版本切换
63
参数版本查询
64
时钟同步
自动时钟同步
65
数据管理
数据传输
66
数据备份
67
数据恢复
68
数据导入导出
69
权限管理
设备访问管理
70
审计管理
操作审计
71
日志管理
72
报表管理
73
维修维护管理
74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系统维护
75
线路管理中心培训系统
运营管理
运营开始/运营结束
76
运行时间管理
77
模式管理
78
设备监视
79
客流监视
80
查询与ACC系统交换数据
81
参数/软件管理
参数版本制作
82
参数草稿版本发布
83
参数版本同步
84
参数版本切换
85
参数版本查询
86
时钟同步
自动时钟同步
87
强制时钟同步
88
手动修改时钟
89
现金收益管理
90
数据管理
数据传输
91
数据备份
92
数据恢复
93
数据导入导出
94
权限管理
操作员管理
95
角色管理
96
功能管理
97
权限分配
98
设备访问管理
99
审计管理
数据审计
100
传输审计
101
操作审计
102
站区管理
103
日志管理
104
报表管理
105
票务管理
106
维修维护管理
107
历史数据管理
108
专项数据查询
109
清算对账
110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系统维护
5.1 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应满足运营人员日常运营管理需要,对系统运行时间、运营模式、设备工作情况、线路客流情况进行查询及管理。运营管理应报告运营开始、运营结束、运行时间管理、模式管理、设备监视、客流监视、查询与ACC系统交换数据等子功能。
5.1.1 运营开始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应在每个运营日依据运行时间表自动完成运营开始。当运行时间表停用时,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手动执行运营开始。
运营开始应完成与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时钟同步功能、检查当前运营日是否正确、与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进行参数及软件同步功能及记录运营开始结果功能等。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运营开始失败,不应影响所辖各车站计算机系统的运营。
5.1.2 运营结束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应在每个运营日依据运行时间表自动执行运营结束功能,完成一个运营日的数据处理工作,进行数据统计、数据准备工作。当运行时间表停用时,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手动执行运营结束。
运营结束应完成与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时钟同步功能、与票务中心系统以及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进行传输审计、对各类数据进行统计,产生报表数据(包括运营日/结算日)、依据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对帐要求,产生对帐基础数据功能等。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运营结束失败,不应影响所辖MC、票务中心系统和各车站计算机系统的运营。
5.1.3 运行时间管理
5.1.3.1 运行时间表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票务中心系统及所辖车站以及设备的运行时间表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在工作站上制作。运行时间表作为一类参数进行制作、编辑、版本控制、分发。运行时间表通过手工或自动发发布到车站计算机系统。各级系统和设备依据运行时间表执行自动任务。
5.1.3.2 车站停售时间表
全路网的车站停售时间表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在工作站上制作。车站停售表作为一类参数进行制作、编辑、版本控制、分发。车站停售时间表通过手工或自动发发布到车站计算机系统。车站计算机系统根据设备自动停售车站时间表向设备(BOM,TVM)发送命令停售指定车站车票。
5.1.3.3 执行运行时间表
运行时间表已启用的状态下,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自动检查运行时间表,依据时间表指定时间自动执行运行任务。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记录自动任务运行结果。
5.1.3.4 临时指定停售车站
停止销售指令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选择所辖某车站进行设置,并将该指令下发到所辖车站。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记录指令下发执行情况。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所辖各车站设备接收到停售命令后,停止/恢复销售到达该车站的车票。
5.1.3.5 延长运营时间
设置延长运营时间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选择所辖某一线路或所辖多个(可选全部)线路进行设置。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将该指令下发到该线路所有车站车站计算机系统并记录指令下发执行情况。
延长运营时间的线路的全部车站计算机系统运营日切换时间点将延长至指定的时间。该线路全部车站计算机系统和设备的自动运行时间表以及车站计算机系统的车站停售时间表失效。
延长运营时间命令在当前运营日有效。
5.1.3.6 设置24小时运营
24小时连续运营模式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选择某一个或多个(可选全部)所辖线路进行设置。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将该指令下发到该线路所有车站车站计算机系统并记录指令下发执行情况。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所辖各车站设备接收到24小时运营命令,并依据24小时运营规定处理票卡。该线路全部车站计算机系统和设备的自动运行时间表以及车站计算机系统的车站停售时间表失效,运营结束和运营日切换不受影响。
