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成都户籍改革
2003年以来成都五次户籍政策调整:
户籍改革事实
新华网:2010年11月16日,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宣布:成都市将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公民基本权利不平等现状,计划到2012年实现成都全域内城乡统一户籍。其中,“城乡自由迁徙”、“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统一的住房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突破成为该市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和亮点。
户籍改革措施
自2003年以来,成都市包括这次调整在内,前后共进行了五次户籍政策调整。应该说,这次是最系统、最深入、最全面的一次调整。因为根据上述“意见”规定,在2012年底前,成都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保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四川在线: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人的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农民可以带着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进城落户,享受平等的住房、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城镇居民也可到乡下落户,租一块地开心种菜。
四川在线:《成都户籍改革 为500万农民打开“城门”》“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成都市决策者解析思路。基于这一理念,成都决定实行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随着人口自由流动,户籍也跟着自由迁徙,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的一致。“在技术上和费用上都具备可行性。”秦代红表示,目前就业、纳税、信用、社保等,成都市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一套信息数据,只要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将全市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就能为户口自由迁徙打开通道,“这项工作计划在2012年底前完成。”
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则为城镇居民下乡铺平了道路。2008年10月,成都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引入农业担保、投资和保险机制,使城镇居民以土地流转、租用等方式在农村落户成为可能。创新理念——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府要做的,是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待遇,让居民无论住在哪里都活得有尊严:所谓的尊严,更像是一种权利: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由于目前全国对“基本公共服务”没有统一标准,成都进一步提出:“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业有所就,居有定所。”
根据《意见》,到2011年底前,成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这就意味着,长期以来重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轻农村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的现状将得到根本改变,农村居民能及时得到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的政策保障。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在2010年底前停止办理本市居民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已有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此后,城乡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他居民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这从根本上确保了城乡社保的公平。
住房保障体系概念也首次从“城镇”延伸到“城乡”。《意见》提出要按区(市)县分别建立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在2011年底前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底前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居有定所的目标。
此外,《意见》还对分区域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城乡居民在户籍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改革足迹
5次户口政策调整
2003年:取消了入户指标限制,以条件准入制代替“入城指标”;
2004年:打破沿袭50年的二元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006年:率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可入户;
2008年: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私人住房可入户,彻底打破由货币筑起的阻碍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壁垒;
2010年:到2012年成都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
社保足迹:2003年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的出台,2005年新农合的启动,2007年农民养老保险,随后几年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相继出台。户籍制度的最大不同就是社保制度的不同。仅仅改变户籍的意义并不大,要紧的是附着在户籍上的待遇能够和户籍并行。这些年,探讨和户籍萌动的例子也有一些,但都是浮光掠影,基本上没有任何进步意义。成都所不同的是把农民的社保问题从根本上给予了解决。这在户籍堡垒坚不可破的当下,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举动。对实践社会公平,推进社会和谐,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9年7月,成都村级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市铺开,把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将公共资源配置水平进一步缩小,使成都公共服务水平落差逐步“找平”,曾经巨大的城乡鸿沟正渐渐弥合。
户籍改革舆论评价
新华网:国内舆论普遍认为:这是目前“中国最彻底的户籍改革方案”。
四川在线:改革:三大亮点:这次户籍改革就是要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彻底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①破除了长期以来束缚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制度障碍,全面建立了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②农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益;③破除了长期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权利不平等,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四川在线:刘少峰《乐见成都农民不再是“农民”》:成都市的做法,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实现城乡居民双向的自由迁徙,实行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均质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从根本上化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这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成都的这场有史以来最系统最深入的户籍改革,它破除的是长期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权利不平等,它改变的是阻碍社会进步的落后社会结构,彰显的是人的尊严的回归和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同时,它还表明了政治文明,社会文明正在提升。它让“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解脱了这种身份的束缚,将使整个社会增添更大的活力。人力资源也将从单纯的数量优势转变为数质兼备的优势。得益于此,或将推进中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型。成都市启动的户籍改革,是城乡统筹发展又迈出的一大步。能如此,缘于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成都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舍得在财政上大投入,在“大三农”上的财政支出达192亿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只予不取,多予少取,迎来的是各方面“多赢”的格局。都市启动的户籍改革,是城乡统筹发展又迈出的一大步。能如此,缘于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成都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舍得在财政上大投入,在“大三农”上的财政支出达192亿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只予不取,多予少取,迎来的是各方面“多赢”的格局。
有专家指点迷津:户籍改革有两条路,一是剥离附加值,但这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很难;二是逐步让所有人都能得到那些附加值,冲淡其影响力。成都选择了后者。
历史户籍制度
新华网: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究其根源,这主要还是人为设计的结果,也就是国家为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而做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其中城乡户籍制度是根本和核心,此外还有统购统销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这些制度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掘出一条“鸿沟”,将城乡居民分割成两个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严重不平等的社会集团,两者之间不能自由流动,尤其堵死了农村人口向城市自由迁徙之路。
