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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从句法范畴到语义地图
第一章 句法讨论和激进构式语法
1.1 导言
构式语法是这样一种句法理论,它的特征是认为语法结构被表征在说话者的心智mind中。你可能会问语言学领域需要另一个句法表征模式吗?模式已经够多的了,一种句法理论对另一种并无明显的优越性。生成语法诸多学派发展成熟,有一系列的复杂的表征式表征各种语法结构。所以,学习一种句法理论就像学习一种人类语言。一种句法理论提出一套技术性语言描述人类语言的结构。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合适的句法理论尤为重要,但什么是恰当的呢?
提出激进构式语法是为了解释单一语言和世界语言句法事实的多样性。产生于对句法讨论的方法论的重新评价,这些方法论至少从结构主义时期就开始使用。
激进构式语法的激进之处在于它提出的理论跟以前的句法理论有一个急剧的断层break。在本书中,我认为语法结构的所有方面的形式表征都是属于特定语言的。换而言之,激进构式语法跟其他句法理论使用的句法工具背道而驰。在本书中,读者将找不到表征句法结构的一系列形式化词汇。在这个意义上,激进构式语法是对所有句法理论的一个终结。
(按:按此,RCG在语言观上持相对主义,准确的说应该是温和的相对主义。持此观点的还有戴浩一的认知功能语法。这样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类语言的共性在哪里?语言底层是什么?人类具有共同的认知基础,遵守共同的交际原则,有共同的表达需要,这应该是语言的底层,但是表现形式上则不完全相同,还可能是大异。)
另一个激进之处在于它重返句法基础部分,重新开始。我们之所以抛开以前的工具,是因为语言学家在句法讨论中使用的基本方法—分布分析法—有着根本的问题。分布分析法跟句法结构原子论是相容的。
相反,RCG认为构式是句法表征的基本单位,语类由它们身处其中的构式派生,就像分布分析法所暗示的一样。
构式具有初始地位,初始句法语类是不存在的,这是RCG理论的核心。也不假定任何句法关系的存在,构式的唯一内部句法结构是整体部分结构:构式的句法结构由构式的基本单位和角色组成。
(张伯江:基本语类和语法关系被看做是由构式派生出来并且只能由构式来定义。这就是构式语法最为激进之处。)
1.2 句法方法论和句法理论
1.2.1句法分析的基本问题
语言学是经验科学,任何句法理论必须是从人类语言的事实中发展出来。因此,句法分析有两个紧密相关的基本问题:一个是理论,一个是方法论。
当代句法理论提出的理论问题:说话人头脑中的语言知识的本质是什么?它该如何表征出来?也即什么是恰当的句法理论,或者句法表征理论。
对第一个问题的认为是对语法共性UG的研究,UG这个术语往往会与生成语法的天赋假说联系起来,但我们可以讲它定义得广义一点:虽然天赋的特征必然是普遍的,但是人类语言的普遍特征不必是天赋的。
对此问题的回答不外乎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两种。语法是否是自足的,成为焦点。我不讨论语法自足的问题,我想把视线集中到两派都接受的事实上:形式-功能(句法-语义)的投射至少有某种程度的任意性,因此形式至少某种程度上独立于功能。
1.1中提到的所有句法理论都有一个对UG本质的基本假定:UG是由一系列原子句法初始单位(语类和关系)组成的,这限定了句法结构及其制约条件。这是个别语法的建筑基石。
理论问题大多数教科书或句法理论都有强调,但经验科学在理论之前有一个方法论的预设:有没有一个通行的语言普遍方法来证实个别语法句法元素的存在,这些元素是句法理论的基本单位。
1.2.2 分布分析法:句法讨论的基本方法