5.1.3.7 取消24小时运营
取消24小时连续运营模式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工作站上选择某一个或多个已处在24小时连续运营模式的(可选全部)所辖线路进行设置。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将该指令下发到该线路所有车站车站计算机系统并记录指令下发执行情况。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所辖各车站设备接收到取消24小时运营命令后,依据非24小时运营规定处理票卡。
5.1.4 模式管理
5.1.4.1 运营模式设置
运营模式(包括正常和降级模式)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选择某一所辖车站进行设置。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将该指令下发到制定模式车站车站计算机系统,并记录指令下发执行情况。
模式发生车站转换至所设置的模式后,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将车站模式变化通知发送给所辖各车站计算机系统,并通知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记录模式变化历史,产生新的模式履历文件,通过参数同步流程下发给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
5.1.4.2 模式履历设置
车站的模式履历(包括正常、降级、紧急模式)是当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与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脱机或所辖车站为模式发生站且与线路中心管理系统通讯中断时,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进行设置。
模式履历设置分为两种情况:
—— 在不同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范围内:当模式发生站所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与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之间出现通信中断时,为保障模式正常下发到本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所辖各站终端设备,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设置非本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所辖车站的运营模式通知,将车站模式变化通知下发到所辖各车站车站计算机系统。
—— 在同一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范围内:当模式发生站车站计算机系统与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之间出现通信中断时,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设置该车站的运营模式通知,将车站模式变化通知下发到所辖各非模式发生车站和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记录模式变化历史,并产生新的模式履历文件,通过参数同步流程下发给所辖各车站车站计算机系统。
5.1.4.3 模式履历查询
全路网的模式履历记录可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查看。
5.1.4.4 模式历史查询
全路网的模式历史记录可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查看。
5.1.5 设备监视
5.1.5.1 车站监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员在工作站上实时监视所辖各线路、各车站运行状态、网络状态和运营模式。
5.1.5.2 服务器监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员在工作站上实时监视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以及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系统各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的运行状态和网络连通状态。
5.1.5.3 设备监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模拟车站设备的布置,图形化地实时监视各车站网络运行情况、设备的通信状态、设备运行状态及故障情况。
设备监视状态种类如表3所示。
表3 设备监视状态种类
序号
设备监视状态种类
1
网络连通状态
2
设备运营模式
3
设备工作模式
4
设备服务模式
5
设备登录状态
6
设备关键部件状态
7
设备数据传输状态
8
设备票箱状态(安装情况、票箱编号、装票数量、已满、将满、已空、将空)
9
设备钱箱状态(安装情况、钱箱编号、币种、面额、枚数/张数、金额、将空、已空、将满、已满)
5.1.5.4 报警方式设置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通过选择设备故障级别、异常级别、状态类型来设置不同的报警方式。报警方式包括:文字提示、弹出报警对话框、声音报警、监视界面上闪烁报警,特殊提示报警(在系统运行的过程中,在任何一个操作界面中,当出现该类异常时,能立即弹出并正确显示异常报警)。
5.1.6 客流监视
5.1.6.1 客流监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依据整个系统、所辖线路、所辖车站、所辖某组设备、所辖某类设备、所辖某台设备等查询条件,查看所辖线路、车站的实时客流情况,实时客流数据依据设置时间间隔自动刷新。
5.1.6.2 客流阀值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上制作、编辑、修改、查看所辖车站、站厅、设备组的客流报警上限阀值和客流报警监测时间。客流阀值表作为一类参数进行制作、编辑、版本控制、分发。客流阀值表参数通过手工或自动发发布到车站计算机系统。
