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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融企业的资产与其他业务
●金融企业的现金资产
●金融企业的贷款业务
●金融企业的投资业务
●金融企业的其他业务
第一节 金融企业的现金资产
一、现金资产
(一)概念:金融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资产。
(二)特点: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交易成本低。
(三)构成
1.库存现金
金融企业为应付日常需要而保留的一定数量的现钞和硬币。【10-37】
2.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各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开户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调拨款项、提取及缴存现金、往来资金结算以及按一定比例缴存于中央银行的款项,包括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10-38】
3.存放同业款项
4.托收中款项。
【例6-1】
商业银行现金资产中以现钞形态存在的是( )。
A.库存现金
B.法定准备金
C.超额准备金
D.同业存款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现金资产构成之库存现金的含义。
库存现金是指金融企业为了应付日常业务的需要而保留的一定数量的现钞和硬币。(参见教材P109)
【例6-2】
按现行制度,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在其( )余额之内。
A.法定准备金存款
B.超额准备金存款
C.储蓄存款
D.同业存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现金资产构成之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含义。
(参考教材P109)
二、现金资产与流动性
(一)现金资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1.现金资产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金融企业流动性的同时,尽可能节约现金,减少现金持有量,而将闲置的现金用于投资以获取更多的收益。
2.现金资产管理的原则:适度的存量控制、适时的流量调节、注重安全。
(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头寸:金融企业现金资产中可直接、自主运用的资金。
(三)资金营运对头寸的影响
增加头寸【08-32】
减少头寸【06-30】【08-33】
金融企业与客户往来
客户交存现金
本行客户交存他行支票
客户用现金偿还贷款
本行客户接受异地汇入款
客户提取现金
本行客户签发支票偿还他行客户债务
以现金提取贷款或偿还他行客户债务
本行客户对异地汇出款
金融企业与同业往来
从他行调入资金
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由上级行调入资金
同业拆入资金
调给他行资金
同业往来利息支出
上级行调走资金
同业拆出资金
金融企业与央行往来
向中央银行借款
调减法定准备金存款
占用代理中央银行业务资金
归还中央银行贷款
调增法定准备金存款【05-29】
代理中央银行业务的被占用资金
向国库缴纳税金
【例6-3】
影响银行可用头寸增加的因素有( )。
A.存款户提现
B.本行客户对异地汇出款
C.客户交存现金
D.本行客户用贷款偿还他行客户债务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与客户往来对可用头寸的影响。
商业银行与客户往来对可用头寸:引起头寸增加的因素包括客户交存现金、本行客户交存他行支票、客户用现金偿还贷款、本行客户接受异地汇入款;引起头寸减少的因素包括客户提取现金、本行客户签发支票偿还他行客户债务、以现金提取贷款或偿还他行客户债务、本行客户对异地汇出款。(参见教材P112)
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
(一)指标
1.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25%)
2.核心负债比例=核心负债/负债总额(≥60%)
3.流动性缺口率=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10%)
(二)商业银行的现金头寸
1.基础头寸=库存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款【06-28】【08-34】
2.可用头寸=基础头寸±上级行应调入或调出资金±到期同业往来清入或清出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调减或调增额±应调增或调减二级准备金
(三)商业银行头寸的匡算
1.营业日初始头寸的匡算
⑴超额准备金可用量=上日末超额准备金存款金额±上日末吸收的存款余额×自留准备金比率;【05-32】
⑵业务库存现金可用量=上日末营业终了时库存现金金额-库存现金限额;
⑶到期同业往来差额=到期应收资金-到期应付资金;
⑷上级行调入调出资金:调入为可用,调出为资金减少。
2.当日头寸的匡算
当日头寸=初始头寸±现金收付额±联行汇入汇出额±同城票据清算收付额±法定准备金调减调增额±借出借入款到期额±当日收回或到期额。
3.近期头寸和远期头寸的匡算
⑴近期资金变动分析:存款变动、贷款变动、到期借出借入款、法定存款准备金调整、自留准备金调整、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上缴利润。
⑵远期资金变动分析:有目的筹集和分配资金,保证资金供求平衡(即运用盈余资金、寻求缺口资金)。【05-68】
【例6-4】
在商业银行的现金头寸中,基础头寸等于在中央银行超额准备金存款与( )之和。
A.法定准备金调增额
B.业务库存现金
C.到期同业往来清入资金
D.上级行应调入资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基础头寸的构成。
基础头寸是商业银行随时可用的资金量,是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的最后支付手段,由其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构成。(参见教材P111)
【例6-5】
商业银行匡算远期资金头寸的目的是( )
A.保证随时需要的清算资金
B.有目的地筹集和分配资金
C.保证匡算期间多余资金适当运用
D.寻求资金来源,防止匡算期出现资金缺口
E.防止法定存款准备金减少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远期头寸的匡算。
匡算远期头寸是为了有目的地筹集和分配资金,保证资金供需平衡。(参见教材P115)
第二节 金融企业的贷款业务
一、贷款关系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
贷款人是指提供贷款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08-28】
1.权利
⑴根据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贷款或担保;
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据其条件决定贷与不贷、金额、期限、利率等;
⑶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⑷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⑸有权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求其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
⑹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2.义务
⑴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⑵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⑶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1月、中长≤6月);【07-24】
⑷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依法查询除外)。
3.限制
⑴发放贷款必须严格执行人行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
⑵不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⑶未经人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⑷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按人行规定计收利息,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⑸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⑹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
4.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借款人不得发放贷款:
⑴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产品、项目的;
⑵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⑶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⑷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
⑸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革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担保的;
【例6-6】
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中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能超过( )(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一年
答案:B
解析: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参见教材P116)
(二)借款人【10-73】
1.资格
⑴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偿清;
⑵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⑶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之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⑷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额的50%;
⑹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⑺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2.权利
⑴可自主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和取得贷款;
⑵有权按合约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⑶有权拒绝借款以外的附加条件;
⑷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人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⑸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3.义务
⑴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调查、审查和检查;
⑵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⑶按借款合约用途使用贷款;
⑷按借款合约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⑸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⑹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4.限制【05-70】
⑴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⑵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⑶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⑷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⑸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
⑹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⑻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⑼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例6-7】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关于借款人资格、权利、义务及限制性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借款人应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B.借款人可以自主决定用贷款投资有价证券
C.借款人可以在同一贷款人同辖的两个机构取得贷款
D.借款人可以自主申请贷款
E.借款人可以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人民银行反映情况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查借款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和限制。(参见教材P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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