在城乡二元结构户籍管理制度“藩篱”的隔离下,生在农村的人不仅长期不能享受到只有城里人才可享受的涉及就业、教育、文化和福利等在内的社会公共服务,而且还得时常忍受因“身份”差异带来的侮辱和歧视。发生在2003年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起因就仅仅因孙志刚无城市户口,最终导致其以“流浪”身份而死于“收容”。正是因这个案件,“收容恶法”才最终被废除。
我国于1958年颁布《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整套户籍管理制度,并由此产生了与户籍相关的“居住”和“暂住”等概念。然而,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事实上造成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
历史问题
王寿臣《农民社保全覆盖成都破冰》农民和市民最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医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长期以来,由于户籍的不同,农民在社会保障方面与市民有天壤之别。比如医保方面,市民生病了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看病吃药住院费用可以报销。而农民则是靠养儿防老,生病住院怕花钱不愿去医院。由于看病难、看病贵,导致许多农民不敢进医院,宁愿在家里硬扛着,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不治。现在很多农民有了合作医疗,但是,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数额,对农民来说还很有限,根本无法和市民相比。如何让农民和市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这是专家学者一直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九亿农民永久的期盼。
成都市长葛红林语录
在当前情况下,成都彻底消除户口入城限制的时间到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
成都经过几年的努力摸索和探索,我们认为对于成都来讲,在当前情况下到了消除户口入城限制的时候到了!所以,我们这次是彻底放开成都市域的农民进城的户口限制。”
找平差距,不是牺牲城市来补贴农村
社保花的钱要比学校,要比医疗,要大得多,不仅是大,而且每年都要花
城市跟农村要相融,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包括很多观念,包括有很多投入,很多基础设施建设
大背景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我们党历经几十年探索出的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城乡发展道路。其最终目标,就是构建城市是现代化的城市、农村是现代化的农村,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如此说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谋划、统筹安排,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消除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使农村与城市共享现代文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来源:四川在线:
改革主导思想
成都市自2003年以来,特别是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坚持不懈地推进以城乡一体化为核心,以经济市场化、管理民主化、社会公平化改革为取向,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的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探索实践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的城乡全面现代化道路,初步形成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城乡群众共创共享发展成果、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问题
城市的环境容量、农民进城落户后买房就业以及生活成本提高如何承受等问题
四川在线:《成都户籍改革 为500万农民打开“城门”》事实上,真正让决策者们头疼的是另一个难题:农民财产权不清晰,财产归属没有受到保护,不敢轻易脱离土地。而城乡户籍隔离,使农村利益格局自成一体,城镇居民户籍下乡,也会对原有利益体系形成冲击。
人口流动性增加,对公共资源的需求也必然提高
政府方面并不担心资金的压力。成都市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说,7年来,成都市在建立均衡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城乡之间的权利和福利差异等方面投入了不少“真金白银”。比如,为了补齐城乡教育差,成都3年投入了9个亿。秦代红称,“我们不是一夜之间要来填平城乡差异,而是已经持续投入了7年,所以现在户籍改革已不会增加太多的投入。”今后在统筹城乡包括公共财政的使用上,成都将继续加大对农村投入,预计六成左右投向农村,四成左右投向城镇。就已进行改革的综保和就业援助而言,相关官员均表示不会有财政压力。张小江表示,综保并轨之后,当期的财政支出是没有压力的,加上农民工群体大多年轻,暂时未到社保基金“托底”的时候。而蒲龙透露,就业专项资金每年有2.23亿元,已足够。除却改革的资金压力,来自中央层面的认可与支持也是成都户改成败的关键。【经济观察网】本文网址:
而户改相关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人也坦言,改革刚刚开始,很多问题让人纠结。比如成都市主管户改的部门是成都市统筹委,而其他城市没有这个机构。再比如失业登记等,统一之后,成都已经不存在城镇职工之说,但往上报表依然是城镇职工。 【经济观察网】本文网址:
要点
◎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不用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交换就业社保
◎城镇居民可迁户口下乡,不参加基层经济组织分配
◎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市外人员入户,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统一户籍 成都十二条意见促城乡居民自由迁徙
2012年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权利平等
成都市委统筹委副主任 秦代红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2012年,成都将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并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的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经过长期酝酿,成都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我市在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探索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全域成都户籍,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对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受市政府新闻办委托,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主要亮点、改革推进的计划和步骤等作相应说明。
一、改革背景:多年统筹城乡实践,统一户籍水到渠成
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使得居住在城市(城镇)的人员称之为“居民”,居住在农村的人员称之为“农民”,并造成了城乡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待遇差异和不均衡问题。
为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成都市自2003年以来,特别是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坚持不懈地推进以城乡一体化为核心,以经济市场化、管理民主化、社会公平化改革为取向,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的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探索实践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的城乡全面现代化道路,初步形成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城乡群众共创共享发展成果、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在统筹城乡思路的引领下,成都市从民生最为迫切的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几大领域“破冰”,以此促进农村居民享有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如,为了补齐城乡教育差,成都3年投入9个亿,在全域成都建了410所标准化学校。同时,从软件投入上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行名校集团化,带动近远郊区(市)县的学校共同发展。又如,成都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
同时,2008年,成都启动了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市场化改革,同年10月,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引入农业担保、投资和保险机制,使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可以平等地参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用市场之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起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通过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持续努力,成都城乡居民所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已经基本找平了,这就为我市推行户籍改革、统一户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成都市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为推进统一户籍提供了良好的财力支撑。2009年,成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2.6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7.5亿元,增长22.3%。
伴随着统筹城乡的实践,我市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户口政策调整。2003年,取消了入户指标限制,以条件准入制代替“入城指标”;2004年,打破沿袭50年的二元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06年,率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可入户;2008年4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私人住房可入户,彻底打破由货币筑起的阻碍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壁垒。