说明什么是分布分析法,分布分析法是经验的语法分析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离析出基本单位,然后建立复杂的结构。但是也曝露出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只有把构式(复杂句法结构及其意义)看做是语法表征的基本单位而不是语类,才能解决。
1.3 构式和构式语法
1.3.1 构式语法讨论
构式语法是对成分模式的一个反对。当今的很多语法体系有一个基础的理念:认为除了词汇(唯一跨越语音语义句法成分的,表征它们的约定联系)之外,各种不同的语法属性由离散的成分来确定。
构式语法产生于对成分模式分析难题,即习语的关注。习语是指句法或语义上独特的语言表达,因长度大于词,所以如果不采用一些特殊的机制不能简单归入词汇。有些习语属于词汇意义上的独特,使用其他地方没有的词项,如:kith and kin家庭和朋友。它们被视为句法和语义的非常规,因为未见过的词没有独立的句法和语义地位。用见过的词但是句法独特,称作超语法习语,all of a sudden; 还有一些语义独特的习语。
上述的习语都是完全独立的。而或多或少有些图示化的习语,最需要有一个理论去解释它们。有些习语并非完全词汇特别或独立,而是包含整个句法语类,允许大量的词和短语来例示这些语类。这是部分图示化的习语。部分图示化习语也跨越了菲尔墨所说的那三种类型。Fillmore认为我们这些习语视为构式。构式可以视为跟词一样的表征类型,只是句法上复杂一点,至少部分程式化。F进一步提出:常规的句法和语义解释规则也是构式。它们之间唯一的差别是只是前者完全是图示化的,后者保留一些独立的成员。这样词和句法结构之间就存在一个连续统。
复杂且通常图示化-----句法
复杂且通常特别-------习语
复杂但粘着------------形态
原子且图示化--------句法语类
原子且特别----------词或词汇
构式之尾开始摇摆句法之犬:从词到最一般的句法语义规则,一切都被视为构式。即构式语法泛化至任何语法结构。构式语法的诱人之处在于它能提供一套统一的语法表征模式,同时包含比成分模式范围更为广泛的经验现象。但是,倒数第二个在激进构式语法模式中并不存在。
按:既然词汇、短语只要加上语调就是句子,那么如果把词汇短语都看成是构式,可以很方便对成句作出统一的说明。进一步,形容词动词都是语义附着的,从习得和经验看都不是单独习得的,而是在构式中习得的,那么它们是构式吗?如果不是,那么就得承认只有名词,某些名词是构式,带有动词形容词的短语也是构式。句子是构式吗?语篇是构式吗?从整体到部分,那么语篇应该是最大的整体。如果承认句子是独立的交际单位,那么我们可以单独研究构成句子的那些构式。
独立指称事物的名词---动词形容词构成的短语
这是两类基本构式。
1.3.2 句法和语义结构:构式分析
这一部分介绍一些分析语法构式的结构的基本概念和描写术语。构式是一个符号单位。构式的意义指的是所有构式功能的规约化方面。与成分句法理论的差异在于,构式语法认为形式和规约意义的符号连接是内在的,后者认为是外在的。比较生成语法,介绍和定义构式语法术语。构式语法和生成语法都认可语法单位的整体部分结构,除此之外,两者区别很大。首先,构式语法把语法单位看成是象征单位,即形式和意义的配对。所以,一个构式的表征必须构式的形义对应关系。我们称之为象征关系。为讨论方便,把句法结构的组成部分叫elements,语义结构的组成部分叫components。两者组成的象征单位叫unit。除了象征关系还有语义关系和句法关系。
并谈到传统句法术语的模糊性,使得句法结构分析混乱。作者主要分析了主语的模糊性问题,主语混淆了一个构式里的两种类型的关系:即句法角色和句法关系。最后,激进构式语法所要求的唯一一种句法结构就是整体-部分结构。这样看的话,似乎构式语法比较寒酸,但是别忘了,除了句法关系,构式语法还设定了象征关系和语义关系。
1.3.3 构式语法的构式组织