5.1.7 查询与ACC系统交换数据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站依据日期、时间段、线路、数据类型等条件,查询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与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情况,数据包括一票通交易数据、一卡通交易数据、一票通参数数据、一卡通参数数据、其它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约定的数据。
5.2 参数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参数按照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一卡通类参数、运营类参数、维护类参数进行分类管理。参数管理包括参数版本制作、参数草稿版本发布、参数版本同步及参数版本查询等子功能。
5.2.1 参数版本制作
参数版本制作包括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接收并保存ACC下发的ACC参数和一卡通参数,同时将该参数转换为AFC系统内部参数。另外,授权操作员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进行AFC系统专用参数的设置,可编辑为草稿版本参数进行保存,也可编辑为发布版本进行保存。被编辑为发布版本的参数通过设定,可即时下发到车站计算机系统。
5.2.2 参数草稿版本发布
参数草稿版发布指操作员在工作站上选择草稿版参数进行修改后,指定为正式发布版参数,或指定一个/多个车站或一台/一组/一类设备使用某正式版本的参数。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通过参数同步将发布版参数下发的所辖车站、维修中心系统和票务中心系统。
5.2.3 参数版本同步
当车站计算机系统、MC和票务中心系统通信恢复、运营开始或操作员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上设定参数下发时,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向所辖SC、维修中心系统和票务中心系统必须进行参数同步。
5.2.4 参数版本切换
参数版本切换由系统判定参数生效时间,如果达到生效时间则将来版参数切换成当前版。
5.2.5 参数版本查询
操作员可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查询维修中心系统、票务中心系统、所辖各车站计算机系统、各终端设备的所有参数版本的信息。
5.3 软件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软件管理通过文件下载方式,基于软件程序版本号进行版本控制,根据生效日期控制各级系统、工作站、终端设备应用程序是否生效。
终端设备应用程序包括闸机、自动售票机、半自动售票机、查询机、编码分拣机和读写器的应用程序。
各级系统应用程序包括车站计算机系统应用程序、线路中心系统应用程序、票务中心系统应用程序。工作站应用程序包括线路中心系统工作站、车站计算机系统工作站和票务中心系统工作站应用程序。
5.3.1 软件版本制作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授权操作员在工作站上选定设备类型,进行软件版本的制作。
5.3.2 软件版本发布
软件版本发布包括设定软件版本发布计划、软件版本发布范围、软件版本更新方式、软件版本生效时间等。
5.3.3 软件版本同步
软件版本同步是将已发布的软件版本同步到指定车站。
5.3.4 软件版本切换
软件版本切换功能检查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软件版本,设置相应的版本类型和版本状态。
5.3.5 软件版本查询
操作员查询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软件版本的状态,包括版本同步状态、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的软件版本状态、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的软件版本状态等。
5.4 时钟同步
AFC系统原始时钟源位于ACC,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与ACC的时钟源进行时钟同步。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作为AFC系统内的时钟源,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的工作站、票务中心系统和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与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进行时钟同步。
5.4.1 自动时钟同步
自动时钟同步由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根据设定的时钟同步时间间隔定时发起,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向ACC获取时间,自动进行时间同步。
5.4.2 强制时钟同步
强制时钟同步由操作员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上发起,对维修中心系统、票务中心系统和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进行强制时钟同步。
强制时钟同步时,维修中心系统、票务中心系统和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不检查时钟差异,直接修改本地时间。
5.4.3 手动修改时钟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服务器系统允许授权的操作员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上手动设置服务器时钟。时钟修改成功后,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向维修中心系统、票务中心系统和所辖车站计算机系统发送强制时钟同步命令进行强制时钟同步。
5.5 现金收益管理
