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营人口领导小组发[2012]3号
关于开展“富庶文明幸福营口家庭”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保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富庶文明幸福营口家庭”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家庭为切入点,本着“关注本市全人口,贯穿家庭发展全过程”原则,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家庭发展能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康、幸福美好的营口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富庶文明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为主题,力争通过4年努力,逐步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到2015年末全市80%以上家庭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
2012年为启动阶段,力争有40%家庭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2013-2014年为推进阶段,分别有60%、80%以上家庭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2015年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三、工作标准和创建标准
(一)工作标准
1、各级党委政府把创建活动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进行部署,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
2、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兼职委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人口计生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切实担负起组织发动、协调各方、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4、把创建活动打造成精品工程,成为营口的工作品牌。
5、计划生育家庭广泛参与,家庭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二)创建标准
创建活动要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五个方面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富庶文明幸福营口家庭的标准为:
1、遵纪守法。即爱国守法,明礼守信,崇尚科学,热心公益。
2、生育文明。即依法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科学育儿。
3、致富发展。即勤俭持家,科学生产,自食其力,生活宽裕。
4、身心健康。即身体健康,心情舒畅,精神饱满,热爱生活。
5、家庭和睦。即夫妻恩爱,婆媳和睦,尊老爱幼,家风民主。
6、邻里团结。即邻里相亲,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7、家居整洁。即院落整洁,窗明几净,家舍舒适,环境优美。
四、创建内容
2012年创建活动项目如下:
(一)人口文化真情服务行动。发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作用,以夫妻恩爱、少生优生、教子励志、生殖健康、孝敬老人、家庭和睦为内容,通过舆论引导、文艺演出、广场活动、宣传精品进万家等,倡导人口均衡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倡导婚姻自由平等、社会性别平等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优教的观念,倡导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倡导低消耗、低污染的生活方式,为创建活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继续为基层村(居)、中心户制作优秀宣传品。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优惠政策,促进出生人口的自然平衡,促进家庭、社会性别平等,确保家庭人口结构合理。全市将适时开展“富庶文明幸福营口家庭”评选活动。(职责部门:宣传科、宣传站)
(二)优生优育促进行动。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预防出生缺陷,倡导计划怀孕的夫妇服用叶酸营养剂,开展孕前、产前生殖保健服务,在4个涉农市(县)区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职责部门:科技科、技术站)
(三)健康成长教育行动。全市2/3的市(县)区建立早教基地,在社区或依托人口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幼托机构等建立“早教基地”,面向新婚夫妇、怀孕夫妇和0-3岁婴幼儿抚养人,普及有关知识,增强他们提高人口素质、科学育儿、人口早期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试点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建设,以500名10-18青少年家庭作为样本,建立服务档案、服务制度。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学习辅导等系列服务,为家长开通子女青春健康辅导服务平台。(职责部门:家健指导科)
(四)“关爱女孩行动”。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优惠政策,促进出生人口的自然平衡,促进家庭、社会性别平等,确保家庭人口结构合理。(职责部门:宣传科)
(五)生殖健康保健行动。广泛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生殖系统疾病筛查防治、更年期保健等技术服务和宣传倡导活动。启动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工作。(职责部门:科技科、技术站、药具站)
(六)信息平台服务行动。初步形成信息带动,信息需求引导,个性服务的工作模式。以信息化建设入手,拓宽服务渠道,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建立家庭信息档案,开展预约随访,生育手续办理,信息引导等服务。同时可以利用网站、微博提供个性化服务,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动态、家庭保健,以及药具发放、视频点播等为民服务内容,通过互联网及时地传递到居民家中,实现相关信息的互通互联,使信息量更大、速度更快,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职责部门:发规科)
(七)“爱在流动”服务行动。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进程。(职责部门:流管科)
(八)特殊家庭关爱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行动的实施意见,把关爱项目落实到每个特殊家庭,确保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职责部门:协会、政法科)
(九)夕阳关怀行动。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发挥人口计生中心户长、计生协会会员、协会小组长、计生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职责部门:计生协、家健科)
(十)富庶发展行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重点给予经济和技能扶持。在农村采取贴息贷款、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发家致富。建立独生子女技能培训基地,免费培训失业或未就业的独生子女,指导就业。(职责部门:办公室)
五、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2012年1月至12月为启动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为推进阶段,2015年7月至12月为评估阶段。
(一)宣传启动,广泛引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创建“富庶文明幸福营口家庭”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创建活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县)区根据实施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定具有本地特色、符合家庭需求的创建活动具体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夫妻恩爱、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有利于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珍惜家庭的良好氛围,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的友爱、和谐。
(二)抓好服务,促进健康。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需求,突出民生,不断拓展优质服务的范围和内涵。要从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抓起,加强优生优育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和能力。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满意、适宜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重点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实施生育援助;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生长发育、心理健康等问题释疑解惑,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创办幸福家庭心理健康咨询热线,促进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提升。
(三)利益导向,优惠优待。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兼职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通过多种帮扶救助方式,支持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幸福。在成才方面:教育部门落实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独女户的奖励政策。各级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开展“金秋助学”、“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活动中,要优先考虑计生家庭。在就医方面:各级卫生部门要落实好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计生家庭优惠政策。同时,继续实行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惠民措施。在就业方面:各级劳动部门、农业部门对参加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计生家庭实行优惠,优先安排劳动就业和劳务输出。在保障方面:各级民政部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优先给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生产方面:各级财政和涉农部门要共同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技能技术培训,扶助计生家庭开办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劳动致富项目。在关怀方面:各级计生协会要以各种关怀项目为龙头,突出做好生活困难的计生家庭、独生子女户伤残死亡家庭、不孕症患者、生活困难患有生殖健康疾病的育龄群众以及基层计生工作者的关怀工作,在紧急救助、生产帮扶、法律援助、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上,创造性地拓展和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在生活方面: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有效解决计生家庭养老保障和生育风险防控问题,关爱流动人口家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科学规划,抓好试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制定好本地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把开展创建活动与诚信计生、群众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幸福家庭户也是诚信计生户。要注重抓好试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有序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要结合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在全市中心乡镇、中心村中率先培育一批“富庶文明幸福营口家庭”示范户。各市(县)区都要选择2-3个乡(镇、街)作为试点,每个乡(镇、街)选择2-3个村(居)作为试点,每个村(居)选择3-4个村民小组作为试点,每个村民小组选择5-10户作为示范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重视创建活动的领导,市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的职责是,具体实施创建活动,每年对各市(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家庭进行评定、授牌和表彰。各市(县)区、乡(镇、街)、村(居)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目标考核。从2012年起,市政府、市人口计生委将创建活动纳入对各市(县)区政府、兼职委员单位、人口计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三)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优势和行业特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为创建活动做出贡献。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把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提供财力支持,确保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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