构式语法中的构式不是无组织的构式清单,构式组成了一个关于说话人语言规约知识的结构性清单。构式语法学家们致力于此,建立一个构式分类网络,每一个构式都是这个分类网络上的一个节点。任何在形态语音、句法、词汇、语义、语用或话语功能特征上具有独特性的构式都必须视为一个独立的节点。每一个构式是链条上更图示化的构式的一个实例instance。但语法构式无法构成一个严格的分类等级,任何在等级中的构式都是多面的配对pairs。
任何具体话语的结构是由一系列带有区别性的图示化概括性的的构式来指定的。构式语法句法知识的分类组织是句法结构根据其语法特点纳入各个类。据此人们期望看到句法知识跟其他范畴的组织原则是一致的,比如词汇范畴,事实证明是这样的。
有些构式是多义的,多种意义或用法。一些构式义是从基本义隐喻扩展而来。跟词汇项没啥两样。
构式,如同词汇项一样代表一个类,构式语法在构式分类模式上借用了认知范畴化理论。
1.4 分布分析法和跨语言共性
分布分析法应用于跨语言分析时有两个严重的问题:第一,一种语言用来定义语类的结构在另一种语言里却没有;第二,即使找到类似的结构存在,但是其分布会有很大差异,这样得出的语类跟我们熟悉的英语或其他印欧语也会有很大差异。
1.4.1跨语言分布分析的问题
1.4.1.1 语言结构的非普遍性
1.4.1.2 跨语言分布的极大差异
1.4.2 跨语言机会主义方法及其问题
1.4.3 一个可替代的观点:没有一个普遍约定的原子单位
1.5 分布分析和个别语言的语法表达
1.5.1在个别语言使用分布分析的问题
1.5.1.1不同结构间分布的错配
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哪一个或者两个应该或不应该用来界定某个语类。
1.5.1.2次类和兼类成员
1.5.1.3缺乏对词汇项的排他性分割
1.5.2 语言内方法的机会主义者和他的问题
1.5.3另一个观点:没有原子语法初始单位
分布方法在逻辑上的循环论证问题:用结构定义语类,用语类作为初始单位定义结构。当然,如果没有错位现象,那么就不会有逻辑问题,但是事实并非如此。错位的理论问题在于原子句法初始单位的设定意味着所有分布都应该契合一致,而不仅仅是相似。
1.6 激进构式语法:常遇到的问题
1.6.1没有原子初始单位如何建立语法理论
初始单位不必非得是原子单位,两者可以分离。原子单位是该理论中那些不能再进一步分割为更小的单位;初始单位是指那些结构和表现上不能根据该语法理论中的其他单位定义的单位。
初始单位和原子单位在逻辑上的独立,可以使我们队还原论和非还原论这两种科学理论作出准确的定义。还原论从最小单位开始,根据原子初始单位的组合来定义更大的或更复杂的单位。此种当代句法理论的差异主要在于句法初始的约定和制约它们组合的规则。认为初始单位是原子单位。认为初始句法结构是复杂的理论属于非还原论。非还原论从最大的单位出发,根据小单位与大单位的关系来定义它们。
激进构式语法属于非还原论者,区分原子单位和初始单位,它们在逻辑上并不冲突。认为构式是初始单位,语法可以建立在初始单位基础上。但并不否认构式可以分解为部分,由部分构建而成,区别在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部分之所以有意义在于它在整体构式中起到的作用。一个具体的语类例不能独立于构式之外,只能根据它所在的构式来定义。
1.6.2 能否用特征代替语类
将语类分解为特征的做法比还原论走得更远,与激进构式语法是相对的。但另一方面,定义句法语类的特征可以用来解释载有该特征的词或短语的分布,可以纳入激进构式语法。
1.6.3 RCG会造成语类增生吗?如何标记它们
语类不是初始单位,所以这不成问题,事实上语言学家们乐于按自己的期望标记语类,标记语类是一个具体语言描写中的实际操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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