在此基础上,成都市经过长期酝酿,顺势而为,推出了今天大家看到的统一户籍的《意见》,旨在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彻底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
二、改革亮点:三大创新成国内第一
《意见》的起草过程得到了国内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茅于轼、周其仁、倪鹏飞等专家学者对全域成都统一户籍改革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目前城乡居民之间由于户籍问题造成的权利和福利差异主要表现在:农村失业劳动者和进城务工农业劳动者难以享受就业援助扶持政策;社会保险政策虽已惠及非城镇户籍人员但其享受标准较低;农村住房困难对象尚未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差距较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尚未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还存在不均衡现象;退役士兵安置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还存在差异等。这其中既有全国性的问题,也有区域性的问题,解决起来尽管有不少困难,但是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我市理当在全国先行先试、创造条件积极解决。
为了解决这些城乡之间的权利和福利差异,《意见》从机制体制创新上提出了十二条具体措施,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破除了长期以来束缚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制度障碍,全面建立了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
解决户籍管理制度“二元化”问题,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显示主要有两种路径可供借鉴。一种是将户籍与居住管理相分离,实行户口登记制度和居住证管理制度双轨制,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权利在居住地享受;一种是改变户籍与居住管理相分离的现状,实现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权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我市站在全域成都视角考虑,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权利,提出要破除长期以来束缚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制度障碍,从制度上建立起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制度,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全面建立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农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益。
我市推行的全域成都统一户籍改革,绝不是要剥夺农民的权益,而是立足于“经济市场化、社会公平化、管理民主化”的理念,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在鼓励农民进城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农民进城不以牺牲自己的财产为代价,即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并完全尊重群众的意愿,不进城同样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同时,破除城镇居民到农村居住、生活、就业的障碍,努力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象地说,农民非但不是“光脚”进城,反而是穿着“风衣”进城;城镇居民可以自由下乡,享受田园风光。
三是破除了长期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权利不平等,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户籍人口在户口登记地享受的基本权利主要牵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就业权利、基本公共服务等。由于城乡居民长期受到“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差异和不均衡化,为此,《意见》提出,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参与社会管理,真正实现了城乡之间的互动,明确提出了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具体路径。
三、改革措施: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待遇
《意见》分为3个部分,共十二条。明确了全域成都统一城乡户籍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即:坚持依法推进、统筹协调、积极稳妥的原则,确保已有的惠农政策持续有效,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
一是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户籍迁移更多呈现出由农村进入城镇的单向性,而城镇居民要到农村落户,则受到了诸多的政策限制,且实际居住地和户籍登记地不统一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意见》确定,随人口自由流动,户籍也跟着自由迁徙,实现了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的一致。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根据这一规定,到2012年底前,成都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这就意味着,今后在成都,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而“农民”这个称谓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二是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失业登记和失业救助,过去通常只针对城镇居民,而农村实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使一部分新增农业人口、失地农民等在没有土地的情况下,可能成为新的失业群体。
《意见》明确,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到2011年底前,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这就意味着长期以来重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轻农村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的现状将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村居民能及时得到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的政策保障。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
过去,成都市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未统一城乡户籍的情况下,先后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非城镇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这次出台的《意见》,又在此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意见》提出,2010年底前停止办理本市居民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已有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他居民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这就从根本上实现了城乡社保的公平。
四是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长期以来,政府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式,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这次《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第一次将住房保障由单一的城镇延伸到了“城乡”。各区(市)县对城乡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
根据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11年底前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底前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
五是统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过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困难家庭的中职学生。《意见》提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统一标准,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本市所有户籍学生实施助学政策。这就意味着全市所有困难家庭的中职学生将无差别享受资助政策。
六是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
众所周知,城镇退役士兵和农村退役士兵回到户籍地,尽管统称为“复员军人”,但两者在安置补偿上却存在城乡上的差别,如城镇退役士兵有安置就业政策,而农村退役士兵没有;城镇退役士兵有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农村士兵没有。这就形成了由于城乡户籍不统一而造成的政策不平等。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士兵入伍前只要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都将实行一致的安置补偿和优待政策。
此外,《意见》还对分区域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城乡居民在户籍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最后,《意见》还明确,市外人员入户,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促进政府更好地关注民生、更加重视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期待,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促进人口在空间上合理的分配和布局,真正能使现代文明下乡、传统美德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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