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安监局与局与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汝州市职业安全协会漫步2024/3/1 周五1为什么要修改什么要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信春信春鹰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多年从事行政法、社会法领域的立法工作,曾先后参与了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反分裂国家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等十几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非常丰富。此次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信春鹰一直关注并参加,对修法的目的、背景都有深入的了解。2024/3/1 周五2一、粗放式一、粗放式的的经济发展展模式模式带来了来了诸多多问题二、二、
2、职业病病高高发而且有而且有转移移的的趋势三、原来的三、原来的职业病防治病防治体系没有体系没有覆覆盖盖全部全部劳动者者四、四、解决体解决体制制不不顺的的问题2024/3/1 周五3由安由安监部部门承担作承担作业场所所职业卫生生监管有以下管有以下优势:一、安监部门直接与企业打交道,可以对企业进行实时监管管,而且监管力量强、执法力度和社会影响大,对企业的震慑力强。二、安监部门承担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在国际上也是通例,因为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是不能分开的。如煤矿中的粉尘、瓦斯等,既可以导致职业病,又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从我国现状、国际经验来看,由安监部门承担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从制度上、理念上都是顺的。三、在
3、2002年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前后的几年间,由卫生部门统一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但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卫生部门感到力所不及,主动提出把职责交给安监部门。四、由安监部门一家进入作业场所,既管“红伤”又管“白伤”,避免了多头执法,减少了行政成本;对用人单位来说,也减轻了负担。2024/3/1 周五4一、粗放式的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展模式带来了来了诸多多问题近些年,在我国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煤矿、冶金、化工、建筑、机械制造、皮革加工等行业发展迅猛,这些行业也是职业病高病高发的的领域域。按照卫生部的统计,由于职业病有潜伏期,近几年来我国职业病出现了高高发的的态势。2009年的职业病报告病例
4、比2008年增加了32%,2010年比2009年增加了50%。而我国现在劳动力人口7.5亿,其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2.2亿。我国究竟有多少职业病患者,目前尚无确切统计数字。按卫生部提供的情况,实际发病病例应该是报告病例的10倍。2006年到2010年,在职业病报告病例中,尘肺病病例占80%,各类职业中毒病例占12%。尘肺病是一种很严重的疾病,是不可逆转的。而这类职业病病人占了全部职业病病人的80%,这是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过去30年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埋下了很多职业病隐患,造成了很多潜在的职业病患者,现在其中一些人已经进入了显形期,经常是某个地方某一人群集体患病。2024/3/1 周五5
5、二、二、职业病高病高发而且有而且有转移的移的趋势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职业病发病有转移的趋势: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大型、中型国有企业向中小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转移。而在原来的法律中,中小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是不清晰的,有一些制度难以衔接。同时,由于这些地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条件比较恶劣,安全生产的要求难以落实,生产条件落后,成为职业病发病的重灾区。2024/3/1 周五6三、原来的三、原来的职业病防治体系没有覆病防治体系没有覆盖全部盖全部劳动者者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工已有民工已有2.6亿人人,且大多数在一线岗位。他们自身劳动素质有局限,职业病防护意识有待增强,
6、且游离于职业病防治制度的边缘,成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盲点盲点。在我国,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有一些独特问题:其一,用人单位在雇用农民工时,大部分未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不依法告知职业病危害,而农民工由于自身素质的局限难以与企业议价。其二,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大,经常这儿干两年走了,到另外一个地方发病,造成监管难。其三,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相关保障。其四,农民工的诊断和治疗很难。2009年出年出现的的张海超事件集中体海超事件集中体现了我国了我国农民工民工职业病的主要病的主要问题。我国的职业病之所以是个大问题,除了目前进入高发阶段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只有确只有确诊为职业病,才能享受工
7、病,才能享受工伤保保险,雇主才有责任承担治疗费用,否则看病治病都会遇到问题。2024/3/1 周五7四、解决体制不四、解决体制不顺的的问题2002年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只确定了一家主管部门,即卫生部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重要的原因就是卫生部门管不了工作场所的职业安全,只能从医疗的角度来管。在2003年国国务院机构改革院机构改革的时候,中央编办就发文把这个职责正式给了安监部门。2024/3/1 周五8新法新法赋予安予安监部部门的的权力与力与责任任新职业病防治法中涉及安监部门的条款有27条条,其中24条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权力,3条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法律责任。2024/3/1 周五9在第二章前期前期预防防
8、中,有以下几条涉及安监部门: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病危害因素分类目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七条规定安监部门要制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024/3/1 周五10第十八条规定安监部门应审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此条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管职责赋予了安监部门。第十九条赋予了安监部门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权。第二十条是一个大的法律授权,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高危粉尘等作业
9、实施特殊管理。2024/3/1 周五11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中,涉及安监部门的条款有:第二十七条规定安监部门应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工作。第二十八条规定安监部门应依法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第三十八条指出安监部门应接受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第四十三条规定安监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2024/3/1 周五12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对安监部门监督用人单位、检查作业场所、监督技术服务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看起来简单
10、,却是安监部门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本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改变了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体制。原来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但现状是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数量少,且布局不均匀。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指出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2024/3/1 周五13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中,涉及安监部门的条款有:第四十八条规定安监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
11、果等资料。本条第二款更明确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2024/3/1 周五14第四十九条指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或者劳动者不认可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时,安监部门应当为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提供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现在职业病诊断的纠纷大多出在这个环节,劳动者说是在这里患病的,用人单位说不是。今后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安监部门向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提供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第五十一条规定安监部门应当接受
1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并依法作出处理。2024/3/1 周五15在第五章监督检查中,涉及安监部门的有:第六十四条明确了安监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三项措施。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监部门可以采取的三项临时控制措施。上述2条都是即时处置权,也就是行政强制权。第六十八条是安监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的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安监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有的四种行为。2024/3/1 周五16第六章第六章法律法律责任任不不仅赋予了安予了安监部部门相相应的的处罚权,也,也给安安监部部门
13、划出了高划出了高压线。第七十条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这些权力很大,也很管用。2024/3/1 周五17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赋予了安监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权。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赋予了予了安安监部部门对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及机构及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职业病病诊断行断行为的的处罚权。上述上述24条是条是职业病防治
14、法病防治法赋予安予安监部部门的的权力。力。2024/3/1 周五18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规定安定安监部部门不按照不按照规定定报告告职业病病和和职业病危害病危害事故事故应受到的受到的处罚。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定,有关部有关部门擅自批准建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目或者发放施工放施工许可的可的,对该部部门直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任人员,由,由监察察机关或者上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机关依法给予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直至开除的处分。分。”下面下面3条条规定了安定了安监部部门的法律的法律责任。任。2024/3/1 周五
15、19第八十五条第一款是一个一般性条款,就是只要不履行职责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就要追究责任。这个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该条第二款更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根据修订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安监部门权力不小,责任更大。安监人员应仔细研读职业病防治法中与自身相关的条款,不仅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力,也要知道有哪些高压线。2024/3/1 周五20不仅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力,也要知道有哪些高压线安安监人人员应仔仔细研研读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2024/3/1 周五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