LC收集各车站计算机系统产生的现金收益数据,并进行统计核算,形成全线路完整的现金收益核算数据,并出具相应统计报表的功能。
现金收益核算数据的统计在运营结束时进行。
5.6 数据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从所辖车站车站计算机系统接收各类数据,并将数据按照ACC和一卡通指定的格式转发给ACC。各类数据的存储和备份依据数据保存周期进行处理。
数据管理功能包括数据传输、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数据导入导出等子功能。
5.6.1 数据传输
5.6.1.1 状态数据传输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从车站计算机系统、维修中心系统、票务中心系统接收状态数据并保存。
5.6.1.2 交易数据传输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从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接收并保存交易数据,并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按照ACC和一卡通的数据格式要求组织数据并发送给ACC。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和ACC之间的数据传输协议和数据格式遵循ACC规定,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与ACC之间的数据传输为定时传输。
5.6.1.3 业务数据传输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从车站计算机系统接收并保存业务数据。
5.6.2 数据备份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每日运营结束后,依据数据备份策略,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将其保存在本地存储设备上。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记录操作日志和数据备份执行结果。
各种数据依据其关键程度、数据量确定不同的备份方式及备份周期。在备份结束后,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对备份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在故障后能成功恢复被备份的数据。
5.6.3 数据恢复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员根据运营要求,依据备份恢复策略,从已备份的数据中选择需恢复的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操作。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记录操作日志和数据恢复执行结果。
5.6.3.1 数据清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每日运营结束后,依据数据保存周期(参数配置)自动执行过期数据清理。操作员也可依据运营要求,手动执行过期数据清理。
5.6.3.2 数据归档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每日运营结束后,将历史服务器上的过期数据进行归档存储,清理过期数据。
5.6.4 数据导入导出
5.6.4.1 数据导入
维修中心操作员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上将存储在合法移动介质上的交易数据、业务数据、对账数据、轨道交通AFC清算管理中心/一卡通参数数据导入到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系统中。
5.6.4.2 参数软件导出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员在工作站上选定的参数信息、参数文件、软件信息、软件文件写入移动存储中。
5.6.4.3 参数导入
当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与ACC通讯中断,无法在线接收参数时,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员在工作站上将ACC和YKT提供的参数文件从合法的移动存储介质导入到系统中。导入的参数必须经人工确认后方可发布。
用于导入的ACC和一卡通参数文件的名称、格式等遵循ACC和一卡通规定执行。
5.7 权限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所有系统用户的用户信息、权限分配、设备访问控制。其下级系统只能进行信息查询和日常操作。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的权限管理包括管理系统内用户信息、控制系统内用户对设备的访问、控制系统内用户对系统功能的访问、通过操作员管理类功能对操作员的信息进行维护、通过设备访问管理类功能对设备访问进行控制、通过角色管理类功能对系统功能访问进行控制。
5.7.1 操作员管理
5.7.1.1 操作员信息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进行添加、删除、修改、启用、停用操作员等功能操作。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还可依据操作员编号(可模糊查询)、操作员状态、创建日期等条件查询符合条件的操作员信息。
5.7.1.2 操作员密码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重新设置指定操作员的密码为缺省密码(初始密码可根据实际运营需要进行设定)。
5.7.2 角色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进行创建角色、删除角色和角色信息查询等操作。
5.7.3 功能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进行设备功能管理操作,可查看并维护系统内各类设备(含工作站)具备的、可用于权限分配的功能列表。
5.7.4 权限分配
5.7.4.1 维护角色和功能的对应关系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查看角色和功能的对应关系表,管理员可重新分配角色和功能的对应关系,包括删除关系和增加关系。从属于该角色的操作员权限被设定为修改后的权限。
5.7.4.2 维护操作员和角色的对应关系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查看操作员和角色的对应关系表,管理员可重新分配操作员和角色的对应关系,包括删除关系和增加关系。操作员的权限被设定为对应角色所拥有的权限。
5.7.4.3 维护操作员和工作场所的对应关系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查看并维护操作员和工作场所的对应关系。线路中心管理系统通过工作场所来限制操作员可访问的系统设备和系统功能。管理员可重新分配操作员和工作场所的对应关系,包括删除关系和增加关系。修改后的操作员可访问已分配的工作场所的相应设备。
5.7.4.4 权限信息查询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依据访问场所、操作员编号、操作员姓名、角色ID、角色名称、设备类型、功能分类、功能ID等条件查询符合条件的权限信息。
5.7.5 设备访问管理
5.7.5.1 操作员登录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维修中心系统操作人员通过不同用户ID登录工作站,操作员权限认证成功后,方能进行相应角色权限的操作功能。
5.7.5.2 操作员锁定
当操作员连续N(参数配置)次输入密码错误,设备或工作站将该操作员锁定,并将锁定结果上报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员被锁定后,无法登录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系统中的设备。
5.7.5.3 操作员解锁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选择需解锁的操作员信息,确认进行解锁。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将解锁信息通知其它子系统(如车站计算机系统)。
未被解锁的锁定操作员在下一运营日自动解锁。
5.7.5.4 密码修改
操作员录入操作员ID、原密码和新密码,工作站连接到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进行密码检查。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修改操作员密码为新密码,并记录密码历史。
5.7.5.5 操作员登出
已登录的操作员完成工作后,退出工作站或设备。工作站或设备注销该操作员的登录状态。工作站记录操作日志,并将退出登录结果发送给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依据该结果修改该操作员的登录状态。
5.7.5.6 强制退出登录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员在工作站上选择已登录的工作站或设备,向指定工作站或设备发送控制命令,工作站或设备接收到该命令后,使当前操作员退出登录状态。工作站或设备记录操作日志,线路中心管理系统记录操作日志。
5.7.5.7 无操作自动退出
设备或工作站在检测到操作员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操作时,应自动退出登录状态。设备或工作站记录操作日志。
5.8 审计管理
审计管理包括数据审计、传输审计和操作审计。授权操作员可以在维修中心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查询审计结果,查询结果可以导出报表并打印。
5.8.1 数据审计
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对设备上传的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并与设备上传的累计寄存器数据进行核对,同时生成相关数据审计报表。
5.8.2 传输审计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对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向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指定时间间隔(时间间隔为参数)上传的传输数据包信息进行审计,当发现有数据包未上传,则向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下发重传数据包的命令,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根据此命令重传数据包。
5.8.3 操作审计
操作员在终端设备、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维修中心系统/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上进行的操作均需记录操作日志,终端设备、车站计算机系统/票务中心系统/维修中心系统定时向线路中心管理系统上传操作日志,操作员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查询操作日志信息。
5.9 站区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操作员在工作站上进行设置和修改、维护站区。站区工作站可执行站区内车站的设备监视和客流监视以及票卡库存查询和票卡调配功能。
站区管理包括:站区信息维护、权限管理、票卡调配、设备监视、客流监视。
5.9.1 站区信息维护
本功能提供授权操作员在线路中心管理系统工作站进行站区的管理功能,包括:增加、修改、删除站区以及站区的查询。
5.9.2 站区设备监视
站区工作站可监视本站区所属的车站终端设备状态。
5.9.3 站区客流监视
站区工作站可监视本站区所属的车站客流和站区的统计客流。
5.9.4 站区票卡管理
站区工作站可进行本站区所属的车站票卡管理。
5.9.5 站区权限管理
站区工作站可进行本站区所属的权限管理。
5.10 日志管理
设备和系统在发生操作时,设备和系统记录操作日志,并定时上传日志到上位系统,最终发送到线路中心管理系统。
操作员在工作站进行重要操作时,记录操作员操作日志,并定时上传到上位系统,最终上传到线路中心管理系统。
日志类型分为:自动运行的任务日志、操作员操作日志、服务器事件日志和通讯日志。
5.11 报表管理
线路中心管理系统的报表管理为分层次管理。各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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